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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八十五 徐呂孟劉楊潘崔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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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多補吏,譽望大喪。

    使還,罷為大理卿。

    其後左司郎中鄭敬宣慰江淮,帝誡曰:“朕宮中用尺寸物皆有籍,唯赈民無所計。

    卿是行,宜谕朕意,毋若潘孟一陽一殚财費酣飲遊山寺而已。

    ” 元和三年,出為華州刺史,遷劍南東川節度使。

    宰相武元衡與孟一陽一舊,複以戶部侍郎召判度支,又兼京北五城營田使。

    太府王遂為西北供軍使,持營田不可,至私忿恨,更請間論列。

    帝怒,罷孟一陽一左散騎常侍。

    明年,複舊官。

    盛葺第舍,帝微行至樂遊原,望見之,以問左右,孟一陽一懼,辍不敢治。

    而伎媵用度過侈汰,人多指怒之。

    病風痹,改左散騎常侍。

    卒,贈兵部尚書,谥曰康。

     初,孟一陽一為侍郎,年未四十,其母謂曰:“以爾之材而位丞郎,使吾憂之。

    ” 崔元略,博州人。

    父敬,貞元時終尚書左丞。

    元略第進士,更辟諸府,遷累殿中侍禦史,以刑部郎中知禦史雜事,進拜中丞。

    時李夷簡召為大夫,故诏元略留司東台。

    改京兆少尹,行府事,數月,遷為尹。

    徙左散騎常侍。

     初,中丞缺,議者屬崔植,而元略謬謂植入閣不如儀,使禦史彈治。

    及宰相以二人進,元略果得之,植恨怅。

    既當國,以元略為宣撫一黨一項使,辭疾不行。

    植奏:“不少責,無以示群臣。

    ”乃出為黔南觀察使,徙鄂嶽。

    久乃拜大理卿。

     敬宗初,還京兆尹,兼禦史大夫。

    收貸錢萬七千缗,為禦史劾奏,诏刑部郎中趙元亮、大理正元從質、侍禦史溫造以三司雜治。

    元略素事宦人崔潭峻,頗左右之,獄具,削兼秩而已。

    俄授戶部侍郎,譏謗大興,谏官斥元略方劾而遷,有助力,元略自解辨,乃止。

    京兆劉栖楚又劾元略前造東渭橋,縱吏增估物不償直,取堡徒贓二萬缗。

    诏奪一月俸。

    于是栖楚規相位,疑元略妨己路,故舉疑似衊染之。

    太和三年,以戶部尚書判度支,出為東都留守,改義成節度使。

    卒,贈尚書左仆射。

    子铉。

     铉,字台碩,擢進士第,從李石荊南為賓佐,入拜司勳員外郎、翰林學士,遷中書舍人、學士承旨。

    武宗好蹴踘、角抵,铉切谏,帝褒納之。

    會昌三年,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铉入朝,凡三歲至宰相,而石猶在江陵。

    澤潞平,兼戶部尚書。

    與李德裕不葉,罷為陝虢觀察使。

    宣宗初,擢河中節度使,以禦史大夫召,用會昌故官輔政,進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封博陵郡公。

    铉所善者鄭魯、楊紹複、段瑰、薛蒙,頗參議論。

    時語曰:“鄭、楊、段、薛,炙手可熱;欲得命通,魯、紹、瑰、蒙。

    ”帝聞之,題于扆。

    是時,魯為刑部侍郎,铉欲引以相,帝不許,用為河南尹。

    它日,帝語铉曰:“魯去矣,事由卿否?”铉惶懼謝罪。

     久之,出為淮南節度使,帝餞太液亭,賜詩一寵一之。

    因宣州軍亂,逐觀察使鄭薰,铉出兵讨擊,诏兼宣歙池觀察使。

    既平,加檢校司空,罷兼使。

    居九年,條教一下無複改,民以順賴。

    鹹通初,徙山南東道、荊南二鎮,封魏國公。

    龐勳叛,自桂管北還,所過剽略。

    铉聞,大募兵屯江、湘,邀賊歸路。

    賊懼,更逾嶺,自淮而北。

    朝廷壯其忠。

    卒官下。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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