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魏書卷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首頁
歸於華陰。

    普泰初,天光在關西,遣侃子婦父韋義遠招慰之,立盟許恕其罪。

    侃從兄昱恐為家禍,令侃出應,假其食言,不過一人身歿,冀全百口。

    侃往赴之,秋七月,為天光所害。

    太昌初,贈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幽州刺史。

    子純陀襲。

     播弟椿,字延壽,本字仲考,太和中與播俱蒙高祖賜改。

    性寬謹,初拜中散,典禦廄曹,以端慎小心,專司醫藥,遷內給事,與兄播並侍禁闈。

    又領蘭臺行職,改授中部曹,〔三〕析訟公正,高祖嘉之。

    及文明太後崩,高祖五日不食。

    椿進諫曰:「陛下至性,孝過有虞,居哀五朝,水漿不禦,群下惶灼,莫知所言。

    陛下荷祖宗之業,臨萬國之重,豈可同匹夫之節,以取僵仆。

    且聖人之禮,毀不滅性,縱陛下欲自賢於萬代,其若宗廟何!」高祖感其言,乃一進粥。

    轉授宮輿曹少卿,加給事中。

     出為安遠將軍、豫州刺史。

    高祖自洛向豫,幸其州館信宿,賜馬十匹、縑千匹。

    遷冠軍將軍、濟州刺史。

    高祖自鍾離趣鄴,至碻磝,〔四〕幸其州館,又賜馬二匹、縑千五百匹。

    坐為平原太守崔敞所訟,廷尉論輒收市利,費用官炭,免官。

    後降為寧朔將軍、梁州刺史。

     初,武興王楊集始為楊靈珍所破,降於蕭鸞。

    至是,率賊萬餘自漢中而北,規復舊土。

    椿領步騎五千出頓下辨,貽書集始,開以利害。

    集始執書對使者曰:「楊使君此書,除我心腹之疾。

    」遂領其部曲千餘人來降。

    尋以母老,解還。

    後武都氐楊會反,假椿節、冠軍將軍、都督西征諸軍事、行梁州刺史,與軍司羊祉討破之。

    於後梁州運糧,為群氐劫奪,詔椿兼征虜將軍,持節招慰。

    尋以氐叛,拜光祿大夫,假平西將軍,督征討諸軍事以討之。

    還,兼太僕卿。

     秦州羌呂苟兒、涇州屠各陳瞻等聚眾反,詔椿為別將,隸安西將軍元麗討之。

    賊入隴,守蹊自固。

    或謀伏兵山徑,斷其出入,待糧盡而攻之;或雲斬除山木,縱火焚之,然後進討。

    椿曰:「並非計也。

    此本規盜,非有經略,自王師一至,無戰不摧,所以深竄者,正避死耳。

    今宜勒三軍,勿更侵掠,賊必謂我見險不前,心輕我軍,然後掩其不備,可一舉而平矣。

    」乃緩師不進,賊果出掠,乃以軍中驢馬餌之,不加討逐。

    如是多日,陰簡精卒,銜枚夜襲,斬瞻傳首。

    入正太僕卿,加安東將軍。

     初,顯祖世有蠕蠕萬餘戶降附,居於高平、薄骨律二鎮,太和之末,叛走略盡,唯有一千餘家。

    太中大夫王通、高平鎮將郎育等,求徙置淮北,防其叛走。

    詔許之,慮不從命,乃使椿持節往徙焉。

    椿以為徙之無益,上書曰:「臣以古人有言:裔不謀夏,夷不亂華。

    荒忽之人,羈縻而已。

    是以先朝居之於荒服之間者,正欲悅近來遠,招附殊俗,亦以別華戎、異內外也。

    今新附者眾,若舊者見徙,新者必不安。

    不安必思土,思土則走叛。

    狐死首丘,其害方甚。

    又此族類,衣毛食肉,樂冬便寒。

    南土濕熱,往必將盡。

    進失歸伏之心,退非藩衛之益。

    徙在中夏,而生後患,愚心所見,謂為不可。

    」時八座議不從,遂徙於濟州緣河居之。

    冀州元愉之難,果悉浮河赴賊,所在鈔掠,如椿所策。

     永平初,徐州城人成景雋以宿預叛,詔椿率眾四萬討之,不克而返。

    久之,除都督朔州撫冥武川懷朔三鎮三道諸軍事、平北將軍、朔州刺史。

    在州,為廷尉奏椿前為太僕卿日,招引細人,盜種牧田三百四十頃,依律處刑五歲。

    尚書邢巒,據正始別格奏椿罪應除名為庶人,注籍盜門,同籍合門不仕。

    世宗以新律既班,不宜雜用舊制,詔依寺斷,聽以贖論。

    尋加撫軍將軍,入除都官尚書,監修白溝堤堰。

    復以本將軍除定州刺史。

     自太祖平中山,多置軍府,以相威攝。

    凡有八軍,軍各配兵五千,食祿主帥軍各四十六人。

    自中原稍定,八軍之兵,漸割南戍,一軍兵纔千餘,然主帥如故,費祿不少。

    椿表罷四軍,減其帥百八十四人。

    州有宗子稻田,屯兵八百戶,年常發夫三千,草三百車,修補畦堰。

    椿以屯兵惟輸此田課,更無徭役,及至閑月,即應修治,不容復勞百姓,椿亦表罷。

    朝廷從之。

    椿在州,因治黑山道餘功,伐木私造佛寺,役使兵力,為禦史所劾,除名為庶人。

     正光五年,除輔國將軍、南秦州刺史。

    時南秦州反叛,路又阻塞,仍停長安。

    轉授岐州,復除撫軍將軍、衛尉卿。

    轉左衛將軍,又兼尚書右僕射,馳驛詣并肆,齎絹三萬匹,募召恒朔流民,揀充軍士。

    不行。

    尋加衛將軍,出除都督雍南豳二州諸軍事、本將軍、雍州刺史,又進號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蕭寶夤、元恒芝諸軍為賊所敗,恒芝從渭北東渡,椿使追之,不止。

    寶夤後至,留於逍遙園內,收集將士,猶得萬餘,由是三輔人心,頗得安帖。

    于時,涇岐及豳悉已陷賊,扶風以西,非復國有。

    椿乃鳩募內外,得七千餘人,遣兄子錄事參軍侃率以防禦。

    詔椿以本官加侍中、兼尚書右僕射為行臺,節度關西諸將,其統內五品已下、郡縣須有補用者,任即擬授。

    椿遇暴疾,頻啟乞解。

    詔許之,以蕭寶夤代椿為刺史、行臺。

     椿還鄉裡,遇子昱將還京師,因謂曰:「當今雍州刺史亦不賢於蕭寶夤,〔五〕但其上佐,朝廷應遣心膂重人,何得任其牒用?此乃聖朝百慮之一失。

    且寶夤不藉刺史為榮,吾觀其得州,喜悅不少,至於賞罰雲為,不依常憲,恐有異心。

    關中可惜。

    汝今赴京,稱吾此意,以啟二聖,并白宰輔,更遣長史、司馬、防城都督。

    欲安關中,正須三人耳。

    如其不遣,必成深憂。

    」昱還,面啟肅宗及靈太後,並不信納。

    及寶夤邀害禦史中尉酈道元,猶上表自理,稱為椿父子所謗。

    詔復除椿都督雍岐南豳三州諸軍事、本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討蜀大都督。

    椿辭以老病,不行。

     建義元年,遷司徒公。

    尒朱榮東討葛榮,詔椿統眾為後軍,榮擒葛榮,乃止。

    永安初,進位太保、侍中,給後部鼓吹。

    元顥入洛,椿子征東將軍昱出鎮滎陽,為顥所擒。

    又椿弟順為冀州刺史,順子仲宣正平太守,兄子侃、弟子遁並從駕河北,為顥嫌疑。

    以椿家世顯重,恐失人望,未及加罪。

    時人助其憂怖,或有勸椿攜家避禍。

    椿曰:「吾內外百口,何處逃竄?正當坐任運耳。

    」 莊帝還宮,椿每辭遜,不許。

    上書頻乞歸老,詔曰:「椿國之老成,方所尊尚,遽以高年,願言緻仕,顧懷舊德,是以未從。

    但告謁頻煩,辭理彌固,以茲難奪,又所重違,今便允其雅志。

    可服侍中朝服,賜服一具、衣一襲、八尺床帳、幾杖,不朝,乘安車,駕駟馬,給扶,傳詔二人,仰所在郡縣,時以禮存問安否。

    方乖詢訪,良用憮然。

    」椿奉詔於華林園,帝下禦座執椿手流淚曰:「公,先帝舊臣,實為元老,今四方未寧,理須諮訪。

    但高尚其志,決意不留,既難相違,深用悽愴。

    」椿亦歔欷,欲拜,莊帝親執不聽。

    於是賜以絹布,給羽林衛送,群公百僚餞於城西張方橋,行路觀者,莫不稱歎。

     椿臨行,誡子孫曰: 我家入魏之始,即為上客,給田宅,賜奴婢、馬牛羊,遂成富室。

    自爾至今二十年,二千石、方伯不絕,祿恤甚多。

    至於親姻知故,吉兇之際,必厚加贈襚;來往賓僚,必以酒肉飲食。

    是故親姻朋友無憾焉。

    國家初,丈夫好服綵色。

    吾雖不記上谷翁時事,然記清河翁時服飾,恒見翁著布衣韋帶,常約敕諸父曰:「汝等後世,脫若富貴於今日者,慎勿積金一斤、綵帛百匹已上,用為富也。

    」又不聽治生求利,又不聽與勢家作婚姻。

    至吾兄弟,不能遵奉。

    今汝等服乘,以漸華好,吾是以知恭儉之德,漸不如上世也。

    又吾兄弟,若在家,必同盤而食,若有近行,不至,必待其還,亦有過中不食,忍飢相待。

    吾兄弟八人,今存者有三,是故不忍別食也。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