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浮陽侯,興祖安喜侯,道念真定侯,從弟寄生高邑子,皆加將軍。
十五年,安祖昆弟四人,以外戚蒙見,詔謂曰:「卿之先世,內外有犯,得罪於時。
然官必用才,以親非興邦之選。
外氏之寵,超於末葉。
從今已後,自非奇才,不得復外戚謬班抽舉。
〔一六〕既無殊能,今且可還。
」後例降爵,安祖等改侯為伯,並去軍號。
高祖奉馮氏過厚,於李氏過薄,舅家了無敘用。
朝野人士所以竊議,太常高閭顯言于禁中。
及世宗寵隆外家,並居顯位,乃惟高祖舅氏存已不霑恩澤,〔一七〕景明末,特詔興祖為中山太守。
正始初,詔追崇惠為使持節、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定州刺史、中山公。
太常考行,上言,案諡法武而不遂曰「莊」,諡曰莊公。
興祖自中山遷燕州刺史。
卒,以兄安祖子侃晞為後,襲。
先封南郡王,後以庶姓罷王,改為博陵郡公。
侃晞為莊帝所親幸。
拜散騎常侍、嘗食典禦。
帝之圖尒朱榮,侃晞與魯安等持刀於禁內,殺榮。
及莊帝蒙塵,侃晞奔蕭衍。
校勘記
〔一〕 魏書卷八十三上 諸本目錄此卷注「闕」,百衲本、南本、北本、汲本、局本卷末有宋人校記,雲:「魏收書外戚傳上亡。
」殿本入考證,雲「後人所補」。
按此卷大體以北史卷八0外戚傳中相同諸傳補,但也有溢出北史文句。
其序自首至「或以思澤」全同北史。
劉羅辰、李峻二傳,北史外戚傳無。
羅辰,北史卷二0附劉庫仁傳,此卷羅辰傳前半或掇取本書卷二三劉庫仁附劉眷傳末數語,後半則取之北史。
李峻傳不知所出。
大緻此卷亦是以北史補,而以高氏小史等他書附益之。
〔二〕 常相持獎 按「常」疑是「當」之訛。
〔三〕 進爵北新公 諸本及北史卷八0賀訥附賀悅傳無「公」字,通志卷一六五賀訥傳有。
按賀悅先封鉅鹿侯,進爵自當為公。
這裏脫「公」字,今據補。
〔四〕 詐增虜級 諸本及北史卷八0賀訥附賀泥傳脫「級」字,不可通,今據通志卷一六五補。
〔五〕 及歸而父遺喪 按上文不記元寶出外,「及歸」二字無著,上當有脫文。
〔六〕 追諡後祖父延定襄康公 諸本及北史卷八0閭毗傳無「定」字,通志卷一六五閭毗傳有。
按下雲「父辰,定襄懿王」,知脫「定」字,今據補。
〔七〕 遼西簡公 諸本及北史卷八0「簡」作「蘭」,通志卷一五六作「簡」。
按諡法無「蘭」字,乃「簡」字形近而訛,今據改。
〔八〕 從兄泰為安東將軍朝鮮侯 通志卷一六五敘常氏事「泰」作「訢」。
按此句下緊接「訢子伯夫」,「次子員」官位,而上卻不舉訢名,不知為常氏何人。
如通志「泰」作「訢」,便無問題。
但泰又見下文,且「泰」「訢」二字聲形俱遠,傳本何以「訢」字訛「泰」?疑通志以意改,非有他據。
此句下當脫訢名及官位。
〔九〕 伏寶泰等州刺史 按此句連上文似也是常英歷官。
然伏、寶二州不見紀載。
上稱英「從兄泰」,則伏、寶、泰皆人名而非地名。
卷九四封津傳雲:「父令德,娶黨寶女,寶伏誅,令德以連坐伏法。
」北史卷九二封津傳「黨寶」作「常寶」。
疑即此為「州刺史」之「寶」。
〔一0〕伯夫進爵範陽公 張森楷雲:「伯夫初無封爵之文,何得雲『進』?疑『進』是『賜』之誤,否則前文失載。
」按此傳敘常氏事中多脫誤,恐非原文失載。
〔一一〕諸常自興安及至是 諸本及北史卷八0「安」作「公」。
諸本於「及」下注「疑」字。
通志卷一五六「公」作「安」,無「及」字。
按上文稱常英兄弟於興安二年授官封爵,為諸常貴盛之始,通志作「興安」是,今據改。
「及」字贅,但也可通,今仍之。
刪旁注「疑」字。
〔一二〕遼西郡公 卷一三文成馮皇後傳「遼西」作「西城」,墓誌集釋元悅妃馮季華墓誌(圖版八三)作「西郡公」,疑誌是。
參卷一三校記西城郡公條。
〔一三〕并開魏京之墓 按「魏京」罕見。
據下文「令公主之柩俱向伊洛」,則公主當先死,葬亦必在代。
但當時未見有稱代為「魏京」之例,疑「魏」當作「代」。
〔一四〕及斂疊舉 北史卷八0無「疊舉」二字,疑涉上「從者亦疊舉音」而衍。
〔一五〕聿同產弟風 按卷二一廣陵王羽傳見馮夙,以考績下下免中庶子官,自即此「馮風」,疑作「夙」是。
〔一六〕不得復外戚謬班抽舉 按文義「復」下疑脫「以」字。
〔一七〕存已不霑恩澤 按「已」當是「亡」之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