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二萬石以安輯之。
已而守臣王奇戰死,事聞,乃诏知沅州謝麟、帶禦器械和斌經制溪洞,發在京骁騎兩營及江南、福建将兵三千五百人,以聽師期。
明年,世念等遂與諸蠻峒首領族類四千五百人出降。
以世念為内殿承制,承想、光仲等十人各拜官。
崇甯二年,其酋蒙光有者複嘯聚為寇,經略司遣将官黃忱等擊卻之。
大觀二年,遂以三州一鎮戶口六萬一千來上。
诏以知融州程鄰往黔南路撫谕,官吏推恩有差。
至和後,又有融州屬蠻大丘峒首領楊光朝請内附,又有楊克端等百三人來歸,皆納之。
諸蠻族類不一,大抵依阻山谷,并林木為居,椎髻跣足,走險如履平地。
言語侏離,衣服斒斓。
畏鬼神,喜淫祀。
刻木為契,不能相君長,以财力雄強。
每忿怒則推刃同氣,加兵父子間,複仇怨不顧死。
出入腰弓矢,匿草中射人,得牛酒則釋然矣。
親戚比鄰,指授相賣。
父子别業,父貧則質身于子,去禽獸無幾。
其族鑄銅為大鼓,初成,懸庭中,置酒以召同類,争以金銀為大钗叩鼓,去則以钗遺主人。
相攻擊,鳴鼓以集衆,号有鼓者為"都老",衆推服之。
唐末,諸酋分據其地,自為刺史。
宋興,始通中國,奉正朔,修職貢。
間有桀黠貪利或疆吏失于撫禦,往往聚而為寇,抄掠邊戶。
朝廷禽獸畜之,務在羁縻,不深治也。
熙甯間,以章惇察訪經制蠻事,諸溪峒相繼納土,願為王民,始創城砦,比之内地。
元祐初,諸蠻複叛,朝廷方務休息,乃诏谕湖南、北及廣西路并免追讨,廢堡砦,棄五溪諸郡縣。
崇甯間,複議開邊,于是安化上三州及思廣諸峒蠻夷,皆願納土輸貢賦,及令廣西招納左、右江四百五十餘峒。
尋以議者言,以為招緻熟蕃非便,乃诏悉廢所置州郡,複祖宗之舊焉。
紹興初,監察禦史明橐言:"湖南邊郡及二廣之地,舊置溪峒歸明官,比年浸廣其員,及諸州措置隘砦,阙人把拓,又令管押兵夫,素不習知法令,率貪婪無厭。
況管押又皆鄉民,甚為邊患,遭困苦折辱者往往無所赴訴。
議者欲俾帥臣籍其姓名,每三年一遷易,如州縣官故事。
或雲止循舊添差,并罷管押兵夫,宜令二廣、湖南帥臣處置适宜,無啟邊禍,以害遠人。
"诏下其議。
三年,安化蠻蒙全劍等八百人劫普議砦,火其屋宇,廣西帥臣遣縣砦将佐發兵讨平之。
四年,廣南東、西路宣谕明橐言:
平、觀二州本王口、高峰二砦,處廣右西偏,舊常無虞。
崇甯、大觀間,邊臣啟釁,奏請置州拓境,深入不毛,如平、從、允、孚、庭、觀、溪、馴、叙、樂、隆、兌等十有二州,屬之黔南,其官吏軍兵請給費用,悉由内郡,于是騷然,莫能支吾。
政和間,朝廷始悟其非,罷之。
或者謂平州為西南重鎮,兼制王江、從、允等州及湖南之武岡軍、湖北之靖州、桂州之桑江峒猺,觀州則控制南丹、陸家砦、茆灘十道及白崖諸蠻,以故二州獨不廢。
臣自曆邊,即乞罷平、觀者,前後非一。
内攝官吳芾嘗充經略司準備幹當,頗得其詳。
觀州初為宜州富仁監,大觀間,帥臣王祖道欲招納文、蘭州,都巡檢劉惟忠謂得文、蘭不若取南丹之利,因誣其州莫公佞阻文、蘭不令納土,為公佞罪,惟忠遂禽殺公佞。
帥司奏其功,乃改南丹為觀州,命惟忠守之。
公佞之死,人以為冤。
其弟公晟結溪峒圖報複,連歲攻圍,惟忠中傷死,繼以黃璘代守。
璘度不能支,辭疾告罷,以岑利疆代之。
黃忱複建議,欲增築高峰砦于富仁監側,為觀聲援。
會朝廷罷新邊,遂請以高峰砦為觀州,設知州一人、兵職官二人、曹官一人、指使砦保官七人,吏額五十人,廂禁軍、土丁、家丁又千餘人。
歲費錢一萬二千九百餘貫、米八千八百一十七石有奇。
州無稅租戶籍,皆仰給鄰郡。
飛挽涉險阻,或遇蠻寇設伏,陰發毒矢,中人辄死。
人畏賊,率委棄道路,縱然達州,縻費亦不可勝計。
昔為富仁監時,不聞有警,惟是邊吏欲以刺探為功,故時時稱警急,因以為利,遂欲存而不廢也。
比年戶籍日削,民多流離,或轉入溪洞,公私困弊為甚。
平州初隸融州,亦羁縻州峒也。
舊通湖北渠陽軍,置融江砦及文村、臨溪、浔江堡,後以地隔生蠻,遂廢。
崇甯間,複隸融。
王口砦地接王江,更為懷遠軍,後更為平州;更吉州為從州、王江為允州;并隸黔南。
政和二年,複廢。
邊吏黃忱、李坦诳其帥臣程鄰,乞存平州,設知州一人、兵職官二人、曹官一人,縣令簿二人,提舉溪峒公事;本州管界都同巡檢二人,五砦堡監官指揮十人,吏額百人,禁軍、土丁千人。
歲費錢一萬四千四百一十八貫六百文、米一萬一千一百二十五石有奇。
州無租賦戶籍,轉運司歲移桂、融、象、柳之粟以給之。
及徙融州西北金溪鄉稅米四百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