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德骧字善行,同州..陽人。
後周廣順三年(953),考中進士,初官磁州軍事判官。
召為右拾遺,充任三司判官,賜給绯魚。
顯德年中,入朝奉诏命均定随州各縣民田屋稅,被稱贊為公允。
宋朝初年,授任殿中侍禦史,改任屯田員外郎、判大理寺。
他的下屬官吏與朝廷官吏附會宰相趙普,擅自增加刑罰名目,因而上言,想求見太祖以報告此事。
沒有被引見應對,徑直到講武殿上奏,言辭态度都很嚴厲。
太祖詢問他,德骧應對說:“我逢陛下天晚沒有吃飯,這才震威嚴而已。
”太祖發怒,命令左右侍從把他拖出去,诏令處以死刑。
不一會兒怒氣消解,貶他為商州司戶參軍。
刺史知道德骧過去為省部郎官,用客人的禮節待他。
等到奚嶼知商州,迎合宰相的旨意,到任就傲慢地接受屬員在公堂上按禮谒見。
德骧不能忍受,發出怨言,奚嶼把此事藏在心裡。
正好有人說德骧到商州寫文章毀謗皇帝,奚嶼召見德骧談話,暗中派官吏欺騙他的家人獲取文章,馬上拘系德骧,開列罪狀報告朝廷。
太祖寬恕他的罪行,削籍為民流放靈武。
幾年後,德骧的兒子雷有鄰擊登聞鼓,訴訟中書省違法的事情,趙普因此出鎮河陽。
召用德骧為秘書丞,不久分判禦史台三院事,又兼判吏部南曹。
開寶七年(974),同知貢舉。
太祖去世,以德骧為吳越國告哀使。
回朝後,升任戶部員外郎兼禦史知雜事,改任職方員外郎,充任陝西、河北轉運使。
曆任禮部、戶部郎中,入為度支判官。
太平興國四年(979),太宗征讨太原,德骧為太原西路轉運使。
六年,同知京朝官考課,不久遷任兵部郎中。
七年,因公事牽連降為兵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