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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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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弊崇新,有易因之勢,寬猛之宜,任其量處,應立郡縣者,亦聽銓置。

    其楊文度、楊鼠親屬家累,部送赴臺。

    仇池,南秦之根本,守禦資儲,特須豐積,險阻之要,尤宜守防,令奸覘之徒,絕其僥倖。

    勉勤戎務,綏靜新俗,懷民安土,稱朕意焉。

    」 又詔喜等曰:「卿受命專征,薄伐邊寇,軍威所及,即皆平蕩,復仇池之舊鎮,破葭蘆之新邦,梟擒首逆,克剪兇黨,勳庸之美,朕無間然。

    仇池國之要蕃,防守事宜,尤須完實。

    從前以來,駱谷置鎮,是以姦賊息闚〈門俞〉之心,邊城無危敗之禍,近由徙就建安,緻有往年之役。

    前敕卿等,部率兵將,駱谷築城,雖有一時之勤,終緻永延之固。

    而卿等不祗詔命,至于今日,徒使兵人稽頓,無事閑停,方復曲辭,表求罷下,豈是良將忘身、憂國盡忠之謂也?諸州之兵,已復一歲,宜暫戮力,成此要功。

    卿等表求來年築城,豈不更勞兵將?孰若因今兵勢,即令就之,一勞永逸,事不再舉也。

    今更給軍糧一月,速於駱谷築城,使四月盡必令成就訖。

    若不時營築,乃築而不成,成而不固,以軍法從事。

    」 南天水郡民柳旃據險不順,喜率眾討滅之。

    轉散騎常侍、安南將軍、豫州刺史。

    詔讓其在州寬怠,以飲酒廢事,威不禁下,遣使者就州決以杖罰。

    七年卒,贈以本官,諡曰恭公。

    子承宗襲爵。

     喜弟雙仁,冠軍將軍、仇池鎮將。

     封敕文,代人也。

    祖豆,皇始初領眾三萬東征幽州,平定三郡,拜幽州刺史。

    後為使持節、都督冀青二州諸軍事、前將軍、開府、冀青二州刺史、關內侯。

    父涅,太宗時為侍禦長。

    卒,贈龍驤將軍、定州刺史、章武侯,諡曰隱。

     敕文,始光初為中散,稍遷西部尚書。

    出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鎮西將軍、開府、領護西夷校尉、秦益二州刺史,賜爵天水公,鎮上邽。

    詔敕文率步騎七千征吐谷渾慕利延兄子拾歸於枹罕,眾少不能制,詔遣安遠將軍、廣川公乙烏頭等二軍與敕文會隴右。

    軍次武始,拾歸夜遁。

    敕文引軍入枹罕,虜拾歸妻子及其民戶,分徙千家於上邽,留烏頭守枹罕。

     金城邊冏、天水梁會謀反,扇動秦益二州雜人萬餘戶,據上邽東城。

    〔六〕攻逼西城。

    敕文先已設備,殺賊百餘人,被傷者眾,賊乃引退。

    冏、會復率眾四千攻城,氐羌一萬屯於南嶺,休官、屠各及諸雜戶二萬餘人屯於北嶺,為冏等形援。

    敕文遣二將領騎二百設備門內,別令騎出擊之。

    既而偽退,冏率眾騰逐,敕文輕騎橫衝,大破之,斬冏。

    而北嶺之賊,從高射敕文軍人,飛矢如雨,梁會得奔北嶺,騎乃引還。

    復推會為主。

    敕文分兵二百人突入南城,燒其門樓,賊見火起,眾皆驚亂。

    又遣步卒攻門,克之,便率騎士馳入,賊餘眾開門出走,奔入東城,乘背追擊,殺千餘人。

     安豐公閭根率軍助敕文。

    敕文表曰:「安定逆賊帥路那羅遣使齎書與逆帥梁會,會以那羅書射於城中,那羅稱纂集眾旅,剋期助會。

    又仇池城民李洪,自稱應王,天授玉璽,擅作符書,誑惑百姓。

    梁會遣使招引楊文德,而文德遣權壽胡將兵二十人來到會間,扇動州土,雲李洪自稱應王,兩雄不並,若欲須我,先殺李洪,我當自往。

    梁會欲引緻文德,誘說李洪來入東城,即斬洪首,送與文德。

    仇池鎮將、淮陽公臣豹子遣使潛行,以今月二十四日來達臣鎮,稱楊文德受劉義隆職爵,領兵聚眾,在仇池境中,沮動民人,規竊城鎮。

    且梁會反逆以來,南勾文德,援勢相連,武都氐羌盡相脣齒,為文德起軍,所在屯結,兵眾已集,剋來不遠。

    臣備邊鎮,與賊相持,賊在東城,隔牆而已。

    但以腹背有敵,攻城有疑,討度文德,〔七〕剋來助會。

    若文德既至,百姓響應,賊黨遂甚,用功益難。

    今文德未到,麥復未熟,事宜速擊,於時為便。

    伏願天鑒,時遣大軍,助臣誅翦。

    」 表未及報,梁會謀欲逃遁。

    先是,敕文掘重塹於東城之外,斷賊走路。

    夜中,會乃車陳飛梯,騰塹而走。

    敕文先嚴兵於塹外拒鬥,從夜至旦。

    敕文謀於眾曰:「困獸猶鬥,而況於人。

    賊眾知無生路,人自緻死,必傷士眾,未易可平。

    若開其生路,賊必上下離心,克之易矣。

    」眾鹹以為然。

    初敕文以白虎幡宣告賊眾曰:「若能歸降,原其生命。

    」應時降者六百餘人。

    會知人心沮壞,於是分遁。

    敕文縱騎躡之,死者太半,俘獲四千五百餘口。

     略陽王元達因梁會之亂,聚眾攻城,招引休官、屠各之眾,推天水休官王官興為秦地王。

    敕文與臨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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