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禮樂四
其非常祀,天子有時而行之者,曰封禅、巡守、視學、耕藉、拜陵。
《文中子》曰:“封禅,非古也,其秦、漢之侈心乎?蓋其曠世不常行,而于禮無所本,故自漢以來,儒生學官論議不同,而至于不能決,則出于時君率意而行之爾。
隋文帝嘗令牛弘、辛彥之等撰定儀注,為壇泰山下,設祭如南郊而已,未嘗升山也。
唐太宗已平突厥,而年谷屢豐,群臣請封泰山。
太宗初頗非之,已而遣中書侍郎杜正倫行太山上七十二君壇迹,以是歲兩河大水而止。
其後群臣言封禅者多,乃命秘書少監顔師古、谏議大夫硃子奢等集當時名儒博士雜議,不能決。
于是左仆射房玄齡、特進魏征、中書令楊師道博采衆議奏上之,其議曰:“為壇于泰山下,祀昊天上帝。
壇之廣十二丈,高丈二尺。
玉牒長一尺三寸,廣、厚五寸。
玉檢如之,厚減三寸。
其印齒如玺,纏以金繩五周。
玉策四,皆長一尺三寸,廣寸五分,厚五分,每策皆五簡,聯以金。
昊天上帝配以太祖,皇地祇配以高祖。
已祀而歸格于廟,盛以金匮。
匮高六寸,廣足容之,制如表函,纏以金繩,封以金泥,印以受命之玺。
而玉牒藏于山上,以方石三枚為再累,纏以金繩,封以石泥,印以受命之玺。
其山上之圓壇,土以五色,高九尺,廣五丈,四面為一階。
天子升自南階,而封玉牒。
已封,而加以土,築為封,高一丈二尺,廣二丈。
其禅社首亦如之。
其石檢封以受命玺,而玉檢别制玺,方一寸二分,文如受命玺。
以石距非經,不用。
又為告至壇,方八十一尺,高三尺,四出陛,以燔柴告至,望秩群神。
”遂著于禮,其他降禅、朝觐皆不著。
至十五年,将東幸,行至洛一陽一,而彗星見,乃止。
高宗乾封元年,封泰山,為圓壇山南四裡,如圓丘,三壝,壇上飾以青,四方如其色,号封祀壇。
玉策三,以玉為簡,長一尺二寸,廣一寸二分,厚三分,刻而金文。
玉匮一,長一尺三寸,以藏上帝之冊;金匮二,以藏配帝之冊,纏以金繩五周,金泥、玉玺,玺方一寸二分,文如受命玺。
石感:方石再累,皆方五尺,厚一尺,刻方其中以容玉匮。
感旁施檢,刻深三寸三分,闊一尺,當繩刻深三分,闊一寸五分。
石檢十枚,以檢石感,皆長三尺,闊一尺,厚七分;印齒三首,皆深四寸,當玺方五寸,當繩闊一寸五分。
檢立于感旁,南方、北方皆三,東方、西方皆二,去感隅皆一尺。
感纏以金繩五周,封以石泥。
距石十二,分距感隅,皆再累,皆闊二尺,長一丈,斜刻其首,令與感隅相應。
又為壇于山上,廣五丈,高九尺,四出陛,一壝,号登封壇。
玉牒、玉檢、石感、石距、玉匮、石檢皆如之。
為降禅壇于社首山上,八隅、一成、八陛如方丘,三壝。
上飾以黃,四方如其色,其餘皆如登封。
其議略定,而天子诏曰:“古今之制,文質不同。
今封禅以玉牒、金繩,而瓦尊、匏爵、稭席,宜改從文。
”于是昊天上帝褥以蒼,地祇褥以黃,配褥皆以紫,而尊爵亦更焉。
是歲正月,天子祀昊天上帝于山下之封祀壇,以高祖、太宗配,如圓丘之禮。
親封玉冊,置石感,聚五色土封之,徑一丈二尺,高尺。
已事,升山。
明日,又封玉冊于登封壇。
又明日,祀皇地祇于社首山之降禅壇,如方丘之禮,以太穆皇後、文德皇後配,而以皇後武氏為亞獻,越國太妃燕氏為終獻,率六宮以登,其帷帟皆錦繡。
群臣瞻望,多竊笑之。
又明日,禦朝觐壇以朝群臣,如元日之禮。
乃诏立登封、降禅、朝觐之碑,名封祀壇曰舞鶴台,登封壇曰萬歲台,降禅壇曰景雲台,以紀瑞焉。
其後将封嵩嶽,以吐蕃、突厥寇邊而止。
永淳元年,又作奉天宮于嵩山南,遂幸焉。
将以明年十一月封禅,诏諸儒國子司業李行偉、考功員外郎賈大隐等草具其儀,已而遇疾,不克封,至武後遂登封焉。
玄宗開元十二年,四方治定,歲屢豐稔,群臣多言封禅,中書令張說又固請,乃下制以十三年有事泰山。
于是說與右散騎常侍徐堅、太常少卿韋縚、秘書少監康子元、國子博士侯行果刊定儀注。
立圓台于山上,廣五丈,高九尺,土色各依其方。
又于圓台上起方壇,廣一丈二尺,高九尺,其壇台四面為一階。
又積柴為燎壇于圓台之東南,量地之宜,柴高一丈二尺,方一丈,開上,南出戶六尺。
又為圓壇于山下,三成、十二階,如圓丘之制。
又積柴于壇南為燎壇,如山上。
又為玉冊、玉匮、石鹹,皆如高宗之制。
玄宗初以謂升中于崇山,一精一享也,不可喧嘩。
欲使亞獻已下皆行禮山下壇,召禮官講議。
學士賀知章等言:“昊天上帝,君也;五方一精一帝,臣也。
陛下享君于上,群臣祀臣于下,可謂變禮之中。
然禮成于三,亞、終之獻,不可異也。
”于是三獻皆升山,而五方帝及諸神皆祭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