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地四五尺,止見磚石,并無金,失意而去。
生聞其掘藏,戒母及妻勿往視。
後知其無所獲,母竊往窺之,見磚石雜土中,遂返。
珊瑚繼至,則見土内悉白镪;呼生往驗之,果然。
生以先人所遺,不忍私,召二成均分之。
數适得揭取之二,各囊歸。
二成與臧姑共驗之,啟囊則瓦礫滿中,大駭。
疑二成為兄所愚,使二成往窺兄,兄方陳金幾上,與母相慶。
因實告兄,兄亦駭,而心甚憐之,舉金而并賜之。
二成乃喜,往酬債訖,甚德兄。
臧姑曰:“即此益知兄詐。
若非自愧于心,誰肯以瓜分者複讓人乎?”二成疑信半之。
次日債主遣仆來,言所償皆僞金,将執以首官。
夫妻皆失色。
臧姑曰:“伺如!我固謂兄賢不至于此,是将以殺汝也!”二成懼,往哀債主,主怒不釋。
二成乃券田于主,聽其自售,始得原金而歸。
細視之,見斷金二錠,僅裹真金一韭葉許,中盡銅耳。
臧姑因與二成謀:留其斷者,餘仍反諸兄以觇之。
且教之言曰:“屢承讓德,實所不忍。
薄留二錠,以見推施之義。
所存物産,尚與兄等。
餘無庸多田也,業已棄之,贖否在兄。
”生不知其意,固讓之。
二成辭甚決,生乃受。
稱之少五兩,命珊瑚質奁妝以滿其數,攜付債主。
主疑似舊金,以剪刀夾驗之,紋色俱足,無少差謬,遂收金,與生易券。
二成還金後,意其必有參差;既聞舊業已贖,大奇之。
臧姑疑發掘時,兄先隐其真金,忿詣兄所,責數诟厲。
生乃悟反金之故。
珊瑚逆而笑曰:“産固在耳,何怒為?”使生出券付之。
二成一夜夢父責之曰:“汝不孝不弟,冥限已迫,寸土皆非己有,占賴将以奚為!”醒告臧姑,欲以田歸兄。
臧姑嗤其愚。
是時二成有兩男,長七歲,次三歲。
未幾長男病痘死。
臧姑始懼,使二成退券于兄,言之再三,生不受。
無何次男又死。
臧姑益懼,自以券置嫂所。
春将盡,田蕪穢不耕,生不得已種治之。
臧姑自此改行,定省如孝子,敬嫂亦至。
半年母病卒。
臧姑哭之恸,至勺飲不入口。
向人曰:“姑早死,使我不得事,是天不許我自贖也!”育十胎皆不存,遂以兄子為子。
夫妻皆壽終。
生養二子皆舉進士。
人以為孝友之報雲。
異史氏曰:“不遭跋扈之惡,不知靖獻之忠,家與國有同情哉。
逆婦化而母死,蓋一堂孝順,無德以戡之也。
臧姑自克,謂天不許其自贖,非悟道者何能為此言乎?然應迫死,而以壽終,天固已恕之矣。
生于憂患,有以矣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