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都不懂,也敢笑我?結果,他幾句話就将我給問住了。
”
“他問我為何殺了那個惡棍。
我說那惡棍草菅人命,該殺。
他便問我,那你不經官府允許而殺人,算不算草菅人命!”
“當然不算!”楊玉瑤立刻豎起眼睛,替雷萬春抱打不平。
“我也這麼認為。
那惡棍亂殺無辜,肯定是罪有應得。
可他又問我,憑什麼能斷定,那
惡棍殺的就是無辜?我殺惡棍之前,問沒問過他殺人的原因。
如果惡棍殺人,也是事出有因的話,我的行為,算不算亂殺無辜?”
一邊吃東西一邊說話,在酒宴中本是非常失禮的行為,但雷萬春一口酒,一口肉的那種大咧咧模樣,卻給人十分輕松惬意的感覺。
楊玉瑤聽着聽着,便受了對方的感染,也抓起酒盞,一口酒,一口肉地重新吃了起來。
“我被張巡給繞暈了。
就讓他滾一邊去,别掃老子的興。
結果他又問我,明知道自己可能做了錯事,又不準人說,算不算一種惡行。
如果他此刻身手比我好的話,提刀把我給剁了,算不算為民除害?!”
“這人可真煩,我要是你,就狠狠揍他一頓!”楊玉瑤撇了撇嘴,非常不屑地說道。
“可我要是揍了他,就把仗勢欺人四個字,算徹底坐實了!”雷萬春搖搖頭,收起笑容,低聲說道。
“然後我就問他,如果換了他是我,該怎麼辦。
他說,世間凡事得講個規則。
沒人能用自己的喜惡去代替律法。
換了他,就抓那惡棍去打官司,讓官府來審理。
該打闆子打闆子,該殺頭就殺頭。
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樣,完全憑着自己的個人判斷來決定其他人生死的話,這世界上多出來的就不是大俠,而是一群強盜了!”
這個理論倒也新鮮,聽得楊玉瑤滿臉茫然。
心裡明知道張巡這些話太幼稚了些,在大唐國内絕無實現的可能。
所謂規則,向來是保護有權勢的人。
而那些沒權沒勢的,則被規則給活活碾碎。
“他說如果規則有不對的地方,他可以設法讓朝廷改變規則。
官員有不法的地方,他可以向朝廷彈劾,要求朝廷更換官員。
唯獨人人都以自己的好惡為标準,去行俠仗義,是要不得的。
看似在為民除害,實際上自己有可能已經成了一個大禍害。
若是有不法之徒,仗着一身武藝,到處殺人。
卻口口聲聲說自己在行俠仗義。
官府也沒力量約束他。
那到了最後,這世間就變成誰拳頭大誰說得算了。
與狼群已經沒什麼兩樣!”
“我說不過他。
隻好罵他是書呆子。
他卻說,‘你沒看我如何做事,怎知道我說得那些行不通?’于是,我就跟他打了一個賭,如果他做了官,早晚有一天會忘記自己的今天的話。
他就跟我說,‘你可以在我身邊随時看着,哪天發現我忘記了,盡管拿刀子割我的腦袋。
’我當時酒喝多了,就一時沖動答應了下來。
結果,誰知道那小子那時還沒當上什麼官兒。
等他混上了個小小縣令,已經是好幾年後的事情了!”
雷萬春本來就不是個善于言辭的人,因此一番話說得啰裡啰嗦。
但楊玉瑤在旁邊卻聽得津津有味。
伸手替對方倒了一盞酒,又給自己倒了半盞,舉到眉梢,笑着總結:“歸根到底,大哥還是一諾千金的豪傑。
若是換了小妹,發現是一時沖動說錯了話,過後拔腿走人就是了。
反正姓張的也追不上我!”
“後來我發現,他的話其實挺有道理的!”雷萬春歎了口氣,抓起酒盞,一口悶下。
“雖然他這些年四處碰壁,但像他這樣的好官,無論到了哪裡,當地的惡棍都會收斂自己的行為。
效果比我提着把寶劍四處殺人,的确強了百倍!”
“那不一定,天下哪有那麼多像小張探花般的好官!”楊玉瑤早就忘了自己的身份,笑了笑,低聲點評。
“還不都是對上屈膝逢迎,對下搜刮無度?小張探花根本奈何不了他們。
反而像大哥先前這般提劍而行的,更令他們忌憚三分!”
“我也拿他們沒辦法!”雷萬春笑着搖頭。
“學武之人,不都是喜歡當俠客的。
越大的官,身邊養的武士身手越強。
縣令一類的官員,我去刺殺他們,也許還能得手。
到了刺史這級,就很難全身而退了。
至于更高的,比如說你哥哥,我估計沒等靠近他十步之内,就被硬弩射成了篩子!”
“家兄?”楊玉瑤瞬間清醒,瞪大了一雙奪魂的眉目,笑着追問。
“家兄在你眼裡,算是十惡不赦麼?”
“我隻是順口打個比方,并非說令兄十惡不赦!”雷萬春瞬間也驚醒了過來,讪讪地解釋。
刹那間,屋子裡的氣氛變得有些古怪。
雙方都不是故意提起各自的身份,雙方卻又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來擺脫此刻的尴尬。
那道看不見鴻溝瞬間被暴露無遺,無論如何去掩飾,都不能否認它的存在。
畢竟是終日遊周旋在達官顯貴之間的老手,虢國夫人恢複得比雷萬春還快些,笑着抿了一小口酒,低聲把話題引往别處,“妾身聽說大哥當年追殺歹徒三千餘裡,過後苦主情願以身相許,大哥卻隻從她手中取了一個雞蛋,這是真的麼?”
“那是更遠的事情了!”雷萬春巴不得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