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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回 宋仁宗聞奏思親 王刑部奉旨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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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包拯之功,即出奏道:“陛下,這郭槐發不得包拯究審。

    ”君王道:“龐卿,緣何發交不得包拯審訊?”龐洪道:“此事關系重大,諺語雲:‘來言是非者,即是是非人。

    ’今此事乃包拯所言,焉知真假?倘被他一頓極刑,郭槐乃八旬以外之人,哪裡抵換得重刑?倘假事勘成真的,即大不妙了。

    ”君王聞奏,頭一點言道:“龐卿此論,卻是秉公而言,朕今不發交包拯,即交卿家審究,是必秉公而辦。

    ”包公道:“如将此案與國丈究斷,必不秉公力辦。

    他若存了三分私弊,十八年之冤,終于不白,卻将誕育聖躬之母,永屈于泥塗中了。

    ”君王聽了兩人之言,細思一刻,隻得對包公道:“包卿,據你主見,還須發交與你審辦麼?”包公道:“國丈如此一說,臣也涉嫌疑,不敢承辦了。

    ”君王道:“卿既不領辦,可于文武兩班中,挑選一人出來。

    ” 包公稱“領旨”,立起身來一看,左班首是富弼老太師。

    他是一梗直大臣,然而老耄高年,不便煩勞于他。

    包公又看看吏部韓倚,韓琦一想,此案重大,一位是劉太後,一位是狄太後,兩人是被告,叫我如何審法,隻得搖頭示意。

    包公又看了閣老文彥博,他卻對自己瞧也不瞧,分明也有些怕事。

    包公想道:你們衆臣也稱是忠良之輩,如何這等膽怯畏死?隻須秉公而辦,亦有何妨礙,如何人人不願領辦。

    如此你們徒有忠節之名,算不得銅肝鐵膽之人了。

    包公又望至西邊,看見刑部尚書王炳,二目相照,包爺一想:王兄與我是同居裡井,同科出仕,他平素秉性賢良,此段事情,如交他辦理,諒得妥當。

    此時包公一照面,頭一擺,王刑部即出班奏道:“此事微臣領辦,伏乞陛下降旨發交。

    ”君王道:“包卿,王卿領辦如何?”包公道:“王刑部果能領辦,必不誤事。

    ”君上道:“即如此,朕将郭槐發交王卿,限三天内究明回奏,須要小心着力公辦。

    如有半點私弊,斷不姑寬。

    ”王刑部領旨。

    當日散朝,王炳家丁帶出郭槐。

    君王還宮,龐貴妃迎接王駕,即請安問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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