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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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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預焉。

    仰思所難,竊謂非匹。

    」澄曰:「前代太後亦有稱詔,聖母自欲存謙光之義,故不稱耳,何得以詔令之別,而廢嚴父之孝?」對曰:「後父太上,自昔未有。

    前代母後豈不欲尊崇其親,王何以不遠謨古義,而近順今旨。

    未審太後何故謙於稱詔,而不謙於太上。

    竊願聖後終其謙光。

    」太傅、清河王懌曰:「昔在僭晉,褚氏臨朝,殷浩遺褚裒書曰『足下,今之太上皇也』,況太上公而緻疑。

    」對曰:「褚裒以女輔政辭不入朝。

    淵源譏其不恭,故有太上之刺。

    本稱其非,不記其是。

    不謂殿下以此賜難。

    」侍中崔光曰:「張生表中引晉有小子侯,出自鄭注,非為正經。

    」對曰:「雖非正經之文,然述正經之旨。

    公好古習禮,復固斯難?」禦史中尉元匡因謂崔光曰:「張表雲,晉之小子侯,以號同稱僭。

    今者,太上公名同太上皇,比晉小子,義似相類。

    但不學不敢辨其是非。

    」普惠對曰:「中丞既疑其是,不正其非,豈所望於三獨。

    」尚書崔亮曰:「諫議所見,正以太上之號不應施於人臣。

    然周有太公尚父,亦兼二名。

    人臣尊重之稱,固知非始今日。

    」普惠對曰:「尚父者,有德可尚;太上者,上中之上。

    名同義異,此亦非並。

    」亮又曰:「古有文王、武王,亦有文子、武子。

    然則,太上皇、太上公亦何嫌其同也?」普惠對曰:「文武者,德行之跡,故跡同則諡同。

    太上者,尊極之位,豈得通施於臣下!」廷尉少卿袁翻曰:「周官: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

    命數雖殊,同為上,何必上者皆是極尊?」普惠厲聲訶翻曰:「禮有下卿上士,〔四〕何止大夫與公!但今所行,以太加上,二名雙舉,不得非極。

    雕蟲小藝,微或相許,至於此處,豈卿所及!」翻甚有慚色,默不復言。

    任城王澄曰:「諫諍之體,各言所見,至於用捨,固在應時。

    卿向答袁氏,聲何太厲?」普惠對曰:「所言若是,宜見採用;所言若非,懼有罪及。

    是非須辨,非為苟競。

    」澄曰:「朝廷方開不諱之門,以廣忠言之路。

    卿今意在向義,何雲乃慮罪罰。

    」議者鹹以太後當朝,志相崇順,遂奏曰:「張普惠辭雖不屈,然非臣等所同。

    渙汗已流,請依前詔。

    」太後復遣元叉、賈璨宣令謂普惠曰:「朕向召卿與群臣對議,往復既終,皆不同卿表。

    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

    群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

    後有所見,勿得難言。

    」普惠於是拜令辭還。

     初,普惠被召,傳詔馳驊騮馬來,甚迅速,佇立催去,普惠諸子憂怖涕泣。

    普惠謂曰:「我當休明之朝,掌諫議之職,若不言所難言,諫所難諫,便是唯唯,曠官屍祿。

    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復何恨。

    然朝廷有道,汝輩勿憂。

    」及議罷,旨勞還宅,親故賀其幸甚。

    時中山莊弼遺書普惠曰:〔五〕「明侯淵儒碩學,身負大才,秉此公方,來居諫職,謇謇如也,諤諤如也。

    一昨承胡司徒第,當面折庭諍,雖問難鋒至,而應對響出,宋城之帶始縈,魯門之柝裁警,終使群後逡巡,庶僚拱默,雖不見用於一時,固已傳美於百代。

    聞風快然,敬裁此白。

    」普惠美其此書,每為口實。

     普惠以天下民調,幅度長廣,尚書計奏,復徵綿麻,恐其勞民不堪命,上疏曰: 伏聞尚書奏復綿麻之調,尊先皇之軌,夙宵惟度,忻戰交集。

    何者?聞復高祖舊典,所以忻惟新;俱可復而不復,所以戰違法。

    仰惟高祖廢大鬥,去長尺,改重秤,所以愛萬姓,從薄賦。

    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雲幅度之間,億兆應有綿麻之利,故絹上稅綿八兩,布上稅麻十五斤。

    萬姓得廢大鬥,去長尺,改重秤,荷輕賦之饒,不適於綿麻而已,〔六〕故歌舞以供其賦,奔走以役其勤,天子信於上,億兆樂於下。

    故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

    此之謂也。

     自茲以降,漸漸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

    伏惟皇太後未臨朝之前,陛下居諒闇之日,宰輔不尋其本,知天下之怨綿麻,不察其輻廣、度長、秤重、鬥大,革其所弊,存其可存,而特放綿麻之調,以悅天下之心,此所謂悅之不以道,愚臣所以未悅者也。

    尚書既知國少綿麻,不惟法度之□易,〔七〕民言之可畏,便欲去天下之大信,棄已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之失,奏求還復綿麻,以充國用。

    不思庫中大有綿麻,而群官共竊之。

    愚臣以為於理未盡。

    何者?今宮人請調度,〔八〕造衣物,必度忖秤量。

    絹布,匹有尺丈之盈,一猶不計其廣;絲綿,斤兼百銖之剩,未聞依律罪州郡。

    若一匹之濫,一斤之惡,則鞭戶主,連三長,此所以教民以貪者也。

    今百官請俸,人樂長闊,并欲厚重,無復準極。

    得長闊厚重者,便雲其州能調,絹布精闊且長,橫發美譽,以亂視聽;不聞嫌長惡廣,求計還官者。

    此百司所以仰負聖明也。

     今若必復綿麻者,謂宜先令四海知其所由,明立嚴禁,復本幅度,新綿麻之典,依太和之稅。

    其在庫絹布并及絲綿,不依典制者,請遣一尚書與太府卿、左右藏令,依今官度、官秤,計其斤兩、廣長,折給請俸之人。

    總常俸之數,千俸所出,以布綿麻,亦應其一歲之用。

    〔九〕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高祖之軌中興於神龜,明明慈信照布於無窮,則孰不幸甚。

    伏願亮臣悾悾之至,下慰蒼生之心。

     普惠又表乞朝直之日,時聽奉見。

    自此之後,月一陛見。

    又以肅宗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曰:「臣聞明德卹祀,成湯光六百之祚;嚴父配天,孔子稱周公其人也。

    故能馨香上聞,福傳遐世。

    伏惟陛下重暉纂統,欽明文思,天地屬心,百神佇望,故宜敦崇祀禮,鹹秩無文。

    而告朔朝廟,不親於明堂;嘗禘郊社,多委於有司。

    觀射遊苑,躍馬騁中,危而非典,豈清蹕之意。

    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

    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

    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

    愆禮忤時,人靈未穆。

    愚謂從朝夕之因,〔一0〕求秖劫之果,未若先萬國之忻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者也。

    伏願淑慎威儀,萬邦作式,躬緻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明發不寐,潔誠禋祼。

    孝悌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則一人有喜,兆民賴之。

    然後精進三寶,信心如來。

    道由禮深,故諸漏可盡;法隨禮積,故彼岸可登。

    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

    已興之構,務從簡成;將來之造,權令停息。

    仍舊亦可,何必改作。

    庶節用愛人,法俗俱賴。

    臣學不經遠,言多孟浪,忝職其憂,不敢默爾。

    」尋別敕付外,議釋奠之禮。

     時史官剋日蝕,豫敕罷朝。

    普惠以逆廢非禮,上疏陳之。

    又表論時政得失。

    一曰,審法度,平鬥尺,租調務輕,賦役務省。

    二曰,聽輿言,察怨訟,先皇舊事有不便於政者,請悉追改。

    三曰,進忠謇,退不肖,任賢勿貳,去邪勿疑。

    四曰,興滅國,繼絕世,勳親之胤,所宜收敘。

    書奏,肅宗、靈太後引普惠於宣光殿,隨事難詰,延對移時。

    令曰:「寧有先皇之詔,一一翻改!」普惠僶俛不言。

    令曰:「卿似欲緻諫,故以左右有人,不肯苦言。

    朕為卿屏左右,卿其盡陳之。

    」對曰:「聖人之養庶物,愛之如傷,況今二聖纂承洪緒,妻承夫,子承父,夫、父之不可,安然仍行,豈先帝傳委之本意?仰惟先帝行事,或有司之謬,或權時所行,在後以為不可者,皆追而正之。

    聖上忘先帝之自新,不問理之伸屈,一皆抑之,豈蒼生黎庶所仰望於聖德?」太後曰:「小小細務,一一翻動,更成煩擾。

    」普惠曰:「聖上之養庶物,若慈母之養赤子。

    今赤子幾臨危壑,將赴水火,以煩勞而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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