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春正月癸亥朔,帝始服袞冕,朝饗萬國。
壬午,蠕蠕犯塞。
二月甲戌,初立黨、裡、鄰三長,定民戶籍。
三月丙申,蠕蠕國遣使朝貢。
庚申,蕭賾遣使朝貢。
夏四月辛酉朔,始制五等公服。
甲子,帝初以法服禦輦,祀於西郊。
癸酉,幸靈泉池。
戊寅,車駕還宮。
是月,高麗、吐谷渾國並遣使朝貢。
六月辛酉,幸方山。
己卯,名皇子曰恂,大赦天下。
秋七月戊戌,幸方山。
八月乙亥,給尚書五等品爵已上朱衣、玉珮、大小組綬。
九月辛卯,詔起明堂、辟雍。
冬十月癸酉,有司議依故事,配始祖於南郊。
十有一月,議定州郡縣官依戶給俸。
十有二月壬申,蠕蠕犯塞。
癸未,勿吉國遣使朝貢。
乙酉,詔以汝南、潁川大飢,丐民田租,開倉賑恤。
十有一年春正月丁亥朔,詔定樂章,非雅者除之。
二月甲子,詔以肆州之雁門及代郡民飢,開倉賑恤。
夏四月己未,吐谷渾國遣使朝貢。
五月壬辰,幸靈泉池,遂幸方山。
癸巳,南平王渾薨。
甲午,車駕還宮。
詔復七廟子孫及外戚緦服已上,賦役無所與。
詔南部尚書公孫文慶、上谷張伏千率眾南討舞陰。
山闕高麗、吐谷渾國遣使朝貢。
六月辛巳,秦州民飢,開倉賑恤。
癸未,詔曰:「春旱至今,野無青草。
上天緻譴,實由匪德。
百姓無辜,將罹飢饉。
寤寐思求,罔知所益。
公卿內外股肱之臣,謀猷所寄,其極言無隱,以救民瘼。
」
秋七月己醜,詔曰:「今年穀不登,聽民出關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在開倉賑恤。
」八月壬申,蠕蠕犯塞,遣平原王陸叡討之。
事具蠕蠕傳。
庚辰,大議北伐,進策者百有餘人。
辛巳,罷山北苑,以其地賜貧民。
悉萬斤國遣使朝獻。
九月庚戌,詔曰:「去夏以歲旱民飢,須遣就食,舊籍雜亂,難可分簡,故依局割民,閱戶造籍,欲令去留得實,賑貸平均。
然迺者以來,猶有餓死衢路,無人收識。
良由本部不明,籍貫未實,廩恤不周,以至於此。
朕猥居民上,聞用慨然。
可重遣精檢,勿令遺漏。
」
冬十月辛未,詔罷起部無益之作,出宮人不執機杼者。
甲戌,詔曰:「鄉飲禮廢,則長幼之敘亂。
孟冬十月,民閑歲隙,宜於此時導以德義。
可下諸州,黨裡之內,推賢而長者,教其裡人,父慈、子孝、兄友、弟順、夫和、妻柔。
不率長教者,具以名聞。
」十有一月丁未,詔罷尚方錦繡綾羅之工,四民欲造,任之無禁。
其禦府衣服、金銀、珠玉、綾羅、錦繡,太官雜器,太僕乘具,內庫弓矢,出其太半,班賚百官及京師士庶,下至工商皂隸,逮於六鎮戍士,各有差。
戊申,詔曰:「朕惟上政不明,令民陷身罪戾。
今寒氣勁切,杖捶難任。
自今月至來年孟夏,不聽拷問罪人。
又歲既不登,民多飢窘,輕繫之囚,宜速決了,無令薄罪久留獄犴。
」十有二月,詔祕書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國記,依紀傳之體。
是歲大飢,詔所在開倉賑恤。
十有二年春正月辛巳朔,初建五牛旌旗。
乙未,詔曰:「鎮戍流徙之人,年滿七十,孤單窮獨,雖有妻妾而無子孫,諸如此等,聽解名還本。
諸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無成人子孫,旁無期親者,具狀以聞。
」二月壬戌,高麗國遣使朝貢。
三月丁亥,宕昌國遣使朝獻。
中散梁眾保等謀反,伏誅。
夏四月,高麗、吐谷渾國並遣使朝貢。
蕭賾將陳顯達等寇邊。
甲寅,詔豫州刺史元斤率眾禦之。
甲子,大赦天下。
乙醜,幸靈泉池;丁卯,遂幸方山。
己巳,還宮。
陳顯達攻陷醴陽,左僕射、長樂王穆亮率騎一萬討之。
五月丁酉,詔六鎮、雲中、河西及關內六郡,各修水田,通渠溉灌。
壬寅,增置彜器於太廟。
六月甲寅,宕昌國遣使朝貢。
秋七月己醜,幸靈泉池,遂幸方山。
己亥,還宮。
八月甲子,勿吉國貢楛矢、石砮。
九月,吐谷渾、宕昌國遣使朝貢。
甲午,詔曰:「日月薄蝕,陰陽之恒度耳,聖人懼人君之放怠,因之以設誡,故稱『日蝕修德,月蝕修刑』。
迺癸巳夜,月蝕盡。
公卿已下,宜慎刑罰以答天意。
」丁酉,起宣文堂、經武殿。
癸卯,侍中、司徒、淮南王他薨。
吐谷渾、宕昌、武興諸國各遣使朝貢。
閏月甲子,帝觀築圓丘於南郊。
乙醜,高麗國遣使朝貢。
辛未,幸靈泉池。
癸酉,還宮。
十有一月,詔以二雍、豫三州民飢,開倉賑恤。
梁州刺史臨淮王提坐貪縱,徙配北鎮。
十有二月,蠕蠕伊吾戍主高羔子率眾三千以城內附。
以侍中、安豐王猛為開府儀同三司。
十有三年春正月辛亥,車駕有事於圓丘。
於是初備大駕。
乙醜,兗州民王伯恭聚眾勞山,自稱齊王。
東萊鎮將孔伯孫討斬之。
戊辰,蕭賾遣眾寇邊,淮陽太守王僧雋擊走之。
二月壬午,高麗國遣使朝獻。
庚子,引群臣訪政道得失損益之宜。
三月甲子,吐谷渾國遣使朝獻。
夏州刺史章武王彬以貪賕削封。
夏四月丁醜,詔曰:「昇樓散物,以賚百姓,至使人馬騰踐,多有毀傷,今可斷之,以本所費之物,賜窮老貧獨者。
」丁亥,幸靈泉池,遂幸方山。
己醜,還宮。
吐谷渾國遣使朝貢。
州鎮十五大飢,詔所在開倉賑恤。
五月庚戌,車駕有事於方澤。
六月,汝陰王天賜、南安王楨並坐贓賄免為庶人。
高麗國遣使朝貢。
秋七月甲辰,陰平國遣使朝貢。
丙寅,幸靈泉池,與群臣禦龍舟,賦詩而罷。
立孔子廟於京師。
八月乙亥,詔兼員外散騎常侍邢產、兼員外散騎侍郎侯靈紹使於蕭賾。
戊子,詔諸州鎮有水田之處,各通溉灌,遣匠者所在指授。
中尺國遣使朝貢。
九月丁未,吐谷渾、武興、宕昌諸國各遣使朝獻。
出宮人以賜北鎮人貧鰥無妻者。
冬十月甲申,高麗國遣使朝貢。
十有一月己未,安豐王猛薨。
十有二月丙子,侍中、司空、河東王苟頹薨。
甲午,蕭賾遣使朝貢。
己亥,以尚書令尉元為司徒,左僕射穆亮為司空。
是歲,蠕蠕別帥叱呂勤率眾內附。
十有四年春正月乙醜,行幸方山。
二月辛未,行幸靈泉池。
壬申,還宮。
戊寅,初詔定起居注制。
己卯,詔遣侍臣循行州郡,問民疾苦。
三月壬申,吐谷渾、宕昌、武興、陰平諸國並遣使朝貢。
夏四月,地豆于頻犯塞,甲戌,征西大將軍、陽平王頤擊走之。
〔一〕甲午,詔兼員外散騎常侍邢產、兼員外散騎侍郎蘇季連使於蕭賾。
五月己酉,庫莫奚犯塞,安州都將樓龍兒擊走之。
沙門司馬惠禦自言聖王,〔二〕謀破平原郡。
擒獲伏誅。
秋七月甲辰,詔罷都牧雜制。
丙午,行幸方山;丙辰,遂幸靈泉池。
高麗國遣使朝貢。
八月丙寅朔,車駕還宮。
辛卯,宕昌國遣使朝貢。
詔議國之行次。
九月癸醜,太皇太後馮氏崩。
壬戌,高麗國遣使朝貢。
詔聽蕃鎮曾經內侍者前後奔赴。
冬十月戊辰,詔曰:「自丁荼苦,奄踰晦朔。
仰遵遺旨,祖奠有期。
朕將親侍龍輿,奉訣陵隧。
諸常從之具,悉可停之。
其武衛之官,防侍如法。
」癸酉,葬文明太皇太後於永固陵。
甲戌,車駕謁永固陵。
群臣固請公除,帝不許。
己卯,車駕謁永固陵。
庚辰,帝居廬,引見群僚於太和殿,太尉、東陽王丕等據權制固請,帝引古禮往復,群臣乃止。
語在禮志。
京兆王太興有罪,免官削爵。
詔曰:「公卿屢依金冊遺旨,中代權式,請過葬即吉。
朕思遵遠古,終三年之制。
依禮,既虞卒哭。
此月二十一日授服,以葛易麻。
既衰服在上,公卿不得獨釋於下,故於朕之授服,變從練禮,已下復為節降,斟酌今古,以制厥衷,且取遺旨速除之一端,粗申臣子罔極之巨痛。
」癸未,詔曰:「朕遠遵古式,欲終三年之禮。
百辟群官,據金冊顧命,將奪朕心,從先朝之制。
朕仰惟金冊,俯自推省,取諸二衷,不許眾議,以衰服過期,終四節之慕。
又奉聖訓,聿修誥旨,不敢闇默自居,以曠機政。
庶不愆遺令之意,差展哀慕之情。
普下州鎮,長至三元,絕告慶之禮。
」甲申,車駕謁永固陵。
辛卯,詔曰:「群官以萬機事重,請求聽政。
朕仰祗遺命,亦思無怠。
但哀慕纏綿,心神迷塞,未堪自力以親政事。
近侍先掌機衡者,皆謀猷所寄,且可任之,如有疑事,當時與論決。
」十有一月甲寅,詔曰:「垂及至節,感慕崩摧,凡在臣列,誰不哽切。
內外職人先朝班次及諸方雜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