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命二婢治具。
秋月出一革袋,執向扉後,。
撼擺之。
已而以手探入,壺盛酒,-盛炙,觸類熏騰。
飲已而寝,則花-錦-,溫膩非常。
天明出門,則茅廬依舊。
母子共奇之。
媪詣呂所,将迹所由。
入門,先謝其媒合之德,呂訝雲:“久不拜訪,何鄰女之曾托乎?”媪益疑,具言端委。
呂大駭,即同媪來視新婦。
女笑迎之。
極道作合之義。
呂見其惠麗,愕眙良久,即亦不辨,唯唯而已。
女贈白木搔具一事,曰:“無以報德,姑奉此為姥姥爬背耳。
”呂受以歸,審視則化為白金。
馬自得婦,頓更舊業,門戶一新。
笥中貂錦無數,任馬取着,而出室門,則為布素,但輕暖耳。
女所自衣亦然。
積四五年,忽曰:“我谪降人間十餘載,因與子有緣,遂暫留止。
今别矣。
”馬苦留之,女曰:“請别擇良偶以承廬墓,我歲月當一至焉。
”忽不見。
馬乃娶秦氏。
後三年,七夕,夫妻方共語,女忽入,笑曰:“新偶良歡,不念故人耶?”馬驚起,怆然曳坐,便道衷曲。
女曰:“我适送織女渡河,乘間一相望耳。
”兩相依依,語勿休止。
忽空際有人呼“蕙芳”,女急起作别。
馬問其誰,曰:“餘适同雙成姊來,彼不耐久伺矣。
”馬送之,女曰:“子壽八旬,至期,我來收爾骨。
”言已遂逝。
今馬六十餘矣。
其人但樸讷,無他長。
異史氏曰:“馬生其名混,其業亵,蕙芳奚取哉?于此見仙人之貴樸讷誠笃也。
餘嘗謂友人曰:若我與爾,鬼狐且棄之類。
所差不愧于仙人者,惟‘混’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