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以得:有求就得到。
9、有罪以免邪:有罪的人得到“道”,可以免去罪過。
[引語]
本章再一次宣揚“道”的好處和作用。
老子認為,清靜無為的“道”,不但是善良之人的法寶,就是不善的人也必須保有它。
所以有人認為,這一章的新意就在于指出世人在“道”面前應該一律平等。
“道”保護善人,但也不抛棄不善人,它有求必應,有過必除。
這是“道”的可貴之處。
如果說在上一章,老子強調統一即“和”的思想在國與國之間關系上的運用,這一章則是在人際關系上的運用。
本章的目的,在于曉谕人君行“無為”之政。
[評析]
“道”是天地間最可寶貴的。
所以可貴就在于“求以得,有罪以免邪?”這就是說,善人化于道,則求善得善,有罪者化于道,則免惡入善。
“道”并不僅僅是為善良之人所領悟,不善人并不被道所抛棄,隻要他們一心向道,深切體會“道”的精髓要義,即使有罪過也是可以免除的。
老子在這裡給人們包括有罪之人提供了新的出路,還是很有意義的。
這種想法與孔子所言“君子過而能改”的說法是有相近意義的。
君子不怕犯錯誤,隻要能認真改正,就不算錯誤,而且,這隻是君子才可以做到的。
老子則從主客觀兩個方面為有錯者提供了出路,“道”不嫌棄犯罪之人,肯定會給他改錯的機會;而犯罪者本人也必須體道、悟道,領會道的真谛,主客觀這兩方面的條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