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事見本書卷八0侯淵傳、北齊書卷一九蔡雋傳。
北史避唐諱,改「淵」作「深」,又訛作「梁」。
這條當採取北史,故承其誤。
今改正。
〔五〕 刺史王元擊破之 卷九八蕭衍傳「王元」下有「軌」字。
按北齊書卷二五王則傳,則字元軌。
這裏當脫「軌」字,但也可能是雙名單稱。
〔六〕 并肆汾建四州隕霜 諸本「汾」作「涿」,不成字,局本及北史卷五作「涿」。
按魏無「涿州」。
卷一0五之二天象志二稱「三年并、肆、汾、建諸州霜儉」,卷一一0食貨志稱:「并、肆、汾、建、晉、泰、陝、東雍、南汾九州霜旱」。
「涿」字乃「汾」之訛,今據改。
〔七〕 洛州刺史泉企 諸本「泉」作「梁」。
張森楷雲:「『梁』當作『泉』,見周書泉企傳卷四四。
」按張說是,今據周書改。
〔八〕 先是滎陽人張儉等聚眾反於大騩山通寶炬壬辰武衛將軍高元盛討破之 諸本「騩」作「醜」。
北史卷五作「騩」。
按「大騩山」見漢書卷二八上地理志上河南郡密縣下、水經注卷二二潩水篇。
山在密縣。
周書卷二文帝紀下大統三年(即東魏天平四年五三七)十月記此事,作「密縣人張儉」,即因他聚眾於大騩山,故遂以為密縣人。
「醜」字訛,今據改。
又「高元盛」,北史作「高元鹹」。
按此紀下文武定五年見「豫州刺史高元成」,梁書卷五六侯景傳載景上蕭衍書,作「高成」。
當即一人。
「盛」「鹹」疑皆「成」之訛。
〔九〕 遣兼散騎常侍李諧 諸本「諧」作「楷」,禦覽卷一0四.五0二頁作「諧」。
按李諧出使梁朝,見卷六五本傳(附李平後)、卷一0四魏收自序。
「楷」字訛,今據改。
〔一0〕禁京師酤酒 諸本脫「師」字,據北史卷五補。
〔一一〕大都督韓延大破之 北史卷五「延」作「賢」。
按「韓延」不見他處,韓賢,北齊書卷一九有傳,說他天平初,為洛州刺史。
這次正是擊退西魏對洛州的進攻。
「延」「賢」音近,但本名應作「賢」。
〔一二〕潁州長史賀若微執刺史田迅西叛 周書卷二文帝紀下大統三年十月記此事,「微」作「統」,北齊書卷一九任延敬傳、卷二0堯雄傳,北史卷五三任祥傳都作「徽」。
按賀若統見周書卷二八賀若敦傳,乃敦之父。
其人當初名或別名「徽」,「微」是「徽」字之訛。
〔一三〕秋七月乙亥 諸本「乙亥」作「己亥」。
按是年七月戊午朔,無「己亥」。
北史卷五作「乙亥」,是十八日,今據改。
〔一四〕十有一月庚寅遣陸操使于蕭衍 北史卷五「十一月」作「十二月」。
按本年十一月丙辰朔,無「庚寅」,十二月丙戌朔,庚寅是五日,似北史是。
但這裏若本是「十二月」,則下文不應又出「十二月甲辰」。
且梁書卷三武帝紀大同四年(即東魏元象元年五三八)記「十一月乙亥,魏使來聘」。
乙亥是二十日。
豈有十二月遣使,十一月已抵梁朝之理。
則北史作「十一月」也有可疑,今不改。
〔一五〕封皇兄景植為宜陽王 諸本「兄」作「子」。
北史卷五、通鑑卷一五八.四九0六頁作「兄」。
按墓誌集釋有元寶建墓誌(圖版一九二),即「景植」。
其人為清河王亶子,與元善見(孝靜帝)為同母兄弟。
「子」字訛,今據北史改。
〔一六〕六月壬子大司馬華山王鷙薨 按元鷙附卷一四高涼王孤傳(補),傳稱死於興和三年(即次年五四一)。
墓誌集釋有鷙墓誌(圖版四二),也說他死於興和三年六月九日。
知此紀誤。
〔一七〕遣兼散騎常侍陽斐使于蕭衍 諸本「陽」作「楊」。
通鑑卷一五八.四九一二頁也作「楊」,考異雲:「典略作『陽斐』,今從魏書紀。
」按陽斐,北齊書卷四二有傳,記使梁事。
「楊」字訛,今改正。
〔一八〕太保孫騰大司馬高隆之各為括戶大使 按上年八月紀書:「以汾州刺史斛律金為大司馬。
」北齊書卷一七斛律金傳稱金於邙山戰後為大司馬,武定三年(五四五)出為冀州刺史。
則本年(五四四)大司馬仍是斛律金。
此紀於興和四年(五四二)四月記高隆之為司徒。
本年十一月記「以司徒高隆之為尚書令」。
顯然在本年十一月前,他仍是司徒。
北齊書卷一八高隆之傳亦同。
知這裏「大司馬」乃「司徒」之誤。
〔一九〕儀同三司賀拔勝 按本書卷八0、周書卷一四賀拔勝傳,勝自梁還,即入西魏,大統十年(五四四)死於關中,至本年已先死三年,且從未入東魏,豈得為東魏「討侯景」。
張森楷雲:「『勝』疑是『仁』之訛。
」當是。
〔二0〕衍署景河南大將軍 禦覽卷一0四.五0二頁「河南」下有「王」字。
按梁書卷三武帝紀三太清元年二月稱「以景為大將軍,封河南王」,與禦覽合。
「河南大將軍」無此軍號或官名。
雖梁書卷五六侯景傳也作「河南大將軍」,實不足據。
「河南」下當脫「王」字。
〔二一〕以汾州刺史賀仁為太保 按「賀」下當脫「拔」字。
北齊書卷四文宣紀武定七年十二月記「太保賀拔仁為并州刺史」可證。
〔二二〕八月 卷一0五之四天象志(補)記是年「八月,淮南三王謀反誅」。
志所謂「徵應」,即採本紀記事附會,此事今本孝靜紀不載,當出魏收此紀原文。
通鑑卷一0六.四九五九頁本年八月記荀濟、元瑾等與「華山王大器、淮南王宣洪、濟北王徽等謀誅(高)澄」。
今此紀末採北史魏紀五,也載此事,但不舉淮南、濟北二王。
通鑑所本,直接、間接亦出於魏書此紀原文。
淮南王宣洪附見卷六陽平王熙傳,乃熙五世孫,雲:「武定中,與元瑾謀反誅」,與天象志、通鑑合。
〔二三〕秋八月甲戌 按本年八月己醜朔,無「甲戌」。
北史卷五魏紀五「甲戌」系於四月,乃誤刪「秋八月」所緻,不足據。
當從北史卷六齊紀上作「八月庚寅」。
〔二四〕蕭衍弟子北徐州刺史封山侯蕭正表以鍾離內屬 諸本「封山」作「中山」,禦覽卷一0四.五0三頁、通鑑卷一六一.四九九五頁作「封山」。
按梁書卷二二、南史卷五一臨川王宏傳附見正表,都說正表封的是「封山侯」。
梁書卷五六侯景傳亦見「北徐州刺史、封山侯正表」。
列侯封邑,例取縣名,中山是郡,且非梁地。
封山縣屬交州新昌郡,見南齊書卷一四州郡志。
「中」字訛,今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