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暫從其請,因從容而棄之。
遂告曰:“小生所以踟蹰者,以文弱不能從戎,恐益為丈人累耳。
如使夫婦得相将俱去,恩莫厚焉。
”盜曰:“我方憂女子累人,此何不可從也。
”引入内,妝女出見,年可十八九,蓋天人也。
當夕合卺,深過所望。
細審姓氏,乃知其父即當年荷囊人也。
因述柳言,為之感歎。
過三四日,将送之行,忽大軍掩至,全家皆就執縛。
有将官三員監視,已将婦翁斬訖,尋次及周。
周自分已無生理,一員審視曰:“此非周某耶?”蓋傅卒已軍功授副将軍矣。
謂僚曰:“此吾鄉世家名士,安得為賊!”解其縛,問所從來。
周詭曰:“适從江臬娶婦而歸,不意途陷盜窟,幸蒙拯救,德戴二天!但室人離散,求借洪威,更賜瓦全。
”傅命列諸俘,令其自認,得之。
饷以酒食,助以資斧,曰:“曩受解骖之惠,旦夕不忘。
但搶攘間,不遑修禮,請以馬二匹、金五十兩,助君北旋。
”又遣二騎持信矢護送之。
途中,女告周曰:“癡父不聽忠告,母氏死之。
知有今日久矣,所以偷生旦暮者,以少時曾為相者所許,冀他日能收親骨耳。
某所窖藏巨金,可以發贖父骨,餘者攜歸,尚足謀生産。
”囑騎者候于路,兩人至舊處,廬舍已燼,于灰火中取佩刀掘尺許,果得金,盡裝入橐,乃返。
以百金賂騎者,使瘗翁屍,又引拜母冢,始行。
至直隸界,厚賜騎者而去。
周久不歸,家人謂其已死,恣意侵冒,粟帛器具,蕩無存者。
聞主人歸,大懼,哄然盡逃;隻有一妪、一婢、一老奴在焉。
周以出死得生,不複追問。
及訪柳,則不知所适矣。
女持家逾于男子,擇醇笃者,授以資本而均其息。
每諸商會計于檐下,女垂簾聽之,盤中誤下一珠,辄指其訛。
内外無敢欺。
數年夥商盈百,家數十巨萬矣。
乃遣人移親骨厚葬之。
異史氏曰:“月老可以賄囑,無怪媒妁之同于牙儈矣。
乃盜也而有是女耶?培婁無松柏,此鄙人之論耳。
婦人女子猶失之,況以相天下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