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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縣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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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縣李太史家,每見瓶鼎古玩之物,移列案邊,勢危将堕。疑厮仆所為,辄怒譴之。仆輩稱冤,而亦不知其由,乃嚴扃齋扉,天明複然。心知其異,暗觇之。一夜光明滿室,訝為盜。兩仆近窺,則一狐卧椟上,光自兩眸出,晶瑩四射。恐其遁,急入捉之。狐齧腕肉欲脫,仆持益堅,因共縛之。舉視則四足皆無骨,随手搖搖若帶垂焉。太史念其通靈,不忍殺;覆以柳器,狐不能出,戴器而走。乃數其罪而放之,怪遂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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