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表現得特别堅忍。
監獄(其實是看守所)裡有的是時間,反思也好,胡思亂想也好,發呆也好,都足夠了,一個人在這種地方往往能很真切地意識到生命,甚至會思考生命的意義——當然,免不了會傷感和悲觀,有時還會感到人生徹骨的寒冷。
他曾經在夢中流過眼淚,醒來時他恨自己軟弱,他對着慘白的月亮起誓,以後再也不流淚了。
果真他後來再也沒流過眼淚,眼睛連潮也沒潮過。
有一次他看着窗外的雨發呆:已經是秋天了,正是秋風秋雨愁煞人的日子,雨水濺濕了牆根,風也一陣陣灌進牢房裡,他想起10年來的生活,感到這是一條泥濘的下行的路,他不知道這條路通到哪裡,他相信前邊會有光亮,可總也看不到,不但看不到,而且越走越黑暗,越走越黑暗,難道這條路會一直通到地獄裡不成?
“後悔嗎?”老大問他。
老大是殺人犯,殺的是他妹夫,因為他妹夫虐待起他妹子來極其殘忍,不止一次将酒瓶的碎玻璃塞進他妹子的xx道。
“我不知道什麼叫後悔,從來不知道。
”他說,“我沒想過這個問題。
”
“這樣好。
”
“他曾經托人來找我,要和我和解:隻要我不再告他,他願意給我恢複公職,甚至還讓我當副鄉長,我沒答應——你說我能答應嗎?人活一口氣,我是咽不下這口氣,我不相信這世道就懲治不了惡人……”
“我相信。
”
“什麼?”
“看看這世道……也就抓抓小偷小摸的,那些真的大盜賊不還依然逍遙嗎?能有什麼辦法,啊……”
“不會總是這樣的,不會總是這樣的……”
“除非出現奇迹,否則……”
“那我就等着出現奇迹,等着,直到我兩眼一閉兩腿一蹬……”
劉樹根自從被扔進這個牢房,就再沒被提審過,好像他們把他給忘了。
家人也沒來看過他,他猜想肯定是不讓探監,如果讓探監,妻子不會不來看他的,妻子不是那樣的人……
後來,雪花飄落下來了,可是奇迹卻沒飄落下來,他還在監獄裡……外邊,王綽卻越來越風光,經常上報紙(監獄管理者為他們訂了一份《臨江日報》),劉樹根從報紙上看到王綽主持全面工作一手遮天……劉樹根把報紙撕碎,用腳狠狠地踩,狠狠地跺,狠狠地蹭……嘴裡咒罵着,唾沫四濺……
他漸漸習慣了監獄裡井然有序的生活,他們經常工作,不是糊紙盒就是組裝收音機,總之接到什麼活就幹什麼活。
他們不讨厭幹活,有事幹總比沒事幹強,再說了,幹活讓他們充實,讓他們忘卻,這沒什麼不好。
看守對他不算兇惡,有時甚至還相當照顧他,也許是因為他們不敢反對的人他敢反對的緣故吧。
幹活中他還認識了一些新朋友,這些新朋友都好像是清白的,至少他們自己是這麼說的,所以都滞留在這兒。
隻有老大的案子沒什麼異議,他承認自己殺了人,從不諱言,他很快被判了無期徒刑。
他不上訴,判決書下達後他被轉到了别處,大概是勞改農場吧。
臨走時,他對劉樹根說:“你是好樣的,關鍵時刻要挺住,記住,一定要挺住!”
他又對獄友說:“劉樹根是條漢子,你們别難為他。
”他和每個人都擁抱一下,他還拍了拍劉樹根的背。
他走得很潇灑,看那樣子他天生适應監獄這樣的環境,他無所畏懼,他是熱愛生活(包括監獄裡的生活)的人,他不會消沉。
劉樹根幹活時還見到了馬啟明,他知道那轟動一時的案子,報紙上詳細地報道過他殺害妻子和公安局副局長的經過。
可馬啟明說他沒殺人,他不會殺人,更不會殺害自己的妻子;不過他說他現在倒是想殺人來着,但他沒說他現在想殺誰——也許他隻是說說氣話罷了。
馬啟明一審被判處死刑,上報到省高院,高院不批,提出幾個疑點,發還重審。
省高院提出的疑點如下:
一、被告當庭翻供,是否有刑訊逼供現象?
二、被告稱無作案時間,且有證人,是否屬實?
三、殺人的手槍一直未能找到,這是關鍵物證,怎麼會找不到?
于是市法院二次開庭審理此案,并依據同樣事實,再一次對馬啟明做出死刑判決,上報省高院稱:
一、沒有刑訊逼供現象。
二、被告稱無作案時間缺少證據。
三、手槍被被告扔進了漢江,實難打撈。
目前馬啟明正在上訴,他看上去很平靜,幹活認真專注,目不斜視,從他臉上你看不出他是一個被判了死刑的人。
他說他并不怕死,甚至不怕被冤枉死,但他怕他一死真正的罪犯會逍遙法外。
他又說,如果他出去他會當一個好警察,因為他知道罪犯也是人,應該尊重他們的人格和權利,從某種程度上講他們也是受害者。
馬啟明最後這句話讓劉樹根感到吃驚,他無法理解,但一想到老大,他就豁然理解了。
馬啟明給他的忠告與老大的如出一轍——
“記住,沒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