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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婚姻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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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現在已有許多人被批準去香港,請我考慮一下是否申請赴港做生意或辦企業。

    我拿着信到樂西大隊找到大隊“保衛組”組長,組長熱情地接待了我,說:“現在形勢變了,你們這些長期‘裡通外國’的有機會去國外發大财了,我已經批準好幾個同你一樣的對象去香港與親人團聚。

    隻要你‘好好表現’,很快就可以批。

    ”說完遞給我一張表格讓我填寫。

     我認真地填好了表格,交給組長,組長連看也沒有看就扔進抽屜裡,對我說:“你回去等着吧,‘好好表現’就有機會”。

     我等了一年,一點消息都沒有。

    詢問剛剛批準要去香港的朋友,朋友笑我“不懂得‘好好表現’的意思”——至少也得塞給保衛組組長幾千塊,然後從公社到縣裡、市裡、省裡還得“用錢”,不然“誰給你辦這麼好的事?”我恍然大悟。

     後來聽說大隊保衛組的副組長有一次喝醉酒說酒話罵組長:“他媽的那些僑眷給的錢你全部裝進自己的腰包,那些漂亮的女人也全都給你睡了,多少也得給我們留一點吧”。

    又聽說大隊裡有一個女僑眷因為急着要去國外同丈夫、親戚團圓,不惜同大隊、公社、縣裡、市裡、省裡“一系列的有關人士”上床,此事後來被她丈夫知道了,告到國務院,抓了幾個官員判刑。

     謝如明的親戚也來信讓謝申請出國,但一直沒有被批準。

    有一次我們幾個同學聚會,講到有人出國了,有人一直走不了,陳柏霖看到謝如明瘦長的身子,突然悟出一個“道理”,對謝說:“我知道你為什麼出不了國的原因了——你太瘦了,當局如果批準你出國的話,肯定有損社會主義的光輝形象,外國人以為中國人沒有飯吃才都這麼瘦!” 我們跟着陳柏霖起哄:“有道理!謝從現在開始,每頓至少吃三碗米飯,加上大魚大肉,把自己養胖了公安局馬上批準你出國!” 不久以後謝如明真的被準許出國定居了,我們還是開玩笑說他是聽了我們的話“吃胖了”的原因。

     林霍金同我成了忘年交,他閱曆豐富,對人情世故看的很透徹,辦事穩妥,能力非凡,曾經也是個“老革命”,我詢問他的過去,為什麼現在成了個“地下黑工廠”的“推銷員”,他說:“我在五十年代初那時候參加‘土改運動’,也是滿腔熱情地投入進去,以為天下的老百姓從此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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