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歷年不入」語合,疑此傳脫去。
〔四〕 拜交趾公韓拔為假節 諸本「拔」作「牧」,北史卷九七作「杖」。
按卷四下世祖紀下太平真君九年五月甲戌記此事作「韓拔」,韓拔又見卷七上高祖紀上延興二年正月乙卯、卷一0五之一天象志一。
「牧」「杖」皆「拔」之形訛,今改正。
〔五〕 南去女國二千裡 北史卷九七、隋書卷八三、通志卷一九六于闐傳、冊府卷九五七.一一二六三頁「二」都作「三」,這裏「二」字當是「三」之訛。
〔六〕 西去朱俱波千裡 諸本及北史卷九七無「西」字,隋書卷八三于闐傳、冊府(同上卷頁)有。
按朱俱波即下文之朱居國,雲「在于闐西」,若無「西」字,便似與上女國同在南,且此傳記四至,不應西面獨缺,今據補。
〔七〕 即昔羅漢比丘盧旃為其王造覆盆浮圖之所 周書卷五0、隋書卷八三于闐傳「盧旃」上有「比」字。
按洛陽伽藍記卷五載宋雲行記作「毗盧旃」,知當有「比」字。
然禦覽卷七九二.三五一三頁引北史已無「比」字。
〔八〕 于闐西五百裡有比摩寺 諸本無「百」字,北史卷九七、隋書卷八三、通志卷一九六于闐傳有。
按此卷以北史補,北史此條又採隋書,通志則錄北史,皆作「五百裡」,知脫「百」字,今據補。
〔九〕 號樹枝水 周書(三朝本)卷五0于闐傳作「拔」。
按通典卷一九二于闐條有注雲:「名首拔河,亦名樹拔河。
」疑「枝」乃「拔」之形訛,但北史卷九七、冊府卷九五七.一一二六三頁並作「枝」,今不改。
又「首拔」、「樹拔」是一河之異譯,周書有「樹拔」,無「首拔」,北史此傳前半當本魏書,已見「首拔河」,這裏則又採周書,以緻複出。
〔一0〕城西五十五裡亦有大水 北史卷九七、周書卷五0于闐傳作「十五裡」。
疑上「五」字衍。
〔一一〕經于闐于闐中于王秋仁輒留之 按語不可解,疑當作「經于闐中,于闐王秋仁輒留之」。
〔一二〕其王號子治呼犍 按漢書卷九六上西域傳上雲「西夜國,王號子合王,治呼犍谷」。
這裏「子」下當脫「合」字,但禦覽卷七九六.三五三三頁已同今本。
〔一三〕鐃沙 諸本及北史卷九七無「鐃」字,周書卷五0、隋書卷八三龜茲傳有。
按通典卷一九一龜茲條注引隋西域圖稱白山「即是出碙沙之處」。
「碙」乃「硇」字訛,硇沙即鐃沙。
這裏脫「鐃」字,今據補。
〔一四〕東南去瓜州三千一百裡 諸本及北史卷九七「三」下無「千一」二字,隋書卷八三龜茲傳有。
按上雲「東去焉耆九百裡」,焉耆傳雲「西去龜茲九百裡,皆沙磧;東南去瓜州二千二百裡」,合計正得三千一百裡,知這裏脫「千一」二字,今據隋書補。
〔一五〕其東(闕)城戍 諸本「闕」字作正文,北史卷九七訛作「關」。
按「闕」字指「東」下有闕文,本是旁注,誤作正文,今改正。
〔一六〕在迷密西 諸本及北史卷九七「迷」作「悉」,通志卷一九六作「迷」。
按上條即迷密國,這裏乃涉上兩「悉」字而訛,今據改。
〔一七〕洛那國 按傳序及下者舌傳並見「破洛那」,又見卷四上世祖紀上太延三年十一月甲申、卷五高宗紀和平六年四月。
「洛那」上當脫「破」字。
〔一八〕太和三年遣使獻汗血馬 按卷七上高祖紀上本年不記此事,而卷四上世祖紀上太延三年十一月甲申稱「破洛那、者舌國各獻汗血馬」。
且傳記通使之始,即使太和有此事,也不當捨「太延」而敘「太和」。
這裏「和」字當是「延」之訛。
〔一九〕赤獐皮 隋書卷八三、通典卷一九二、通志卷一九六波斯傳「獐」作「麤」。
按「麤」乃大鹿,上龜茲傳記土產也有「麤皮」,這裏疑亦作「嗷」,後人改作「獐」。
〔二0〕掌庫藏開禁 周書卷五0波斯傳「開」作「關」。
按此謂掌庫藏及關禁,疑當作「關」。
〔二一〕地卑 諸本及北史卷九七「卑」作「早」。
按周書卷五0作「地卑勃」,冊府卷九六二.一一三一八頁作「地卑」。
北史採周書,冊府此條出北史,知北史本亦作「卑」,「早」字訛,今據改。
〔二二〕回萬餘裡 諸本「回」作「四」。
據張元濟校勘記,百衲本的底本作「回」,影印時依殿本修。
按北史卷九七大秦傳作「迴」。
「回」或「迴」意為迂回,「四」字訛,今從百衲本的底本。
〔二三〕寄多羅為匈奴所逐 按大月氏為匈奴所逐,遠在西漢初,見漢書卷九六上西域傳上,這裏所說據上大月氏傳,乃是被「蠕蠕」所侵,才「西徙都薄羅城」。
「匈奴」應作「蠕蠕」。
〔二四〕城中出摩尼珠 諸本「摩」訛「麾」,今據北史卷九七南天竺國傳、冊府卷九六0.一一三0一頁、禦覽卷七九三.三五一五頁改。
〔二五〕都烏許水南二百餘裡 諸本「烏」作「馬」。
按烏許、或烏滸水常見紀載,「馬」字顯訛,今據北史卷九七嚈噠傳、隋書卷八三挹怛傳、禦覽卷七九三.三五二0頁改。
〔二六〕衣服類加以纓絡 通典卷一九三嚈噠條「類」下有「胡」字,疑當有此字。
〔二七〕其國南去漕國千五百裡東去瓜州六千五百裡 此句諸本及北史卷九七都在下文「及山川裡數蓋舉其略雲」後。
按此句是說嚈噠方位,出隋書卷八三挹怛傳。
下文「朱居國」等都是「慧生所經諸國」,此句橫隔其間,不成文體,當是錯簡,今乙正。
又諸本脫「南」「東」二字,北史卷九七也脫「南」字,今據隋書挹怛傳補。
〔二八〕肅宗遣王伏子統宋雲沙門法力等使西域 北史卷九七嚈噠傳「王」作「賸」。
按王或賸伏子統均不可解,當有訛脫。
〔二九〕朱居國 按上于闐傳、疏勒傳「朱居」作「朱俱波」,下渴槃陀傳作「朱駒波」,卷八世宗紀景明三年歲末、永平四年九月甲寅作「朱居槃」。
通典卷一九三朱俱波條雲:「朱俱波,後魏時通焉,亦名朱居槃國。
」譯音出入,本不足怪,但一篇之中,甚至一行之隔,異名錯出,實由北史採取諸書,未加整齊。
「朱居槃」未見省稱「朱居」之例,當脫「槃」字。
又上文之「悉居半國」,亦即此「朱居槃」之異譯,則前據董琬等所說而此則轉錄宋雲行記,以緻重出。
〔三0〕東有缽盧勒國 按「缽盧勒」即上文之「波路」,此據行記。
〔三一〕犯死罪唯徙於靈山 洛陽伽藍記卷五載宋雲等行記「靈山」作「空山」。
〔三二〕臨國已二世矣 諸本「已」訛「民」,今據北史卷九七乾陀傳、伽藍記卷五載行記改。
〔三三〕硇沙 諸本「硇」作「碙」,北史卷九七康國傳百衲本作「〈石岡〉」,北本、汲本作「硇」。
按「碙」乃「硇」之訛,今據北史北、汲本改。
參本卷校記〔一三〕。
〔三四〕太延中 此條全出北史,北史康國條又出隋書,「太延」本作「大業」,後人妄改。
宋人校語已指出。
參本卷校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