他啰唆了一大堆,無非是說自己如何如何厲害,到現在為止抓了多少多少老千之類。
他是賭檔裡的暗燈,就是負責抓老千的人,抓老千是理所應當的,這叫分内的事。
最後終于轉到了正題上,是要我拿錢賠償,要五萬元。
五萬元對當時的我來說不是錢,是數字。
我說沒有。
他的意思是聯系家裡或者向朋友借之類的,反正就是要進行賠償。
我跟他解釋說自己剛出來找工作,沒有可以借錢的朋友,家裡也沒有電話,聯系不上。
但是人家是混江湖的,又豈能聽我這些理由。
他聽了之後,揪着我,扇了我兩巴掌,然後說:“有本事來這裡出千,就得有本事出得了這扇門。
”意思是叫我自己想辦法,然後便出去了,那倆看着我的人讨論着一些家長裡短的事。
我隻想跑,我應該可以跑掉的,而且看守的人隻有兩個,看準時機還是有機會的,但我的身體好像不太願意支持我的工作,被暴打了一頓之後,身體根本不聽使喚。
沒辦法,隻能自己想辦法了。
我一直想與那倆看着我的人搭上腔,隻有跟他們交流,才可能有機會獲釋。
但他倆一直都不主動與我搭腔,如果我直接跟他們說話的話,明顯目的性太強。
于是我隻能躺在那兒等機會,到晚飯點了,一個人跑出去買飯了,現在屋子裡隻剩下我和另一個人,是個跑的好機會,他們卻把我綁了起來。
想來他們幹這事的确是很有經驗,且回想起揍我的情形,他們可能還會點功夫。
想到這我的心那個涼啊,我在心裡祈禱着,将認識的神都給拜了一遍,連耶稣也發了帖。
人在絕望的時候,就喜歡幹這種蠢事。
過會兒那個出去買飯的人回來了,手裡拎着三份飯。
我心想:出老千被抓了還管飯?他将飯遞給了我,我假裝很艱難地将飯接了過來,當時做這個動作也确實挺不容易的,這個大好時機豈能放過,感激地說:“謝謝了!”
那人說,本來關在這裡是不給飯的,但他看我年紀輕輕的,有點像他老弟,便也給我也捎了一盒飯。
好啊,這下距離不就近了嘛,說起來我跟他弟長得還真有點像。
從他們言談中得知,買飯給我的人叫老許。
于是我就借着這個契機,添油加醋地給他講了我的傳記,講得很賣力,隻為讓他知道,我沒錢,也搞不到錢,我的處境很慘。
這一番聲淚俱下的演說成了此次事件的轉折點。
看樣子是有點見效了,不過他也沒說什麼,另一個人顯然也有點同情我。
但老許丢了一句令我寒了好一陣的話,說:“這事我們也做不了主。
”我靠,那我不是白說了嘛,虧我還将腹稿組織修改了好幾遍,做不了主你早說,也好讓我講給那個文哥聽啊。
不過後來還是出現了轉機,看樣子能扯有時候也是一種優勢。
第二天快中午的時候,那個文哥又來了,老許把他拉了出去,兩人在外邊磨叽了好一陣。
其實老許是在幫我求情,可能文哥看實在是搞不到錢,便也放棄了,但按照江湖規矩,出千的人是要留下點零件的,想來現在四肢健全的我是得感謝那個老許的。
他倆在外頭說完,文哥下了樓,我也不好去問什麼,也不知道是什麼情況,就在那裡呆呆地坐着。
過了半個小時左右,來了四個賭場裡的人,又把我給塞到了車裡。
車開到了一條比較偏僻的路上,他們把我扔下車,又來了一陣“暴雨”,将我狂扁一頓後,丢下一句“小子,以後不要再讓我們看到你”,然後叽哩呱啦地說了一些我聽不懂的“鳥語”,便揚長而去。
我艱難地擡起頭,記下了這夥雜碎的車牌,心想,等以後有了實力我一定會卷土重來的。
如果還有以後的話,我得感謝人家老許。
我躺在路上,等待疼痛漸漸緩解。
一時我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想着在學校裡自在的生活,想起了在家裡舒服的日子,想起了同學、朋友、家人,想到自己現在的處境,想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