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淮王彧。
九月庚寅,月在參,暈昴、觜、參、井、歲鎮二星、五車三星。
十月辛亥,月暈東壁。
十一月辛醜,月在太白北,中不容指。
前廢帝普泰元年正月己醜,月在角,暈軫、角、亢,亦連環暈接北鬥柄三星、大角、織女。
五月甲申,月蝕盡。
己未,月犯畢右股第一星,相去三寸許,光芒相及,又入畢口。
十月癸醜,月暈昴、觜、參、東井、五車三星。
占曰「有赦」。
是月,齊獻武王推立後廢帝,大赦天下。
後廢帝中興元年十一月甲申,月暈。
二年四月戊寅,月在箕蝕。
出帝太昌元年六月癸未,月戴珥。
九月甲寅,月入太微,犯屏星。
十月丙子,月在參蝕。
永熙二年十一月乙醜,月在畢,暈昴、觜、參兩肩、五車五星。
三年三月戊戌,月在亢蝕。
八月庚午,月在畢,暈昴、畢、觜、參、五車四星。
占曰「大赦」。
是月戊辰,大赦天下。
孝靜天平元年十二月庚申,月在畢,暈昴、畢、觜、參兩肩、五車五星。
閏月庚子,月掩心中央星。
二年三月,月暈北鬥第二星。
占曰「糴貴兵聚」。
是月,齊獻武王討山胡劉蠡升,斬之。
三年,并、肆、汾、建諸州霜儉。
壬申,月在婁,太白在月南一寸許,至明漸漸相離。
八月己卯,月在心,去心中央大星西廂七寸許。
十一月戊辰,月在心,掩前小星。
三年春正月丁卯,月掩軒轅大星。
二月丁亥,月蝕。
八月癸未,月蝕。
十月丁醜,月在熒惑北,相去五寸許。
四年二月壬申,月掩五車東南星。
庚辰,月連環暈北鬥。
八月癸未,月掩五車東南星。
元象元年三月丁卯,月掩軒轅大星。
六月癸卯,月蝕。
十月己亥,陰雲班駁,月在昴,暈胃、昴、畢。
占曰「大赦」。
興和元年五月,大赦天下。
丁未,月在翼,暈太微、軒轅、左角、軫二星。
十一月庚午,月在井,暈五車一星及東井、南北河。
占曰「有赦」。
興和元年十一月,大赦,改年。
興和元年八月辛醜,月在畢,暈畢、觜、參兩肩、五車。
九月丁巳,月在鬥,犯魁第三星,相去三寸許,光芒相及。
丁卯,月掩昴。
十二月甲午,月蝕。
二年八月己酉,月犯心中央大星。
三年春正月辛巳,月在畢,暈東井、參兩肩、畢,西轢昴、五車五星。
占曰「大赦」。
武定元年正月,大赦,改元。
四月壬辰,月蝕。
八月丁巳,月在胃,暈畢、歲星、昴、婁、胃、五車一星,須臾暈缺復成。
四年十一月壬午,月在七星,暈熒惑、軒轅、太微帝坐。
十二年壬寅,月在昴,暈昴、畢、五車兩星。
占曰「有赦」。
武定二年三月,齊獻武王歷冀定二州,因入朝,以今春亢旱,請蠲懸租,賑窮乏,死罪已下一皆原宥。
武定元年三月丙午,月蝕。
四年正月己未,月蝕軫。
六月癸巳,月入畢中。
九月癸亥,月在翼,暈軒轅、太微帝坐、熒惑。
占曰「兵起」。
是月,北徐州山賊鄭土定自號郎中,偷陷州城,儀同斛律平討平之。
五年正月乙巳,月犯畢大星、昴、東井、觜、參、五車三星。
占曰「大赦」。
五月丁酉朔,大赦天下。
庚辰,月在張,暈軒轅大星、太微天庭。
七年九月戊午,月在鬥,掩歲星。
占曰「吳越有憂」。
是歲,侯景破建業,吳人餓死及流亡者不可勝數。
十一月丁卯,月蝕。
校勘記
〔一〕 二年二月司馬德宗譙王司馬文思自江東遣使詣闕上書 按此「二年」承上文是泰常二年(四一七)。
據卷三七司馬休之傳,休之於「神瑞中」(四一四-四一六)已出奔襄陽,隨即與其子文思出奔後秦姚興。
宋書卷二武帝紀中,劉裕攻司馬休之,休之自江陵奔襄陽在義熙十一年(四一五)三月,奔姚興在四月,豈有於泰常二年其子文思尚在「江東」之理。
這裏當是誤以神瑞二年為泰常二年。
〔二〕 三年正月戊申月犯輿鬼積屍己酉月犯軒轅爟星 諸本「三年」作「二年」。
按前已記二年,不應重出。
天象志三泰常三年條稱「是歲正月己酉,月犯軒轅」。
知「二」字乃「三」之訛,今據改。
〔三〕 征西將軍金崖與安定鎮將延普及涇州刺史狄子玉爭權 諸本「爭」作「為」。
殿本考證據卷四上世祖紀上延和二年二月庚午記此事,以為「此『為』字乃『爭』字之訛」。
按志三也作「爭」,今據改。
〔四〕 九月辛巳統萬鎮將河間王閭虎皮坐貪殘賜死 按卷七上高祖紀上記閭虎皮之死在延興二年九月戊申。
是年九月庚辰朔,辛巳是二日,戊申是二十八日。
紀於此條前即記「辛巳,車駕還宮」。
這裏當是誤以紀文前條的日幹當閭虎皮「賜死」這天的日幹。
〔五〕 庚子月犯東井北轅 按延興二年閏六月壬子朔,無庚子,當有訛字。
〔六〕 安成王萬安國坐矯詔殺部長奚買奴於苑中 按卷七上高祖紀上承明元年六月、卷二九奚斤傳附見買奴、卷三四萬安國傳(補)都作「神部長奚買奴」,這裏「部長」上當脫「神」字。
〔七〕 七月癸未月犯心 志三在太和三年七月丁未。
按志三記月變大抵即採自志二。
是年七月辛醜朔,丁未是七日,無癸未。
這裏「癸未」當是「丁未」之訛。
〔八〕 東井北河北河 殿本考證雲:「兩『北河』字,其一必『南河』之訛也,或重出。
」按志三太和五年條下注作「東井、軒轅、北河」,疑上「北河」字本當作「軒轅」,涉下「北河」而訛。
〔九〕 六年正月任城王雲薨 按卷七上高祖紀上,雲死在五年四月,卷一九中雲本傳也說他死於太和五年。
這裏記年月皆誤。
〔一0〕二十年七月廢皇後馮氏 諸本「七月」作「十月」。
按卷七下高祖紀下,事在是年七月。
天象志四太和十八年條也在「七月」。
這裏「十」字乃「七」之訛,今據改。
〔一一〕二十年二月恒州刺史穆泰謀反伏誅多所連及 按卷七下高祖紀下,太和二十年十二月戊辰記「恒州刺史穆泰等在州謀反」。
二十一年二月癸酉,記元宏「至平城」,穆泰等定罪實在此時。
這裏「二十年」當作「二十一年」,脫「一」字。
〔一二〕二十一年四月大將軍宋王劉昶薨廣州刺史薛法護南叛 諸本「二十一年」作「二十七年」。
按太和止二十三年。
卷七下高祖紀下、卷五九劉昶傳,昶死於二十一年。
這裏「七」字為「一」之訛,今改正。
又薛法護降齊,據紀在二十年四月,與劉昶之死不在同年,疑「廣州刺史」上脫「二十年四月」五字。
〔一三〕蕭寶卷直後張齊玉殺寶卷 按卷八世宗紀景明二年十二月、卷九八蕭道成傳記此事作「張齊」,無「玉」字,南齊書卷七東昏侯紀、通鑑卷一四四.四五0七頁都作「張齊」。
這裏當衍「玉」字。
〔一四〕乙卯三老元丕薨 按上不記年月,承上文乃景明三年八月,據卷八世宗紀元丕死在四年七月乙卯,這裏「乙卯」上當脫「四年七月」四字。
〔一五〕左將軍羊祉大破之 諸本「祉」訛「社」,殿本考證據卷八世宗紀景明四年正月乙亥條以為「『社』字乃『祉』字之訛」。
按事亦見卷八九羊祉傳(補),今改正。
〔一六〕戊戌月暈五車三星東井南河北河輿鬼鎮星 按志四正始三年條注在元年正月戊午。
按是年正月戊申朔,戊午是十一日,無戊戌,這裏「戊戌」當是「戊午」之訛。
〔一七〕諸犯罪者恕死從流已下減降 按卷八世宗紀延昌二年八月辛卯詔稱:「其殺人、掠賣人(中略)依法行決,自餘恕死,徒流已下,各準減降。
」這裏概括為「諸犯罪者恕死」,既與詔書不符,「從」字也當是「徒」之訛。
〔一八〕十二月戊戌月犯熒惑於太微 志四「戊戌」作「甲戌」。
按延昌元年十二月丁巳朔,甲戌是十八日,無「戊戌」,這裏「戊戌」當是「甲戌」之訛。
〔一九〕三年六月南荊州刺史桓叔興破蕭衍軍於九江 諸本「三」作「二」,「桓叔興」作「柏叔輿」。
按卷八世宗紀延昌三年六月記此事,作「桓叔興」。
「桓叔興」又見卷一0一蠻傳,梁書卷三武帝紀三普通二年七月。
這裏「二」字和「柏」「輿」字皆訛,今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