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杯,可是被胡炜攔住了:“不行,别讓他喝!”
胡炜堅決不讓丈夫喝酒,宋沂蒙的胃病,這兩年的情況越來越不好,胡炜帶他到醫院裡檢查了好幾次,有的醫生說不礙大事,有的醫生搖搖頭:“不好說,一定住院詳細檢查!”胡炜緊張得要命,可宋沂蒙卻滿不在乎,他說檢查也白檢查,反正不能再動手術了,胃已經切除了一半兒,再切就沒胃啦!于是,他說什麼也不再上醫院繼續檢查,也不吃藥,就這麼挺着。
每逢胃痛發作的時候,他都躲開胡炜,怕被妻子發覺。
他胃痛的時候,五髒六腹都絞成一團,他彎着腰,頭上冒着黃豆粒大的汗珠,臉色蒼白,嘴唇青紫,整個人都痛苦得不成形狀。
他的病到了這種程度,可他瞞着妻子,不願給妻子再增加一份精神負擔。
龍桂華其實不是酒仙,别看她開着飯館,卻從不喝酒,今天她破例喝了,而且有點醉。
她的心裡充滿了妒意,這妒意使她略微失态,她在酒精作用下不依不饒,她是為了讓宋沂蒙更加高興,所以就大力渲染氣氛:“不行,非喝不可!”龍桂華又變成了幾十年前的開朗女人,溫和中有點放肆。
胡炜見無法推辭,便勇敢地從丈夫手裡奪過酒杯,揚着脖子,一口氣喝下滿滿的一杯紅酒。
龍桂華佩服胡炜的勇敢,為胡炜捍衛丈夫尊嚴的行為而折服。
“哦,我倒忘了,他動過手術,不能喝酒!”她不再勸宋沂蒙喝酒。
龍桂華低着頭,看了一眼胸前别着的那枝半隻蓮,又看了看胡炜,忽然萌生了一個想法,這已經不年輕的女人,她的細胞裡卻存在着一種與衆不同的特質,她有着一般女人所不具有的優秀秉性,她是一個忠誠于丈夫、熱愛家庭的女人,她在困惑中掙紮,又在困惑中升華。
她骨子裡的傲慢已經在生活的磨煉中蛻化了,漸漸成為好妻子、好女人。
她本來就是好妻子、好女人,不過重新融于生活的她,更加被人家理解。
龍桂華含着笑,把那朵金黃色的半隻蓮摘下來,端端正正地别在胡炜的胸前。
甜甜的紅酒是上頭的,平時沒有什麼酒量的胡炜,她的頭暈乎乎的,她感激無限地望着龍桂華,把胸前的半隻蓮摸了又摸,然後帶着甜蜜的笑,當着老朋友的面放肆地靠在丈夫的肩膀上。
此時的宋沂蒙,忘記了一切憂愁,變成了最幸福的人,渾身的血液流動得平平靜靜,濃郁的愛給他帶來了安全感,這還是結婚以來的第一次。
也許是酒的力量,龍桂華突然變得十分亢奮,她充滿感情地給宋沂蒙和胡炜講起故事來:
……
沙湖畔正在舉行比武盛會,依娜是戈壁灘的驕傲,她的美貌征服了所有的勇士,滿山的白楊被她的勇敢傾倒。
英俊的将軍慕名前來求教,兩人打得天崩地裂,騰蛟飛凰,日暗月黑,山摧海嘯。
将軍勝了依娜,依娜的臉羞得像個紅櫻桃。
她騎上草原最快的快馬,那将軍追上來,跟她奔到瀑布的一角。
雲煙氤氲,遮住了森林,兩人身邊飛翔着五色翠鳥。
人們盡情歡呼,披着薄紗的少女,瘋狂地舞蹈。
依娜和将軍登上了密古西峰,不落的流霞與他們久久擁抱。
森林閉上了眼睛,峭壁也咧開嘴微笑。
遠方升起了狼煙,風塵鋪卷着麈戰狂嚣。
一場血腥的戰争讓戀人成為了敵人,讓相愛的人亮出了刀鞘。
依娜扶着奄奄一息的父親,披上血染的戰袍。
将軍捧過皇帝的诏書,率領千軍萬馬把賀蘭橫掃。
血染大漠,鬼神哭号,山欲粉碎,水亦滔滔。
混戰中,将軍撞見了依娜,他的大刀碰斷了利劍,鋒芒落在少女的脖頸上,一雙明眸閃着愛的火苗。
戰鼓敲得很響,戰旗陣陣狂飙,烽煙滾滾,殺聲震天,火光把心燒焦。
依娜閉上了雙眼,雪白的頸無力地垂落。
将軍望着刀下的愛人,淚如雨下,公主向他高聲呼喊:殺了我,我願做你刀下之鬼!将軍閉上了眼睛,雙方的勇士湧起憤怒的浪潮,公主的頭顱落下來,被馬群踏成泥塵。
大風過後,賀蘭山腳下築起了一座孤零零的小廟。
廟裡供奉的神仙就是美貌的依娜,密匝匝的白楊樹把小廟圍繞。
一個年輕的孤僧伴着痛楚的煎熬。
婉婉鐘聲随着凄涼的木魚聲,山秃了,水竭了,隻剩千裡枯草。
一個寂寞的孤僧多病而蒼老,他放棄了榮華,他誠心誠意地忏悔,守着泥塑的依娜,度過了生命中最後的一分一秒。
這是一座無名小廟,時間已經過去了千年,那廟宇現在已經是殘垣斷壁。
時光倒流了,講着講着,龍桂華醉了,故事講得忘情,聽故事的人仿佛也融進了千年以前的煙塵。
宋沂蒙尤為感動,從胡炜的手裡奪過酒杯,默默地與龍桂華碰了一杯,輕輕地吮了一小口濃郁芬芳的紅酒,酒的香氣令他蕩氣回腸,動人的故事帶他進入了另一個故事的夢幻。
第二天清晨,他推開門,踱步來到小院子裡。
柿子樹上凝滿了白花花的秋霜,柿子掉了一地,摔爛了,流淌着黃色的濃汁。
帶着秋霜的風,沉甸甸的,把老牆的枯草吹落。
屋頂上是秋霜,小路上是秋霜,遠山的楓葉上也都是秋霜。
天空藍藍的,像床頭的鏡子一樣透明,秋霜覆蓋住了大地,但它覆蓋不了天空,天空屬于自由飛翔的候鳥,它們從這裡經過,它們在這裡俯覽,看見了滿山的楓葉。
濃重的鮮紅,不久就要重新露出來,大山又要燃燒,人們在紅的火焰裡抒情、舞蹈。
不久,宋沂蒙躺倒了。
那還是在很小的年紀,他曾經寫過一首詩,其中有一句:頑物終有期。
他想了許多年,終于有了一點兒明白,盤古萬物,包括風流佳緣都會随着時間流逝而破滅。
人們總是有着許許多多的不情願。
冬天到了,寒風把人們的骨頭吹成粉末兒,把人們充滿欲望的心扉填滿。
時光默默無情地走着,人們伸出手來,無力地想把它挽留,想請它慢一點,再慢一點兒,然而時光卻越走越遠。
偉大的、能夠決定生命的時光,它的威力無窮,它把最強的變成最弱的,把繁绮的幻夢變成了一塊又一塊的碎片兒。
時光,已經遙遙地走遠了,人們還是在心裡喊着,喊了一遍又一遍,盼望着時光能夠再來一次,假若時光能夠再來一次,那時的一切都會做得更好,不會那樣了,不會這樣了,一切都會很圓滿。
假若你把往日的經曆看成遊戲,那麼随時可以重新開始。
也許有可能……
他多麼盼望時光能夠再來一次,他暗暗自責:宋沂蒙,你這個冤家,說你聰明,你卻出奇地笨,一個混迹人間,所謂自命不凡的傻人。
說你幸運,你卻意外地沉淪,雞叫了,你睡了,睡得那麼深沉。
說你愉快開朗,你卻總是陷于苦悶,堵塞了心的那東西,是誰的石,誰的山?說你不是下九流,你卻落在了所有人的後邊,一次次捕捉不了機遇,一條條路茫茫去了。
讓你的時光再來一次,你還會犯同樣的錯誤。
軟弱的人,倔強的人,奇怪的人。
他晃晃悠悠,似乎要歸去,從沉睡中歸去。
眼前不再是那高高的黃土坡,不再是葦蕩花叢,不再是沙湖和星空,那是一片燃燒着的苦澀海,他跌進了海上浮起的雲,水和火焚燒了雖醒猶眠的人。
在半夢中歸去,滾燙的浪張開大口,把他撕扯,浪好大,咀嚼失憶的肉體,讓魂靈掙脫。
歸去,歸去,歸去,隻剩下似有似無的軀皮。
漫無邊際的海,滾燙滾燙的海,生命卻釋放了最後的奇彩。
在他的眼前浮現出這樣的情景,十月革命勝利時,列甯和托洛茨基并肩站在裝甲列車上高呼烏拉。
阿爾巴特街上,偉大的詩人普希金手捧一束鮮花與他的最愛娜塔麗娅攜手漫步,普希金穿着燕尾服,他的女人穿着婚紗。
人們記住了阿爾巴特大街53号。
宋沂蒙在病床上寫出了一部長篇小說:《我從前的戀人紅手絹兒》。
小說發表了,它迷倒了一大片年輕人。
報紙上登載了一則消息:馬珊被任命某市的市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