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二十二循吏
治者,君也;求所以治者,民也;推君之治而濟之民,吏也。
故吏良則法平政成,不一良則王道馳而敗矣。
在堯、舜時,曰“九德鹹事”也,“百工惟時”也;在周文、武時,曰“《棫樸》,能官人也”,“《南山有台》,樂得賢也”;是循吏之效也。
堯、舜,五帝之盛帝,文、武,三王之顯王,不能去是而治,後世可乎哉?
唐興,承隋亂離,祓荒荼,始擇用州刺史、縣令。
太宗嘗曰:“朕思天下事,丙夜不安枕,永惟治人之本,莫重刺史,故錄姓名于屏風,卧興對之,得才否狀,辄疏之下方,以拟廢置。
”又诏内外官五品以上舉任縣令者。
于是官得其人,民去歎愁、就妥安。
都督、刺史,其職察州縣,間遣使者循行天下,劾舉不職。
始,都督、刺史皆天子臨軒冊授。
後不複冊,然猶受命日對便殿,賜衣物,乃遣。
玄宗開元時,已辭,仍詣側門候進止,所以光一寵一守臣,以責其功。
初,刺史準京官得佩魚,品卑者假绯、魚。
開元中,又锢廢酷吏,懲無良,群臣化之,革苛娆之風,争以惠利顯。
複诏:三省侍郎缺,擇嘗任刺史者;郎官缺,擇嘗任縣令者。
至宰相名臣,莫不孜孜言長人不可輕授亟易。
是以授受之間,雖不能皆善,而所得十五。
故協氣嘉生,薰為太平,垂祀三百,與漢相埒。
緻之之術,非循吏謂何?故條次治宜,以著厥庸。
若将相大臣兼以勳閥著者,名見本篇,不列于茲。
韋仁壽,京兆萬年人。
隋大業末,為蜀郡司法書佐,斷獄平,得罪者皆自以韋君所論,死無恨。
高祖入關,遣使者徇定蜀,承制擢仁壽巂州都督府長史。
南甯州納款,朝廷歲遣使撫接,至率貪沓,邊人苦之,多叛去。
帝素聞仁壽治理,诏檢校南甯州都督,寄治越巂,诏歲一按行尉勞。
仁壽将兵五百人,循西洱河,開地數千裡,稱诏置七州十五縣,酋豪皆來賓見,即授以牧宰,威令簡嚴,人人安悅。
将還,酋長泣曰:“天子藉公鎮撫,奈何欲去我?”仁壽以池壁未立為解,諸酋即相率築城起廨,甫旬略具。
仁壽乃告以實曰:“吾奉诏第撫循,庸敢擅留?”夷夏父老乃悲啼祖行,遣子弟随貢方物,天子大悅。
仁壽請徙治南甯州,假兵遂撫定,诏可,敕益州給兵護送。
刺史窦軌疾其功,訹言山獠方叛,未可以遠略,不時遣。
歲餘,卒。
陳君賓,陳鄱一陽一王伯山子也。
仕隋為襄國通守。
武德初,挈郡聽命,封東一陽一郡公,遷邢州刺史。
貞觀初,徙鄧州。
州承喪亂後,百姓流冗,君賓加意勞徠,不期月,皆還自業。
明年,四方霜潦,獨君賓所治有年,儲倉充羨,蒲、虞二州民就食其境。
太宗下诏勞之曰:“去年關内六州谷不登,糇糧少,令析民房逐食。
聞刺史與百姓識朕此懷,務相安養,還有赢糧,出布帛贈遺行者。
此知水旱常數,更相拯贍,禮讓興行,海内之人皆為兄弟,變澆薄之風,朕顧何憂?已命有司錄刺史以下功最;百姓養戶,免今年調物。
”是歲,入為太府少卿,轉少府少監,坐事免。
起為虔州刺史,卒。
張允濟,青州北海人。
仕隋為武一陽一令,以一愛一利為行。
元武民以牸牛依婦家者,久之,孳十餘犢,将歸,而婦家不與牛。
民訴縣,縣不能決,乃詣允濟,允濟曰:“若自有令,吾何與為?”民泣訴其抑,允濟因令左右縛民,蒙其首,過婦家,雲捕盜牛者,命盡出民家牛,質所來,婦家不知,遽曰:“此婿家牛,我無豫。
”即遣左右撤蒙,曰:“可以此牛還婿家。
”婦家叩頭服罪,元武吏大慚。
允濟過道旁,有姥廬守所莳蔥,因教曰:“第還舍,脫有盜,當告令。
”姥謝歸。
俄大亡蔥,允濟召十裡内男一女盡至,物色驗之,果得盜者。
有行人夜發,遺袍道中,行十餘裡乃寤,人曰:“吾境未嘗拾遺,可還取之。
”既而得袍。
舉政尤異,遷高一陽一郡丞,郡缺太守,獨統郡事,吏下畏悅。
賊帥王須拔攻郡,于是糧屈,吏食槐葉藁節,無叛者。
貞觀初,累遷刑部侍郎,封武城縣男,擢幽州刺史,卒。
時又有李桐客者,亦以治稱。
初仕隋,為門下錄事。
炀帝在江都,以四方日亂,謀徙都丹一陽一,召群臣議。
左右希意,以為江左且望幸,若巡狩勒石紀功,複禹舊迹,顧不其然。
桐客獨曰:“吳會卑濕而,不足奉萬乘、給三軍,吳人力屈,無以堪命,且逾越險阻,非社稷福。
禦史劾以讪毀,幾得罪而免。
為宇文化及脅,将至黎一陽一,又陷窦建德。
賊平,授秦王府法曹參軍。
貞觀初,累為通、巴二州刺史,治尚清平,民呼為慈父。
桐客,冀州衡水人。
李素立,趙州高邑人。
曾祖義深,仕北齊為梁州刺史。
父政藻,為隋水部郎,使淮南,死于盜。
素立仕武德初,擢監察禦史。
民犯法不及死,高祖欲殺之,素立谏曰:“三尺法,天下所共有,一動搖,則人無以措手足。
方大業經始,奈何辇毂下先棄刑書鴻炜”帝嘉納,由是恩顧特異。
以親喪解官,起授七品清要,有司拟雍州司戶參軍,帝曰:“要而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