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耶。
答曰。
般若波羅蜜中說諸法實相。
即是無餘涅槃。
三乘人皆為無餘涅槃故精進習行。
複次般若中種種因緣說空解脫門義。
如經中說。
若離空解脫門無道無涅槃。
以是故三乘人皆應學般若。
複次舍利弗自說因緣。
于般若波羅蜜中廣說三乘相。
是中三乘人應學成。
大品經又曰。
是般若波羅蜜中雖無法可得。
而有三乘之教。
所謂聲聞乘辟支佛乘佛乘也。
玄。
答波若有二種等者。
如玄二智義并法花玄第三卷具述之矣。
(裡書雲)
華玄第三雲。
又學波若成二乘者。
此是波若少許氣分耳。
何以知之。
釋論二乘證空比菩薩空。
譬如毛孔空比十方空。
問。
若如後意者。
即以此言證波若是三乘通教。
既得少許氣分。
豈非通耶。
答。
若得少分便說波若是三乘通教者。
大經雲如人得食亦名涅槃。
二乘斷三界惑。
豈不得涅槃少分耶。
不應以少分之言證三乘通教(文)
華玄略述第二(末)雲。
實相有二。
謂體實相與用實相。
今是用實相也(文)此釋我等同入法性文也。
義章教迹義雲。
若言波若說三同觀淺法花者。
涅槃經中亦言。
此經出聲聞故名聲聞藏。
出辟支佛名緣覺藏。
出菩薩故名菩薩藏。
又師子中說十二緣。
下智觀故聲聞菩提。
中智觀故緣覺菩提。
上智觀故菩薩菩提。
上上智觀阿耨菩提。
彼經亦說三乘同觀。
應淺法華。
又勝鬘中說摩诃衍出生一切聲聞緣覺世及出世一切善法。
彼經亦應淺法華。
彼既是深。
大品同觀何為獨淺。
答言波若不破三乘淺法花者。
大品經中舍利弗問。
若都不退空複不異。
何故得有三乘差别。
不唯一乘。
須菩提答。
無二無三。
若聞不怖能得菩提。
此與法花無二無三。
其言何别。
而言非是破三歸一。
又龍樹雲。
當知波若于華手經法花經等無量經中最以為大。
雲何言淺。
若言波若不說佛性淺涅槃者。
經說佛性亦名波若波羅蜜亦名第一義空。
大品所說般若及空即是佛性。
雲何說言不明佛性。
又大品中宣說真如實際法性。
龍樹釋言。
法名涅槃。
不戲論法性名本分。
猶如黃石金性白石銀性。
一切衆生有涅槃性。
此與佛性有何差别而言不說。
佛性既齊。
淺深之言無宜辄施(文)(已上裡書)
玄。
大品呵二乘為癡狗者。
大品十五曰。
須菩提。
譬如狗不從大家求食反從作務者索如是須菩提。
當來世有善男子善女人。
棄深般若波羅蜜而攀枝葉聲聞辟支佛所應行經。
當知是為菩薩魔事。
玄。
淨名貶聲聞為敗根者。
淨名經不思議品曰。
大迦葉聞說菩薩不可思義解脫法門歎未曾有。
謂舍利弗。
譬如有人于盲者前現衆色像非彼所見。
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不能解了為若此也。
智者聞是。
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貌三菩提心。
我等何為永絕其根。
于此大乘已如敗種。
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
皆應号泣聲震三千大千世界。
一切菩薩應大欣慶頂受此法若有菩薩信解不可思議解脫門者。
一切魔衆無如之何。
大迦葉說是語時。
三萬二千天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略述曰。
維摩經中。
大迦葉言。
塵勞之俦為如來種。
我等不複堪任發心。
譬知根敗之士其于五欲不能複利。
聲聞諸結斷者亦爾。
于佛法中無所複益。
永不志願。
是故凡夫于佛法有反覆。
而聲聞無也。
僧肇注曰。
凡夫聞法能續佛種。
即為報恩有反覆也。
聲聞獨善其身。
不弘三寶于佛法為無反覆也。
挫折也。
貶猶墜也。
又貶滅也。
玄。
但在五時之說雖辨同歸未但常住者。
法華遊意曰。
問。
今明一乘為妙。
與舊何異。
答。
釋此經者凡有三說。
一雲。
此經雖辨一乘之因。
猶感無常之果。
是以文雲過去過塵沙未來倍上數。
又藥草喻品雲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于空。
終歸于空者。
終灰身滅智入無餘涅槃。
故猶是無常。
至大涅槃方辨常住。
既是無常則應是粗。
但對前諸經未辨過去過塵沙未來倍上數。
故歎此經以為妙耳。
若望涅槃則猶是粗。
第二釋雲。
此經已辨于常猶未顯了。
但是覆相明常。
所以然者。
此經未除八倒。
不明四德。
但明壽命無窮。
故是覆相辨常。
至涅槃教方顯了辨常。
第三釋雲。
自小乘之教則辨無常覆相之說。
一切大乘經皆常住顯了無餘。
今總評此三說。
初釋是下根之人。
次釋是中根之人。
第三是上根人也。
所以然者。
初釋為謗法過甚深故是下根。
次說毀呰少輕稱為中根。
第三乃言究竟而封執成迷。
故是上人也。
此皆是就有所得中自開三品。
玄。
而天親之論釋法華初分有七處佛性之文者。
法華玄論第一曰。
晚見法華論。
明佛性義有七文。
今略引二文。
初釋方便品唯佛與佛究竟諸法實相。
諸法實相者謂如來藏。
法身之體不變異故。
佛性亦名如來藏故雲隐名如來藏顯名為法身。
大經雲。
我者即是如來藏義。
次第二文釋法師品雲知佛性水不遠得成三菩提。
智光略述釋之。
曰言七文者。
初文今此所引是也。
如來藏者。
衆生身内正因佛性。
即無二智之性。
雖言諸法實相而傍義耳。
勝鬘就隐顯時以為正因正果義也。
第二文雲。
二者同義。
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
如經欲示衆生佛知見故出現于世。
法身平等者。
佛性法身更無差别故第三文雲。
三者身平等。
多寶如來已入涅槃後示現身。
自身他身法身平等無差别故。
如是三種無煩惱人。
染慢之心見彼此身所作差别。
以不知彼此佛性法身悉平等故。
第四文雲。
菩薩授記者。
如不輕品示現。
應知禮拜贊歎言。
我不輕汝汝等皆當作佛者。
示諸衆生皆有佛性故。
第五文雲。
三者法佛菩提。
謂如來藏性淨涅槃。
常恒清涼不變故。
如經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等。
第六文雲。
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
受持此經得佛性水。
成阿耨菩提故。
第七文雲。
畢竟知者。
決定知法界故。
言法界者。
名為法性。
彼法性者。
名為一切諸佛菩薩平等法身故。
平等法身者。
謂真如法身。
初地菩薩能證能入。
是故受持六十二億恒沙等佛名。
受持觀世音名字功德無差别也。
如來為諸煩惱之所隐覆不現前故。
名如來藏。
勝鬘經意。
如來藏與法身更無有二。
隻是隐顯之名。
望正道言。
未曾隐顯。
但于颠倒衆生不了為隐。
約緣了悟。
所以雲顯即名法身。
起信論中。
真如内熏衆生令厭欣等。
大經雲。
佛性者名第一義空。
第一義空名為智慧。
又密嚴經。
如來清淨藏亦名無垢智。
華嚴性起中。
一切衆生心中有無師智無相智等。
皆就真如本覺性得之智。
為出世法作正因也。
無我即生死義。
故我即是如來藏。
又無我謂二乘。
我即如來藏。
是名不颠倒也(已上)問。
如今玄釋者。
法華初分有七處佛性之文。
而略述解釋。
何前後兩段合數以為七文耶。
答。
(裡書雲)
七處佛性事。
華玄第一雲。
此經始末多有佛性之文。
方便品雲。
開佛知見使得清淨。
則是一文。
佛知見者。
謂佛性之異名。
衆生本有佛知見。
為煩惱覆故不清淨。
法華教起為開衆生有佛知見。
此則是佛性義。
若無佛性者教何所開耶(文)次下又雲。
晚見法華論明佛性義。
佛性義有七文。
今略引二文。
初釋方便品唯佛與佛究竟諸法實相。
諸法實相者謂如來藏。
法身之體不變故。
佛性亦名如來藏。
故雲隐名如來藏顯名法身。
大經雲。
我者即是如來藏義。
次第二文釋法師品雲。
知佛性水不遠得成三菩提(文)法華遊意同之。
大乘玄第三一乘義雲。
法華論雲七處明正因性。
今略出四處。
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者。
此明自性住佛性。
又雲同入法性。
此是佛性之異名。
又雲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論釋知見明佛性。
普賢菩薩及授惡人記。
有正因性故(文)準此等文思之。
言七處佛性者。
一方便品諸佛智慧(文)論名證甚深。
疏引勝鬘經。
如來藏自性清淨以釋之。
又大乘玄引文。
引此文故。
二方便品諸法實相(文)論名如來藏故。
花玄引此文故。
三方便品佛知見(文)論雲。
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文)花玄引此文故。
四方便品諸法從本來(文)論雲。
于大乘谛中。
真如法界實際人無我我等(文)大乘玄引此文故。
五譬喻品我等同入法性(文)論雲。
以人無我法無我一切諸法平等故(文)大乘玄引此文故。
六法師品釋論文雲知佛性不遠(文)處處引此文故。
七不輕菩薩授惡人記。
論雲。
示諸衆生皆有佛性故(文)
問雲。
不輕品是後段之文也。
何故前段之七處佛性之數引之耶。
答。
論釋前段經文處。
釋七處佛性可得意也。
不輕品文三平等中。
乘平等處引之。
乘平等攝方便品論疏釋之。
故能能可思之(已上裡書)
玄。
然常與無常皆是對治用門等者。
涅槃經純陀品疏曰。
若依常人三段分文。
前第一卷序說竟。
此下訖經第二正說。
複為二。
第一純陀哀歎兩品。
略開宗明常。
第二長壽品以去廣開宗辨常也。
以常為涅槃宗。
初略明常者。
因純陀施食。
如來答雲。
我今施汝常命色力。
此是略開常宗。
亦是第二迦葉問。
如來答。
廣開宗辨常也。
作此釋者太淺近。
涅槃止有常義。
過為薄少。
且複言涅槃是常者。
此是常見。
故大論雲。
常在一邊無常在一邊。
此故是二邊斷常之見。
何謂涅槃是正法耶。
今明涅槃未曾常無常非常非無常。
而常無常非常非無常具足是也。
(裡書雲)
常無常對治用事。
涅槃遊意雲。
他明。
此經以常為宗。
今初辨常者。
乃倒寫之用。
未是正意。
常是藥用。
豈關正宗。
前藥治前病。
後藥治後病。
常是藥用。
常為宗者無常是藥。
亦應以無常為宗。
彼雲。
後藥治後病為後經宗。
前藥治前病。
前藥為前經宗。
今明。
前藥為前經宗。
前經有無量種。
豈得并以無常為宗。
前經既不可無常為宗。
後經甯得以常為宗。
今對彼故以無得為宗。
汝以常為宗。
文何所出。
我今依經文自雲。
無得者名大涅槃。
故無所得是經宗也。
汝以常為宗。
又亦汝言涅槃定常不得無常。
斯則常故。
常名有所得。
有所得者乃名生死。
何謂涅槃。
彼雲。
我亦有得無得義。
至忘為無得。
彌存為有得。
今責。
汝忘不可為存。
存不可為忘。
真絕不可待。
俗待不可絕。
還成有所得。
何謂無得耶。
又彼義真谛中不得有樂。
不得有一乘也。
我樂一乘并是世谛。
又于汝證言生死無常涅槃是常。
大衆聞此何事怪。
故雲涅槃不可定常。
不可定無常。
非待非不待。
不可思議用者怪也。
隻無所得故不可思議。
無所得為經宗也。
他難雲。
汝以無所得釋經宗為是者。
我亦以常釋經宗亦是。
解雲。
常無常雖經說。
而有病敗。
無所得義則無過失。
經雲。
雖不常住。
非念念滅。
此已常無常兩除。
次複明涅槃非常非無常。
常無常俱說。
如德王中說。
何得偏以常為宗耶。
無得之義始終無非。
故以為宗也。
問。
有得名生死。
無得名涅槃。
則有得名無常。
無得名為常。
得無得還是常無常。
雲何舍常無常而用得無得耶。
解雲。
若定用無得為是。
還成有得。
不名無所得。
一無所依乃名無得。
無得通常無常。
何者。
彼雲。
生死無常涅槃常。
如此常無常并有得。
今明常明無常。
因緣假名字說。
無有無常可有。
亦無有常之可得。
一無所住故名無所得也。
又他常無常智斷明義。
生死無常涅槃常。
前心無常後心常故。
是有所得。
今明。
諸法未曾常無常。
或說常或說無常。
諸法實相非常無常也。
然無所得非但是經宗。
通是一切大乘之正意也(文)
涅槃疏第三雲。
但衆生空謂成虛妄颠倒。
聖人假名名之以生死。
對生死則辨涅槃為出處。
此空生死故。
所以假名為涅槃。
故肇師涅槃論雲。
涅槃者蓋是出處之異名。
應物之假号也。
既将涅槃出處。
則名生死為無常苦無我不淨。
歎涅槃為常樂我淨。
名生死為苦無常。
此則是逼衆生令厭。
歎涅槃為常樂我淨。
則是引衆生令欣。
令其厭生死苦欣涅槃樂。
離生死求涅槃。
今欲依此方便名生死為無常苦無我不淨。
則非是倒。
何故爾。
欲令衆生厭故。
名涅槃為常樂我淨。
此則不倒。
欲令衆生欣求故。
若雲生死常樂我淨。
此即衆生不厭生死。
此則是倒。
若謂涅槃無常苦等。
此即衆生不欣涅槃。
此則颠倒。
今約如此接引之途。
故雲有倒不倒。
至論生死。
若涅槃亦亡。
無常之執若杜。
常樂之藥亦廢。
畢竟未曾倒與不倒(文)(已上裡書)
玄。
二者學大乘者名方廣道人等者。
大論一曰。
方廣道人言。
一切法不生不滅。
空無所有。
譬如兔角龜毛當無。
二谛章曰。
次方廣道人計一切法性空如龜毛兔角。
無因果君臣父子忠孝之道。
又曰。
方廣明諸法空。
失于二谛故。
中論初聞大乘說畢竟空。
不知何因緣故空。
又曰。
次方廣不識二谛者。
未知此人何學波若。
若小乘學。
則推盡起邪見。
有分既無。
諸分亦無。
于有起邪見。
波若大乘學即聞大乘說。
起邪見心。
大乘說畢竟空。
不知何因緣故空。
若都畢竟空。
雲何分别有罪福報應等。
若有罪福即不應空。
推盡空起空見也。
所言推盡者。
以惡慧推求。
所有便盡都無所有。
故雲推盡。
又盡可作畫字。
故佛性義曰。
豈非背師自作推畫。
他宗亦言構畫分别。
問。
此方廣道人者大小乘中何耶。
答。
或大乘或小乘。
然正是學大乘人。
方廣即大乘名。
故今文言學大乘者名方廣道人。
此則釋大乘。
又二谛章曰。
小乘不識二谛者。
則是前方廣薩衛兩人也。
此釋兩人俱小乘耳。
今準推。
此道人雖聞大乘而堕小乘。
例如大衆部多聞分别部等。
然方廣者是大乘異名故。
正是大乘中執空者也。
又安澄記曰。
方廣道人即一說部宗。
諸法但假名。
都無體相。
玄下文說此部曰。
此部執生死涅槃皆是假名。
故雲一說。
此自大衆部中出。
問。
方便品疏曰。
問。
大小俱稱方廣有何異耶。
答。
大是具足方廣。
小是随分方廣。
又大乘理正曰方。
義富秤廣。
文诠方廣之理。
名為方廣經。
小乘語正曰方。
文多秤廣也。
此則方廣名通大小。
何今限言大乘名耶。
答。
傍通門時。
小乘具随分十二部。
故方廣名傍通小乘。
釋大乘具足十二小乘随分十二。
即此意也。
然非正意。
正意即方廣稱限于大乘。
故義疏曰。
小廣而大略。
如地持論說。
菩薩藏名方廣經。
聲聞藏謂十一部。
此意明。
大乘十二為明方廣之理。
從所诠之理為名。
故十二部悉名方廣。
小乘十二部不為明方廣之理。
故存其十一部名。
沒方廣之稱也。
玄。
或言一體或言二體者。
中論疏曰。
開善謂真俗一體故名為一。
龍光謂真俗異體故名言異。
今俱斥之。
故雲不一不異。
大乘玄出一體義曰。
二谛雖是一體。
以義約之為異。
若以有來約之即名俗谛。
又以空約之名為真谛。
而今此二谛唯一。
約用有二。
又出異體義曰。
二谛各各有體。
以世谛假有是世谛體。
假有即空無相是真谛體。
故言二谛各有體(已上)開善謂真俗一體故名為一者。
如二谛章下卷雲。
就明二谛一體家複有三說。
一雲。
真谛為體。
此有二義。
一明空為理本。
明一切法皆以空為本。
有非是本。
為是故以真谛為體也。
二有為俗谛。
拆俗為悟真。
故真為體。
二雲。
俗體為體。
要由拆俗故得真。
若不拆俗即不得真。
良由前拆俗故得真。
所以俗為體也。
三雲。
二谛互指為體。
真俗互為用也。
此則開善門宗有此三釋。
開善本以真為體。
餘兩釋支流。
準此章文。
以真谛為俗體。
故雲二谛一體也。
龍光謂真俗異體等者。
述義曰。
京師龍光寺釋惠珠也。
開善寺智藏師大學士也。
此師立三假為俗谛體。
四忘為真谛體。
名相為俗谛體。
無名相為真谛體。
故二谛體異也。
(裡書雲)
二谛一體異體事。
中論疏第六雲。
問。
真俗一異有何過。
答。
一有五過三節。
五過者。
一以真從俗。
俗無常。
真亦無常。
二以俗從真。
真常俗亦常。
三真不從俗。
則真與俗異。
四俗不從真。
則俗與真異。
五若言體一義異。
則是亦一亦異。
體一故亦一。
義異故亦異。
三節者。
初二得一義。
次兩是異義。
三是亦一亦異。
問。
今人多執體一義異。
有過耶。
答。
俗義異真義者。
俗義為即真。
為出真外。
若即真乃是體一義一。
若異真即出真外。
佛及弟子知法性外無法。
雲何出真外。
真俗異體。
一害經相即之言。
二法性外應有法佛及弟子。
便是妄談也(文)(已上裡書)
玄。
答若俗與真一等者。
大乘玄破曰。
二谛唯一體以義約之為異者。
今何以二谛唯是一體。
是何物體。
為當一有體。
為當一空體。
何處離此空有别有一體。
而言以空有約之故二谛之别。
與今破意粗同。
玄。
答經雲色即是空等者。
大乘玄破曰。
假有是世谛體。
假有即空為真谛體。
若二谛各有體。
即應成兩理。
有自有為理。
空自空為理。
碩反。
何得辨其相即。
與今破同。
(裡書雲)
大品經第一習應品雲。
舍利弗。
非色異空。
非空異色。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亦如是(文)(已上裡書)
三論玄義檢幽集卷第四
永享四年(壬子)五月十二日書寫之畢。
拟講延海。
文明七年九月下旬比從師法印聰海相傳之。
安樂坊順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