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
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他制造的聲音上。
這是我特有的能力。
從小到大,因為我的孤獨,造就了這種非凡的能力。
無論是在人群中還是一個人獨處,我都是寂寞的,我可以集中精力到某件事情上,誰也影響不了我,也不會有人來打擾我。
果然,我聽到了細微的聲音。
那是他蹑手蹑腳進入别墅的腳步聲。
他以為這樣神不知鬼不覺,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犯了個大錯。
當然,他是不敢打亮手電的。
同時,他身上的汗臭味也欺騙不了我。
我的鼻子和耳朵一樣靈敏。
我心想,王八蛋,你的死期已到。
他站在樓下,等待着我下樓。
他這種潛伏在我眼裡太小兒科了。
我不想和他這樣無聊的僵持下去了,遊戲該結束了。
我吹起了口哨。
口哨聲是他死亡的前奏,可怕的是,他完全不知道我要殺了他。
聽到口哨聲,他打亮了手電,說:“媽的,老子就曉得你在樓上,還和我玩。
”然後,他罵罵咧咧地上樓。
還剩三個階梯,他就可以到達樓上。
這時,我閃出來,舉着石頭站在樓梯口。
他停住了腳步,手電光照在了我的臉上。
我的眼睛被手電光照得睜不開,但是不影響我把石頭狠勁地砸在他的天靈蓋上。
他的身體随着石頭滾了下去。
我突然爆出了一陣狂笑。
蕩氣回腸的狂笑。
這個鬼魂飄蕩的世界充滿了我的狂笑聲。
此時,我是這個世界的王。
鬼魂們和我一起狂歡。
他還沒有死,躺在地上抽搐。
我撿起地上的手電,照了照他的臉,他臉上全是血,眼睛還睜着,眼睛裡已經沒有了憤怒,這個五大三粗的漢子,眼睛裡隻有垂死的哀綿,這讓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兔子臨死前的眼睛。
見到血,我特别興奮。
我用腳尖撩了撩他流血不止的頭,冷笑着說:“孫子,我不要你給我下跪,可是我一定會送你下地獄。
”
他的嘴唇蠕動着,想說什麼又說不出來。
如果說我在殺死金晖時,曾經動過一絲憐憫之心,現在面對将死的這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卻心如鐵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