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握住。
“我已經把處長遞給你了,你也接了。
我不管了。
再見。
”我說。
“再見,”彭冰說。
她慢慢收手,像手裡真有寶貴東西似的小心慎重。
她的眼睛露出性情的光,像從雪域高原産生的火花,小巧而聖潔。
這是一個潔身自好的女人,我想,嚴謹得像一個蛋,分明得也像一個蛋,黃是黃,白是白。
在魚龍混雜或卵石無間的高校,她能始終保持一份清醒,不被打破,很不容易。
她和所有從政的人一樣,都想升官,但她升官的目的是想證明自己的上進,是想更大限度地奉獻自己,她就是這麼純粹,真的。
她1977年畢業留校,是本校自己培養的幹部,就像近親生育的嬰兒。
她曾經出類拔萃,受母校的器重。
1979年自衛反擊戰,她組織十名女大學生親赴前線,慰問将士。
她們站在硝煙未散的陣地上,為将士唱歌、朗誦,生動的身影和聲音,像女神一樣,讓舍生忘死的指戰員們情緒亢奮、頂禮膜拜。
她們的舉動得到全國媒體的稱贊,被譽為“擁軍十姐妹”。
她們的名譽為東西大學添了光彩,一度成為學校引以為豪的“教學成果”,那時候還沒有“品牌”這個詞。
那十姐妹中後來有六個人嫁給了軍人,彭冰是其中之一。
但是後來有五個人離了婚,彭冰是惟一沒有離婚的一個。
她的丈夫當時是個連長,據說身上有十處傷口和兩枚獎章。
她是在他養傷的時候嫁給他的。
她的丈夫養好傷後回到部隊,依然是連級幹部。
他之所以沒有提拔是因為當時部隊提幹已強調知識化,像地方一樣。
她的丈夫沒有文憑,而她的學曆也隻是大專,還是工農兵學員。
于是這名母校自己培養的幹部,就像畸形兒一樣被冷落和歧視。
她40歲才當上副處長,一當就是八年,現在總算把“副”字去掉了。
如果我不出國,她這個處長不知要熬到什麼時候才能當上。
她應該算是幸運的,因為她丈夫比她還慘,十年前轉業到學校的食堂,現在連科長都不是。
“再見,彭大姐。
”我親切地對這個比我大十歲的女人說。
這個今天來找我的女人舉止正經、措辭嚴密,因為她是個律師。
她帶來了我的妻子曹英與我離婚的通知,并出示了曹英給律師的委托書以及她單方面拟好的離婚協議。
委托書
茲委托中國甯陽市莫愁律師事務所莫笑蘋律師全權代理本人與彰文聯離婚事宜。
委托人曹英
2003年6月20
離婚協議
曹英、彰文聯因感情不和有意離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财産分割
1.雙方在婚姻期間的國内财産,歸男方所有。
國外财産歸女方所有。
2.雙方婚姻期間的國外借貸由女方償還。
國内如有欠款由男方償還。
女方出國時繳納的回原單位服務信用金(30000元人民币),如退還,歸男方所有。
二、贍養
1.子女贍養(無)。
2.雙方父母的贍養,離婚後各自負責。
三、其他
雙方約定,離婚後各自有再婚的權利和自由,決不互相幹涉。
本協議雙方簽名有效。
女方:曹英(簽名)男方:
2003.6.20倫敦
兩份文書像兩張薄餅,在我手裡捏着。
它們非常滾燙,盡管從遙遠的英國發出,經曆了數萬裡路的風涼,卻依然熱度未減。
它們能讓我怒火中燒。
不是嗎?我忍受了三年和曹英分居的痛苦,為了出國和她團聚,我還蒙受了屈辱,做了我不該做的事。
我犧牲自尊和人格,甚至出賣自己的學生,換來了學校出國的準許。
眼看着拿到出國的簽證,正擇日啟程,妻子的離婚通知卻突如其來,像晴天的霹靂。
這紙文書更像是利刃,要将我和曹英的婚姻關系一刀兩斷。
可我是愛她的呀!并且也忠于她,至少在性方面我甯可手淫都不和愛我的女性上床。
可曹英愛我嗎?忠于我嗎?她能做到不和勾引她的男人上床嗎?那些如狼似虎的外國佬,以及同她一起出去把愛人留在國内的那幾個如饑似渴的中國男人,他們能放過美麗而懦弱的彰文聯的妻子嗎?
答案就在我的手裡,一份離婚協議說明了一切。
“拿筆來,”我對曹英的律師說,見她愣着,我又說:“有筆嗎?”
曹英的律師掏出筆,遞給我,說:“你不是不可以考慮。
”
我說:“對一個失去了妻子情愛的丈夫來說,還需要考慮嗎?”
“我的意思是,”曹英的律師說,“在利益方面,你有需要增加或删減的地方,可以提出來,進一步協商。
”
我笑了笑,看了曹英的律師一眼,在協議書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離婚協議又回到曹英的律師手上,她像對待證據一樣看護着它,把它收好,因為那上面已經有了我的簽字。
就是說協議産生了效力,它改變了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關系,或宣示了一樁婚姻的死亡。
“那麼,現在我們走吧,”曹英的律師說,她把茶杯往茶幾中央推了推,“如果你方便的話。
”
我懵懂地看着曹英的律師。
“有了協議,可以去辦正式的離婚手續了呀!”曹英的律師說。
我恍然醒悟,拍了一下自己腦袋,“哦,是的。
”
“當然,你情緒不好,我們約個時間再去。
”
“我情緒不好嗎?”我說,“眼看婦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