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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九十 列傳逸士第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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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處淡然,屏跡人事,不交世俗,耕食水飲,皮冠草服,雅好經史,專意玄門。

    前後州將,每徵不至。

    岐州刺史魏蘭根頻遣緻命,脩不得已,暫出見蘭根,尋還山舍。

    蘭根申表薦脩,肅宗詔付雍州刺史蕭寶夤訪實以聞。

    會寶夤作逆,事不行。

     史臣曰:古之所謂隱逸者,非伏其身而不見也,非閉其言而不出也,非藏其智而不發也。

    蓋以恬淡為心,不曒不昧,安時處順,與物無私者也。

    眭誇輩忘懷纓冕,畢志丘園。

    或隱不違親,貞不絕俗;或不教而勸,虛往實歸。

    非有自然純德,其孰能至於此哉? 校勘記 〔一〕 魏書卷九十 諸本卷末(殿本入考證)有宋人校語雲:「魏收書逸士傳亡,史臣論全用隋書隱逸傳(卷七七)論。

    」按傳序刪節北史卷八八隱逸傳序,論也全同北史,唯刪去後數語。

    宋人認為論全用隋書,其實北史傳論刪節隋書,此傳又襲北史。

    諸傳皆同北史隱逸傳相同諸人,李謐則北史附卷三二李孝伯傳,除傳首數語外也無不同。

    此卷應是以北史補。

    唯眭誇傳有溢出語,或採之他書。

     〔二〕 世宗給其工力 諸本「世宗」作「世祖」,北史卷八八作「宣武」。

    按上已見「世宗」,「祖」是「宗」之訛,今據改。

     〔三〕 趙郡人 諸本「趙」作「涿」。

    洪頤楫諸史考異卷一0據李孝伯、李安世傳(卷五三)和下文兩言趙郡李謐,以為「涿」字訛。

    按李安世一族出於趙郡,歷見紀載,洪說是,今改正。

     〔四〕 其室居中者謂之太室 諸本「室」作「廟」,北史卷三二李孝伯附李謐傳百衲本此字缺,他本及冊府卷五七二.六八七五頁作「室」。

    按下文也都作「太室」。

    此傳以北史補,當是舊本缺此字,補此傳者妄補「廟」字,今據冊府改。

     〔五〕 可謂施政及祀 諸本「謂」訛「請」,不可通,今據北史卷三0、冊府卷五七二.六八七六頁、通志卷一七八李謐傳改。

    又「祀」字,諸本作「記」,北史作「俱」,通志作「祀」。

    按上文雲:「夫明堂者蓋所以告月朔、布時令、宗文王、祀五帝者也。

    」又雲:「且四時之祀,各據其方之正。

    」「俱」字無義,「記」字也牽強,今據通志改。

     〔六〕 既依五行當從其方用事之交 諸本及北史卷三0無「方」字,通志卷一七八有。

    按無「方」字語不可解,今據補。

     〔七〕 帶麻於房中則西房 諸本及北史卷三0「房」作「南」,冊府卷五七二.六八七六頁作「房」。

    按禮記玉藻鄭注本文是「西房」,李謐引鄭注在於指出鄭說路寢有左右房。

    「南」字訛,今據本文及冊府改。

     〔八〕 天子諸侯左右房見於注者也 李慈銘雲:「按鄭注雲『天子、諸侯有左右房』,此處當重一句雲:『此則天子諸侯有左右房見於注者也』。

    」按文義當是上脫「天子諸侯有左右房(鄭注引至此),此則」十字。

    李說重一句也不可通。

     〔九〕 論路寢則明其左右房 諸本及北史卷三0無「房」字,冊府卷五七二.六八七六頁有。

    按上文一再引鄭注都用來證明鄭說路寢有左右房,此句「左右房」和下「左右個」為對文,傳本脫「房」字,今據補。

     〔一0〕記雲四旁兩夾窗 諸本「旁」作「房」,北史卷三0作「旁」。

    按周禮考工記原文作「旁」。

    「房」字訛,今據改。

     〔一一〕盛德篇雲 按下引文今大戴禮傳本實在明堂篇第六十七,盛德篇在第六十六,或李謐所見本分合與今傳本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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