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東,象教彌增矣。
尋以沙門眾多,詔罷年五十已下者。
世祖初平赫連昌,得沙門惠始,姓張。
家本清河,聞羅什出新經,遂詣長安見之,觀習經典。
坐禪於白渠北,晝則入城聽講,夕則還處靜坐。
三輔有識多宗之。
劉裕滅姚泓,留子義真鎮長安,義真及僚佐皆敬重焉。
義真之去長安也,赫連屈丐追敗之,道俗少長鹹見坑戮。
惠始身被白刃,而體不傷。
眾大怪異,言於屈丐。
屈丐大怒,召惠始於前,以所持寶劍擊之,又不能害,乃懼而謝罪。
統萬平,惠始到京都,多所訓導,時人莫測其跡。
世祖甚重之,每加禮敬。
始自習禪,至於沒世,稱五十餘年,未嘗寢臥。
或時跣行,雖履泥塵,初不汙足,色愈鮮白,世號之曰白腳師。
太延中,臨終於八角寺,齊潔端坐,僧徒滿側,凝泊而絕。
停屍十餘日,坐既不改,容色如一,舉世神異之。
遂瘞寺內。
至真君六年,制城內不得留瘞,乃葬於南郊之外。
始死十年矣,開殯儼然,初不傾壞。
送葬者六千餘人,莫不感慟。
中書監高允為其傳,頌其德跡。
惠始冢上,立石精舍,圖其形像。
經毀法時,猶自全立。
世祖即位,富於春秋。
既而銳志武功,每以平定禍亂為先。
雖歸宗佛法,敬重沙門,而未存覽經教,深求緣報之意。
及得寇謙之道,帝以清淨無為,有仙化之證,遂信行其術。
時司徒崔浩,博學多聞,帝每訪以大事。
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虛誕,為世費害。
帝以其辯博,頗信之。
會蓋吳反杏城,關中騷動,帝乃西伐,至於長安。
先是,長安沙門種麥寺內,禦騶牧馬於麥中,帝入觀馬。
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便室,見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聞。
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當與蓋吳通謀,規害人耳!」命有司案誅一寺,閱其財產,大得釀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
又為屈室,與貴室女私行淫亂。
帝既忿沙門非法,浩時從行,因進其說。
詔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敕留臺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
又詔曰:「彼沙門者,假西戎虛誕,妄生妖孽,非所以一齊政化,布淳德於天下也。
自王公已下,有私養沙門者,皆送官曹,不得隱匿。
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沙門身死,容止者誅一門。
」
時恭宗為太子監國,素敬佛道。
頻上表,陳刑殺沙門之濫,又非圖像之罪。
今罷其道,杜諸寺門,世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毀滅。
如是再三,不許。
乃下詔曰:「昔後漢荒君,信惑邪偽,妄假睡夢,事胡妖鬼,以亂天常,自古九州之中無此也。
誇誕大言,不本人情。
叔季之世,闇君亂主,莫不眩焉。
由是政教不行,禮義大壞,鬼道熾盛,視王者之法,蔑如也。
自此以來,代經亂禍,天罰亟行,生民死盡,五服之內,鞠為丘墟,千裡蕭條,不見人跡,皆由於此。
朕承天緒,屬當窮運之弊,欲除偽定真,復羲農之治。
其一切盪除胡神,滅其蹤跡,庶無謝於風氏矣。
自今以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
雖言胡神,問今胡人,共雲無有。
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強之徒,接乞胡之誕言,〔一六〕用老莊之虛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實。
至使王法廢而不行,蓋大姦之魁也。
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
非朕孰能去此歷代之偽物!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佛圖形像及胡經,盡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
」是歲,真君七年三月也。
恭宗言雖不用,然猶緩宣詔書,遠近皆豫聞知,得各為計。
四方沙門,多亡匿獲免,在京邑者,亦蒙全濟。
金銀寶像及諸經論,大得秘藏。
而土木宮塔,聲教所及,莫不畢毀矣。
始謙之與浩同從車駕,苦與浩諍,浩不肯,謂浩曰:「卿今促年受戮,滅門戶矣。
」後四年,浩誅,備五刑,時年七十。
浩既誅死,帝頗悔之。
業已行,難中修復。
恭宗潛欲興之,未敢言也。
佛淪廢終帝世,積七八年。
然禁稍寬弛,篤信之家,得密奉事,沙門專至者,猶竊法服誦習焉。
唯不得顯行於京都矣。
先是,沙門曇曜有操尚,又為恭宗所知禮。
佛法之滅,沙門多以餘能自效,還俗求見。
曜誓欲守死,恭宗親加勸喻,至於再三,不得已,乃止。
密持法服器物,不暫離身,聞者歎重之。
高宗踐極,下詔曰:「夫為帝王者,必祗奉明靈,顯彰仁道,其能惠著生民,濟益群品者,雖在古昔,猶序其風烈。
是以春秋嘉崇明之禮,祭典載功施之族。
況釋迦如來功濟大千,惠流塵境,等生死者歎其達觀,覽文義者,貴其妙明,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群邪,開演正覺。
故前代已來,莫不崇尚,亦我國家常所尊事也。
世祖太武皇帝,開廣邊荒,德澤遐及。
沙門道士善行純誠,惠始之倫,無遠不至,風義相感,往往如林。
夫山海之深,怪物多有,姦淫之徒,得容假託,講寺之中,緻有兇黨。
是以先朝因其瑕釁,戮其有罪。
有司失旨,一切禁斷。
景穆皇帝每為慨然,值軍國多事,未遑修復。
朕承洪緒,君臨萬邦,思述先志,以隆斯道。
今制諸州郡縣,於眾居之所,各聽建佛圖一區,任其財用,不制會限。
其好樂道法,欲為沙門,不問長幼,出於良家,性行素篤,無諸嫌穢,鄉裡所明者,聽其出家。
率大州五十,小州四十人,其郡遙遠臺者十人。
各當局分,皆足以化惡就善,播揚道教也。
」天下承風,朝不及夕,往時所毀圖寺,仍還修矣。
佛像經論,皆復得顯。
京師沙門師賢,本罽賓國王種人,少入道,東遊涼城,涼平赴京。
罷佛法時,師賢假為醫術還俗,而守道不改。
於修復日,即反沙門,其同輩五人。
帝乃親為下髮。
師賢仍為道人統。
是年,詔有司為石像,令如帝身。
既成,顏上足下,各有黑石,冥同帝體上下黑子。
論者以為純誠所感。
興光元年秋,敕有司於五級大寺內,〔一七〕為太祖已下五帝,鑄釋迦立像五,各長一丈六尺,都用赤金二十五萬斤。
〔一八〕太安初,有師子國胡沙門邪奢遺多、浮陀難提等五人,奉佛像三,到京都。
皆雲,備歷西域諸國,見佛影跡及肉髻,外國諸王相承,鹹遣工匠,摹寫其容,莫能及難提所造者,去十餘步,視之炳然,轉近轉微。
又沙勒胡沙門,赴京師緻佛缽并畫像跡。
和平初,師賢卒。
曇曜代之,更名沙門統。
初曇曜以復佛法之明年,自中山被命赴京,值帝出,見于路,禦馬前銜曜衣,時以為馬識善人。
帝後奉以師禮。
曇曜白帝,於京城西武州塞,鑿山石壁,開窟五所,鐫建佛像各一。
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彫飾奇偉,冠於一世。
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穀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祇戶」,粟為「僧祇粟」,至於儉歲,賑給飢民。
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灑,歲兼營田輸粟。
高宗並許之。
於是僧祇戶、粟及寺戶,遍於州鎮矣。
曇曜又與天竺沙門常那邪舍等,譯出新經十四部。
又有沙門道進、僧超、法存等,並有名於時,演唱諸異。
〔一九〕
顯祖即位,敦信尤深,覽諸經論,好老莊。
每引諸沙門及能談玄之士,與論理要。
初高宗太安末,劉駿於丹陽中興寺設齋。
有一沙門,容止獨秀,舉眾往目,皆莫識焉。
沙門惠璩起問之,答名惠明。
又問所住,答雲,從天安寺來。
語訖,忽然不見。
駿君臣以為靈感,改中興為天安寺。
是後七年而帝踐祚,號天安元年。
是年,劉彧徐州刺史薛安都始以城地來降。
明年,盡有淮北之地。
其歲,高祖誕載。
於時起永寧寺,構七級佛圖,高三百餘尺,基架博敞,為天下第一。
又於天宮寺,造釋迦立像。
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萬斤,黃金六百斤。
皇興中,又構三級石佛圖。
榱棟楣楹,上下重結,大小皆石,高十丈。
鎮固巧密,為京華壯觀。
高祖踐位,顯祖移禦北苑崇光宮,覽習玄籍。
建鹿野佛圖於苑中之西山,去崇光右十裡,巖房禪堂,禪僧居其中焉。
延興二年夏四月,詔曰:「比丘不在寺舍,遊涉村落,交通姦猾,經歷年歲。
令民間五五相保,不得容止。
無籍之僧,精加隱括,有者送付州鎮,其在畿郡,送付本曹。
若為三寶巡民教化者,在外齎州鎮維那文移,在臺者齎都維那等印牒,然後聽行。
違者加罪。
」又詔曰:「內外之人,興建福業,造立圖寺,高敞顯博,亦足以輝隆至教矣。
然無知之徒,各相高尚,貧富相競,費竭財產,務存高廣,傷殺昆蟲含生之類。
苟能精緻,累土聚沙,福鍾不朽。
欲建為福之因,未知傷生之業。
朕為民父母,慈養是務。
自今一切斷之。
」又詔曰:「夫信誠則應遠,行篤則感深,歷觀先世靈瑞,乃有禽獸易色,草木移性。
濟州東平郡,靈像發輝,變成金銅之色。
殊常之事,絕於往古;熙隆妙法,理在當今。
有司與沙門統曇曜令州送像達都,使道俗鹹睹實相之容,普告天下,皆使聞知。
」
三年十二月,顯祖因田鷹獲鴛鴦一,其偶悲鳴,上下不去。
帝乃惕然,問左右曰:「此飛鳴者,為雌為雄?」左右對曰:「臣以為雌。
」帝曰:「何以知?」對曰:「陽性剛,陰性柔,以剛柔推之,必是雌矣。
」帝乃慨然而歎曰:「雖人鳥事別,至於資識性情,竟何異哉!」於是下詔,禁斷鷙鳥,不得畜焉。
承明元年八月,高祖於永寧寺,設太法供,度良家男女為僧尼者百有餘人,帝為剃髮,施以僧服,令修道戒,資福於顯祖。
是月,又詔起建明寺。
太和元年二月,幸永寧寺設齋,赦死罪囚。
三月,又幸永寧寺設會,行道聽講,命中、祕二省與僧徒討論佛義,施僧衣服、寶器有差。
又於方山太祖營壘之處,建思遠寺。
自興光至此,〔二0〕京城內寺新舊且百所,僧尼二千餘人,四方諸寺六千四百七十八,僧尼七萬七千二百五十八人。
四年春,詔以鷹師為報德寺。
〔二一〕九年秋,有司奏,上谷郡比丘尼惠香,在北山松樹下死,屍形不壞。
爾來三年,士女觀者有千百。
於時人皆異之。
十年冬,有司又奏:「前被敕以勒籍之初,愚民僥倖,假稱入道,以避輸課,其無籍僧尼罷遣還俗。
重被旨,所檢僧尼,寺主、維那當寺隱審。
其有道行精勤者,聽仍在道;為行凡粗者,有籍無籍,悉罷歸齊民。
今依旨簡遣,其諸州還俗者,僧尼合一千三百二十七人。
」奏可。
十六年詔:「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聽大州度一百人為僧尼,中州五十人,下州二十人,以為常準,著於令。
」十七年,詔立僧制四十七條。
十九年四月,帝幸徐州白塔寺。
顧謂諸王及侍官曰:「此寺近有名僧嵩法師,受成實論於羅什,在此流通。
後授淵法師,淵法師授登、紀二法師。
朕每玩成實論,可以釋人染情,〔二二〕故至此寺焉。
」時沙門道登,雅有義業,為高祖眷賞,恒侍講論。
曾於禁內與帝夜談,同見一鬼。
二十年卒,高祖甚悼惜之,詔施帛一千匹。
又設一切僧齋,并命京城七日行道。
又詔:「朕師登法師奄至徂背,痛怛摧慟,不能已已。
比藥治慎喪,未容即赴,便準師義,哭諸門外。
」緇素榮之。
〔二三〕又有西域沙門名跋陀,有道業,深為高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