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質詢,還沖着小詹微微點頭。
接下來的調查過程就波瀾不驚了。
在交管部門做出事故處理結果之前,曹局長利用和交警隊一位負責人的老鄉關系及時為小詹作了疏通,同時也讓我和另外一個科長專程去對那死者的家屬進行了安撫。
最後,這起事故是這樣認定的:死者騎車闖紅燈高速沖上主幹道,是造成越野車撞人事故的原因,故死者應承擔主要責任;根據現場勘查,越野車駕駛員及時采取了制動措施,在事故過程中屬于無過錯的一方。
但畢竟是機動車撞了騎自行車的,被撞的人又死了,所以機動車司機和車主要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司機也要先吊銷駕駛執照。
交警隊處理之後,我們曹局長顯得很大度,說:"畢竟是單位對個人,人家又丢掉了性命,給事主的賠償應該從優。
"所以,在按照交警部門裁定的數額賠償之後,局長還讓我代表單位給那小夥子的家屬送去兩萬元。
死去的那小夥兒是他們父母的大兒子,老人為了讓他有一份工作費盡心機。
他還有一個弟弟尚未婚配且無正式工作,所以其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是真正的痛不欲生,讓人看了心生不忍。
那小夥子的媳婦兒穿着打扮卻很妖豔,看不出有多大痛苦。
況且她也沒有孩子,改嫁他人也不是難事。
按照交管部門的處理意見,司機小詹本人要承擔賠償費用不得少于兩千元。
但實際上,他該出的錢都由我們單位給補上了,他的工資獎金什麼的也沒受影響。
駕駛執照在三個月之後也由曹局長親自出面溝通協調,又給他弄回來了。
我的老天爺呀,這件事仔細想起來真覺得虧心!一條活潑潑不到三十歲的年輕生命,就因為我們那位姓焦的副局長酒後違章駕車而葬送了,天知道出事的時候是那小夥兒闖紅燈,還是我們的車闖了紅燈,那時候我确實沒留意,而那個較偏僻的十字路口也沒有電子監視設備,交警做出小夥子闖紅燈的判斷完全是聽信了我們的陳述。
我總覺得這小夥兒是被人給謀殺了,姓焦的那混蛋是元兇,而小詹和我都是幫兇。
這件事要是沒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我就會背上一輩子的良心債。
我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且不管姓焦的如何,我一定是會做噩夢的!
焦副局長完全逍遙法外,一如既往地在單位人五人六,但我估計他在背後會對曹局長感激涕零,磕頭下跪都是應該的。
自從這件事以後,姓焦的對我也比過去客氣多了。
我還發現他的一個變化是在酒桌上謹小慎微了,不再亂逞能,不再逼别人喝酒,而且從來也不再摸單位小車的方向盤了。
可見他多少也還有些人性,智商也不是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