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穎,字楚之,與兄蔚之俱有名。
隋大業中,為
炀帝語稱“二郎”。
武德時,楚之以大理卿封常山郡公,與李綱、陳叔達定律令。
持節谕山東,為窦建德所獲,脅以白刃,終不屈。
賊平,以老乞身,谥曰平。
餘令博于學,擢進士第,授霍王元軌府參軍事。
從父知年,亦為王友。
元軌每曰:“郎家二賢皆入府,不意培塿而松柏為林也。
”徙幽州錄事參軍。
有為浮屠者,積薪自一焚,長史裴煚率官屬将觀焉,餘令曰:“人好生惡死,情也。
彼違蔑教義,反其所欲,公當察之,毋輕往。
”煚試廉按,果得其一奸一。
孝敬在東宮,餘令以梁元帝有《孝德傳》,更撰《後傳》數十篇獻太子,太子嗟重。
改著作佐郎,卒。
兄餘慶,為吏清而刻于法。
高宗時,為萬年令,道無掇遺。
累遷禦史中丞,務謙謹下人,引禦史坐與議論。
吏部侍郎楊思玄倨貴,視選者不以禮,餘慶劾免其官。
久之,出為蘇州刺史。
坐累下遷交州都督。
驩州司馬裴敬敷與餘慶雅故,以事笞餘慶婢父,婢方嬖,谮敬敷死獄中。
又裒貨無藝,民詣阙訴之,使者十輩臨按,餘慶謾讕,不能得其情。
最後,廣州都督陳善弘按之,餘慶自恃在朝廷久,明法令,輕善弘,不置對。
善弘怒曰:“舞文弄法,吾不及君;今日以天子命治君,吾力有餘矣。
”欲搒械之,餘慶懼,服罪。
高宗诏放瓊州。
會赦當還,朝廷惡其暴,徙春州。
始,餘慶治萬年,父知運嫌其酷,将杖之,餘慶避免。
父歎曰:“國家用之矣,吾尚奈何!”及為禦史中丞,複歎曰:“郎氏危矣!”以憂死。
餘慶卒以貪殘廢。
徐齊聃,字将道,湖州長城人,世客馮翊。
梁慈源侯整四世孫。
八歲能文,太宗召試,賜所佩金削刀。
舉弘文生,調曹王府參軍。
高宗時,為潞王府文學、崇文館學士,侍皇太子講,修書于芳林門。
時姑為帝婕妤,嫌以恩進,故求出為桃林令。
召為沛王侍讀,再遷司議郎,皆不就。
累進西台舍人。
鹹亨初,诏突厥酋長子弟得事東宮,齊聃上書谏,以為:“氈裘冒頓之裔,解辮削衽,使在左右,非所謂‘恭慎威儀,以近有德’、‘任官惟賢才,左右惟其人’之義。
”又長孫無忌以讒死,家廟毀頓,齊聃言于帝曰:“齊獻公,陛下外祖,雖後嗣有罪,不宜毀及先廟。
今周忠孝公廟反崇飾逾制,恐非所以示海内。
”帝寤,有诏複獻公官,以無忌孫延主其祀。
齊聃善文诰,帝一愛一之,令侍皇太子及諸王屬文,以職樞劇,許間日一至。
坐漏禁中事,貶蕲州司馬。
又流欽州。
卒,年四十四。
睿宗時,贈禮部尚書。
子堅。
堅,字元固,幼有敏一性一。
沛王聞其名,召見,授紙為賦,異之。
十四而孤,及壯,寬厚長者。
舉秀才及第,為汾州參軍事,遷萬年主簿。
天授三年,上言:“書有五聽,令有三覆,慮失情也。
比犯大逆,诏使者勘當,得實辄決。
人命至重,萬有一不實,欲訴無由,以就赤族,豈不痛哉!此不足檢下之一奸一亂,适長使人威福耳。
臣請如令覆奏,則死者無恨。
又古者罰不逮嗣,故卻芮亂國而缺升諸朝,嵇康蒙戮而紹死于難,則于它親不複緻疑。
今選部廣責逆人親屬,至無服者尚數十條。
且诏書‘與逆同堂親不任京畿,缌麻親不得侍衛’,臣請如诏書外,一切不禁,以申曠蕩。
” 聖曆中,東都留守楊再思、王方慶共引為判官。
方慶善《禮》學,嘗就質疑晦,堅為申釋,常得所未聞。
屬文典厚,再思每目為鳳閣舍人樣。
與徐彥伯、劉知幾、張說與修《三教珠英》,時張昌宗、李峤總領,彌年不下筆,堅與說專意撰綜,條彙粗立,諸儒因之,乃成書。
累遷給事中,封慈源縣子。
中宗怒韋月将,欲即斬之,堅奏盛夏生長,請須秋乃決,時申救者亦衆,得以搒死。
俄以禮部侍郎為修文館學士。
睿宗即位,授太子左庶子兼崇文館學士,修史,進東海郡公,遷黃門侍郎。
時監察禦史李知古兵擊姚州渳河蠻,降之,又請築城,使輸賦徭。
堅議:“蠻夷羁縻以屬,不宜與中國同法,恐勞師遠伐,益不償損。
”不聽,诏知古發劍南兵築城堡,列州縣。
知古因是欲誅其豪酋,入子女為奴婢,蠻懼,殺知古,相率潰叛,姚、巂路閉不通者數年。
初,太平公主用事,武攸暨屢邀請堅,堅不許。
又以妻岑羲女弟,固辭機密,轉太子詹事,曰:“吾非求高,逃禍耳。
”羲敗,不染于惡,出為绛州刺史。
數外徙,久乃遷秘書監、左散騎常侍。
玄宗改麗正書院為集賢院,以堅充學士,副張說知院事。
帝大酺集賢,幔舍在百司上,說令揭大榜以侈其一寵一,堅見,遽命撤之,曰:“君子烏取多尚人!”從上泰山,以參定儀典,加光祿大夫。
堅于典故多所谙識,凡七當撰次高選。
卒,年七十餘,帝悼惜,遣使就吊,贈太子少保,谥曰文。
齊聃姑為太宗充容,仲為高宗婕妤,皆明圖史,議者以堅父子如漢班氏。
子峤,字巨山。
開元中為駕部員外郎、集賢院直學士,遷中書舍人、内供奉、河南尹。
封慈源縣公。
父子相次為學士,自祖及孫,三世為中書舍人。
沈伯儀,湖州吳興人。
武後時,為太子右谕德。
初,太常少卿韋萬石議明堂大享事,上言:“鄭玄說祀五天帝,王肅謂祀五行帝。
《貞觀禮》從玄,至《顯慶禮》祀昊天上帝,乾封诏書祀五天帝兼祀昊天,上元诏書從《貞觀禮》,儀鳳初诏祀事一用周制。
今應何樂?”高宗乃诏尚書省集諸儒議,未能定。
于是大享參用《貞觀》、《顯慶》二禮。
垂拱元年,成均助教孔玄義奏:“嚴父莫大配天,天于萬物為最大,推父偶天,孝之大,尊之極也。
《易》稱‘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上帝,天也。
昊天之祭,宜祖、考并配,請以太宗、高宗配上帝于圓丘,神堯皇帝配感帝南郊。
《祭法》:‘祖文王,宗武王。
’祖,始也;宗,尊也。
一名而有二義。
《經》稱‘宗祀文王’,文王當祖而雲宗,包武王以言也。
知明堂以祖、考配,與二經合。
”伯儀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堯;夏後氏禘黃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鄭玄曰:‘禘、郊、祖、宗,皆配食也。
祭昊天圓丘曰禘,祭上帝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明堂曰祖、宗。
’此為最詳。
虞夏退颛顼郊喾,殷舍契郊冥,去取違舛,惟周得禮之序,至明堂始兩配焉。
文王上配五帝,武王下配五神,别父子也。
《經》曰:‘嚴父莫大于配天。
’又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不言嚴武王以配天,則武王雖在明堂,未齊于配,雖同祭而終為一主也。
緯曰:‘後稷為天地主,文王為五帝宗。
’若一神而兩祭之,則薦獻數渎,此神無二主也。
貞觀、永徽禮實專配,由顯慶後始兼尊焉。
今請以高祖配圓丘、方澤,太宗配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