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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一百四 列傳第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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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乃遣刺史唐永代焉 按刺史上無地名,不知何州刺史,據北史卷六七唐永傳但雲「行臺蕭寶夤表永為南豳(原訛『幽』)州刺史」,不載代魏子建事,當是省略,或北史所據唐氏家傳諱言其事。

    唐永乃由南豳遷東益,這裏「刺史」上應有「南豳州」三字。

     〔六〕 吾生年契闊 北史卷五六「生年」作「平生」,這裏「生年」當是「生平」之訛。

     〔七〕 帝曰 北史卷五六「帝」上有「白」字,下文雲雲乃賈思同語。

    按禦覽卷六00.二七0一頁引北齊書也有「白」字(今本北齊書無)。

    若無「白」字,則下文雲雲是元恭(後廢帝)語,上文何必書「賈思同侍立」?這裏當脫「白」字。

     〔八〕 博總斟酌 南、殿、局三本及北齊書卷三七「博」作「專」,百衲本、北本、汲本作「傳」;北史百衲本作「傳」,他本作「專」;冊府卷五五六.六六七八頁作「博」。

    按「博總」即「博綜」,廣泛收集之意。

    本作「博」,訛作「傳」,後人以「傳總」不可解,改作「專」。

    今據冊府改。

     魏書 卷一百五至一百七 志 卷一至三 前上十志啟 臣收等啟:昔子長命世偉才,孟堅冠時特秀,憲章前哲,裁勒墳史,紀、傳之間,申以書、志,緒言餘跡,可得而聞。

    叔峻刪緝後劉,紹統削撰季漢,十志實範遷、固,表蓋闕焉。

    曹氏一代之籍,了無具體;典午終世之筆,罕雲周洽。

    假復事播,四夷盜聽,間有小道俗言,要奇好異,考之雅舊,鹹乖實錄。

    自永嘉喪圮,中原淆然,偏偽小書,殆無可取。

    魏有天下,跨蹤前載,順末克讓,善始令終。

    階下極聖窮神,奉天屈己,顧眄百王,指掌萬世,深存有魏撫運之業,永念神州人倫之緒。

    臣等肅奉明詔,刊著魏籍,編紀次傳,備聞天旨。

    竊謂志之為用,網羅遺逸,載紀不可,附傳非宜。

    理切必在甄明,事重尤應標著,搜獵上下,總括代終,置之眾篇之後,一統天人之跡。

    褊心末識,輒在於此。

    是以晚始撰錄,彌歷炎涼,採舊增新,今乃斷筆。

    時移世易,理不刻船,登閣含毫,論敘殊緻。

    河溝往時之切,釋老當今之重,藝文前志可尋,官氏魏代之急,去彼取此,敢率愚心。

    謹成十志二十卷,請續於傳末,并前例目,合一百三十一卷。

    臣等妨官秉筆,迄無可採,塵黷旒冕,墮深冰谷。

    謹啟。

     十一月,持節、都督梁州諸軍事、驃騎將軍、梁州刺史、前著作郎、富平縣開國子臣魏收啟 平南將軍、司空司馬修史臣辛元植    冠軍將軍、國子博士修史臣刁柔    陵江將軍、尚書左主客郎中修史臣高孝幹    前西河太守修史臣綦母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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