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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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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散金漸盡,自以巨金在囊,初不意空匮在慮,及取而所之則僞金耳。

    大駭,失色。

    李媪見其狀,冷語侵客。

    怙心不自安,然囊空無所向往,猶翼姬念夙好,不即絕之。

    俄有二人握索入,驟絷項領,驚懼不知所為。

    哀問其故,則姬已竊僞金去首公庭矣。

    至官不能置辭,梏掠幾死。

    收獄中,又無資斧,大為獄吏所虐,乞食于囚,苛延餘息。

     初,怙之行也,母謂福曰:“記取廿日後,當遣汝之洛。

    我事煩,恐忽忘之。

    ”福不知所謂,黯然欲悲,不敢複請而退。

    過二十日而問之,歎曰:“汝弟今日之浮蕩,猶汝昔日之廢學也。

    我不冒惡名,汝何以有今日?人皆謂我忍,但淚浮枕簟,而人不知耳!”因泣下。

    福侍立敬聽,不敢研诘。

    泣已,乃曰:“汝弟蕩心不死,故授之僞金以挫折之,今度已在缧绁中矣。

    中丞待汝厚,汝往求焉,可以脫其死難,而生其愧悔也。

    ”福立刻而發。

    比入洛,則弟被逮三日矣。

    即獄中而望之,怙奄然面目如鬼,見兄涕不可仰。

    福亦哭。

    時福為中丞所寵異,故遐迩皆知其名。

    邑宰知為怙兄,急釋之。

     怙至家,猶恐母怒,膝行而前。

    母顧曰:“汝願遂耶?”怙零涕不敢複作聲,福亦同跪,母始叱之起。

    由是痛自悔,家中諸務,經理維勤;即偶惰,母亦不呵問之。

    凡數月,并不與言商賈,意欲自請而不敢,以意告兄。

    母聞而喜,并力質貸而付之,半載而息倍焉。

    是年福秋捷,又三年登第;弟貨殖累巨萬矣。

    邑有客洛者,窺見太夫人,年四旬猶若三十許人,而衣妝樸素,類常家雲。

     異史氏曰:“黑心符出,蘆花變生,古與今如一丘之貉,良可哀也!或有避其謗者,又每矯枉過正,至坐視兒女之放縱而不一置問,其視虐遇者幾何哉?獨是日撻所生,而人不以為暴;施之異腹兒,則指摘從之矣。

    夫細柳固非獨忍于前子也;然使所出賢,亦何能出此心以自白于天下?而乃不引嫌,不辭謗,卒使二子一富一貴,表表于世。

    此無論閨闼,當亦丈夫之铮铮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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