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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薛媒婆说娶孟三儿 杨姑娘气骂张四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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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繡像眉批:收煞得妙。

    若等講清日子再扛擡,便呆矣。

    】那張四氣的眼大睜着,半晌說不出話來。

    【張旁批:西門娶玉樓,本意為錢,故用張四一争以襯出之,非有閑筆寫張四也。

    】衆鄰舍見不是事,安撫了一回,各人都散了。

     到六月初二日,西門慶一頂大轎,四對紅紗燈籠,他小叔楊宗保頭上紮着髻兒,穿着青紗衣,撒騎在馬上,送他嫂子成親。

    【張夾批:看官記清,後文看月娘如何送法。

    】西門慶答賀了他一匹錦緞、一柄玉縧兒。

    蘭香、小鸾兩個丫頭,都跟了來鋪床疊被。

    小厮琴童方年十五歲,【張夾批:琴童必十五歲,可想後文。

    】亦帶過來伏侍。

    到三日,楊姑娘家并婦人兩個嫂子孟大嫂、二嫂都來做生日。

    西門慶與他楊姑娘七十兩銀子、兩匹尺頭。

    自此親戚來往不絕。

    【張夾批:西門親戚,等大都皆此類。

    】西門慶就把西廂房裡收拾三間,【張夾批:記清西廂房。

    】與他做房。

    排行第三,号玉樓,令家中大小都随着叫三姨。

    到晚一連在他房中歇了三夜。

    正是:銷金帳裡,依然兩個新人;紅錦被中,現出兩般舊物。

    有詩為證:怎睹多情風月标,教人無福也難消。

     風吹列子歸何處,夜夜婵娟在柳梢。

    【張夾批:風韻嫣然,自與金、瓶二人不同。

    】 (一)按:前評應寫于光緒五年(1879)五月十一日于南陵縣署以約小屋中。

     文禹門雲:批書者,總以玉樓為作者自況,不知從何處看出,而一口咬定,惟恐旁人不理會,時時點出,是可怪也。

    夫玉樓誠不愧為佳人,然亦有不滿人意處。

    夫死不滿兩年,家資頗頗過得,宗保勸;是乃夫胞弟,縱不能守,亦何必如此其亟,且又若此之草草也。

    豈一見西門慶,便魂飛魄散,如潘金蓮不能自主,如李瓶兒不能自由耶/婦人急色若斯,便非善良。

    做大做小,亦需探聽明白,楊(張)四之言不足信,有名有姓有則有勢之西門大官人,一訪便知。

    縱然謀死人家親夫,事未宜布;彼月娘尚在,為吳千戶家女兒,琴童雖幼,亦可訪問出來。

    不能做大,且不做老二,抑屈于妓女之下,豈玉樓之初心乎?然何以一見便收插定也,謂非急色得乎? “貞節”二字,扣定婦人女子,未免頭巾氣。

    但有财如此,有貌如此,人皆仰而望之。

    乃一見一個白淨小夥,便以終身相許,雖非蠢婦人,亦是醜婦人,作者何取乎而以之自況也?或日;玉樓為媒人所誤耳,是誠然矣。

    自古英雄志士,一誤不能翻身,正自不一,矧一玉樓乎?玉樓不知而嫁之,為玉樓惜可也。

    若作者明知西門慶不是東西,既自以為玉樓,又何必定嫁西門,為終身之玷乎?豈作者亦嘗為仇人門下士乎?自比婦人,自比再蘸之寡婦,自比誤嫁匪類之粗愚而美豔之婦人,果有其事,不得不振筆直書,憑空結構,我操其權,何必作此無味狡狯乎?我固謂所批有然,有不然。

    】 (二)按:後評則當寫于光緒六年(1880)。

     【文禹門又雲:玉樓之未過門也,心滿意足;玉樓既過門也,水落石出,月娘在上,嬌兒在旁,豈無目者,而能默然乎?此正作者漏洞處,亦正作者讨巧處。

    若寫得太重,便失玉樓性情,若寫得太輕,又非當時景況。

    故但以三日後“來往不絕”,含糊了之。

    閱者萬勿被他瞞過,遂謂此等事,作亦無妨,而誤盡蒼生也。

    須于無文字中求之,此兩日内,有大不順心,大不快活,許多事情,包藏其中。

    從此家反宅亂,從此家敗人亡,皆在此一關頭上。

    籲嗟乎! 《金瓶梅》之誤人,正在此而不在彼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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