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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一百五之四 天象志一之四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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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三年正月癸酉,月在井,暈觜、參、兩河、五車。

    七月,大赦。

    明年少主立,又大赦。

     莊帝永安元年七月癸亥,太白犯左角,相距四寸,光芒相掩,兵及朝庭之象。

    占曰「大戰不勝,貴人有來者,其謀不成」。

    至二年閏月,熒惑入鬼,犯積屍。

    占曰「兵起西北,有鈇鉞之誅」。

    是歲,北海王顥以梁師陷考城,執濟陽王暉業,乘虛逐勝,遂入洛陽。

    至七月,王師大敗之,顥竟戮死,有謀不成之驗。

    明年,尒朱天光擊反虜萬俟醜奴及蕭寶夤于安定,克之,鹹伏誅。

     二年十一月,熒惑自鬼入太微西掖門,犯上將,出東掖門,犯上相,東行累日,句己去來,復逆行而西;十二月乙醜,月又掩之;至三年正月癸未,逆行入東掖門;己醜,月入太微,襲熒惑;辛卯,月行太微中,又暈之;三月己卯,在右執法北一尺五寸,留十四日;至壬辰,月又掩之,復順行而東;四月戊午,月又幹太微而暈;己未,熒惑出端門,在左執法南尺餘而東。

    自魏興以來,未有循環反復若此之薦也。

    是時孝莊將誅權臣,有興復魏室之志,是以誠發於中而熒惑咨謀於上焉。

    其占曰「有權臣之戮,有大兵之亂,貴人以強死而天下滅亡」。

    至五月己亥,太白在參晝見。

    參為晉陽之墟。

    天意若曰:幹明之釁於是乎在矣。

    七月甲午,有彗星晨見東北方,在中台東一丈,長六尺,色正白,東北行,西南指;丁酉,距下台上星西北一尺而晨伏;庚子,夕見西北方,長尺,東南指,漸移入氐;至八月己未,漸見;癸亥,滅。

    占曰「彗出太階,有陰謀姦宄興」。

    凡天事為之徵形以戒告人主,始滌公輔之穢而彗除之,權臣將滅之象;再幹太陽之明而後陵奪之,逆亂復興之象也。

    三月而見者,變近亟也。

    究于內宮者,反仇其上也,近期在衝,遠期一年。

    先是,二日壬申,有大流星相隨西北,尾跡不絕以千計。

    西北直晉陽之墟,而微星,庶人所以載皇極也,人徙而君從之。

    是月戊戌,有大奔星自極東貫紫宮而出,影跡隨之,遷君之應。

    至九月,上誅太原王榮、上黨王天穆于明光殿。

    是夕,尒朱氏黨攻西陽門不克,退屯河陰。

    十二月,洛陽失守,帝崩于晉陽。

    自是南宮版蕩,劫殺之禍相踵。

    先是,永安元年七月丙子,十一月丙寅,十二月癸巳,月皆掩畢大星;至二年三月乙卯,月入畢口;八月乙醜,又距畢左股二寸,光芒相掩,須臾入畢口;十二月丙辰,掩畢右股大星;三年六月乙巳,又犯畢大星;八月庚申,入畢口,犯左股大星;是月辛醜,太白犯軒轅;明年五月,月又犯畢右股,遂入之。

    畢星,所以建魏國之命也。

    占曰「天下有變,其君大憂,邊兵起,上將戮,月洊幹之,事甚而眾」。

    及尒朱兆作亂,奉長廣王為主,號年建明。

    明年二月,又廢之而立節閔。

    六月,高歡又推安定王為帝於信都,復黜之,後更立武帝。

    於是三少王相次崩殂,〔二五〕又洛陽再陷,六宮汙辱,有兵及軒轅之效焉。

    永安二年十月辛亥,十二月丁巳,月皆在畢,暈昴、畢、填星、觜、參、五車;普泰元年正月己醜,月在角,暈軫、角、五車、亢,連環暈北鬥、大角、織女;十月,又暈昴、畢、觜、參、井、五車。

    是時,肆赦之令,歲月相踵。

    
節閔普泰元年五月辛未,太白出西方,與月並,間容一指,戰祥也。

    先是,去年十一月辛醜,月在太白北,不容一指。

    占曰「有破軍殺將,主人不勝」。

    既而尒朱氏南侵,王師敗績。

    至是,又與月合,幾將復之乎?十月甲寅,金、火、歲、土聚于觜、參,甚明大。

    晉魏之墟也,且曰:兵喪並起,霸君興焉。

    是時,勃海王歡起兵信都,改元中興。

    至十一月己卯,奔星如鬥,起太微,東北流,光明燭地,有聲如雷。

    占曰「大臣有外事,以所首事命之」。

    或曰「中國失君,有立王遷主。

    著而有聲者,盛怒也」。

    是時,尒朱氏成師北伐。

    明年三月癸巳,火逆行犯氐。

    占曰「天子失其宮」。

    閏月庚申,歲星入鬼,犯天屍。

    占曰「有戮死之君」。

    既而尒朱兆等大敗于韓陵,覆師十餘萬。

    四月,武帝即位,比及歲終,凡殺三廢帝。

     孝武永熙元年九月,太白經天。

    十一月辛醜,有大流星出昴北,東南流,轢畢貫參,光明照地,有聲如雷。

    天象若曰:將有髦頭之兵,憑陵塞垣,與大司馬合戰。

    明年正月丁酉,勃海王歡追擊兆等于赤洪嶺,大破之,尒朱氏殲焉。

     二年四月,太白晝見。

    九月丁酉,火、木合于翼,相去一寸,光芒相掩。

    占曰「是謂內亂,姦臣謀,人主憂」。

    甲寅,金、火合于軫,相去七寸,光芒相及。

    占曰「是謂相鑠,不可舉事用兵」。

    翼、軫南宮之蕃,又荊州也。

    至三年三月癸巳,有奔星如三斛甕,起匏瓜,西流入市垣,有光燭地,迸流如珠,尾跡數丈,廣且三尺,凝著天,狀如蒼白雲,須臾屈曲蛇行。

    匏瓜為陰謀;星大如甕,為發謀舉事;光盛且大,人貴而眾也;以所首名之,且為天飾,王者更均封疆。

    是時,斛斯椿等方說上伐高歡,荊州刺史賀拔勝預謀焉;〔二六〕高歡知之,亦以晉陽之甲來赴。

    七月,上自將十餘萬,次河橋,望歡軍,憚之不敢戰,遂西幸長安。

    至十月,勃海王更奉孝靜為主,改元天平,由是分為二國,更均封疆之應也。

    是月,歡命侯景攻荊州,拔之,勝南奔。

    是年三月庚子,木逆行,在左執法北一寸,光芒相掩;五月甲申,又在執法西半寸,乍見乍不見。

    占曰「強臣擅命,改政更元」。

    十二月,上崩,由是高歡、宇文泰擅權兩國。

    又二年十一月乙醜,三年八月庚午,十二月庚申,月皆在畢,暈畢、昴、參、五車。

    自三年二月至明年正月,東、西魏凡四大赦。

    
三年五月己亥,熒惑逆行,掩南鬥魁第二星,遂入鬥口。

    先是,元年十一月,熒惑入鬥十餘日,出而逆行,復入之,六十日乃去。

    鬥,大人之事也。

    占曰「中國大亂,道路不通,天下皆更元易政,吳越之君絕嗣」。

    是歲,東、西帝割據山河,遂為戰國比。

    十月至正月,梁、魏三帝皆大赦改元。

    或曰:鬥為壽命之養,而火以亂氣幹之,耄荒之戒也。

    是時梁武帝年已七十矣,怠於聽政,專以講學為業,故皇天殷勤著戒。

    又若言曰:經遠之謀替矣,將以逆亂終之,而勦其天祿焉。

    夫天懸而示之,且猶不悟,其後攝提復周,卒有侯景之亂雲。

    三年十二月,梁人立元慶和為魏王,屯平瀨。

    明年正月,東南行臺元晏大破之。

    六月,豫州刺史堯雄又大破梁師於南頓。

    十月,梁攻單父,徐州刺史任祥又大破之,斬虜萬餘級。

    十一月,柳仲禮寇荊州,〔二七〕諸將又大敗之。

    時梁軍政益弛,故累有負敗之應。

    
東魏孝靜天平二年,有星孛于太微,歷下台,及室壁而滅。

    南宮,成周之墟,孝文之餘烈也,孛星由之,易政徙王之戒。

    天象若曰:王城為墟,夏聲幾變,而台階持政,有代奪之漸乎?且抵于營室,更都之象也。

    是後兩霸專權,皆以北俗從事,河南新邑遂為戰爭之郊。

    間三歲,至興和元年九月,發司州卒十萬營鄴都,十月新宮成。

    天平元年閏月,月掩心大星;二年八月,又犯之,相去七寸;十一月,又掩心小星。

    相臣逼主之象,且占曰「人臣伐主,應以善事除殃」。

    時兩雄王業已定,特以人臣取容而已。

    至興和二年八月,月又犯心大星。

    後數年而禪代。

    
元象二年七月壬戌,〔二八〕金、土合于七星;癸亥,遂犯七星。

    七星,河南之分,金而犯土,將有封畿之戰,且占曰「其分亡地」。

    先是,去年十二月癸醜,太白食月;是歲三月壬申,太白又與月合,相距一寸,大戰之祥也。

    月象強大之國,而金合之,秦師將勝焉。

    十二月,有流星從天市垣西流,長且一丈,有尾跡。

    三年正月,勃海王歡攻夏州,克之。

    十月丁醜,月犯火。

    占曰「大將有鬥死者」。

    十二月,大都督竇泰入潼關;明年,宇文泰距擊斬之。

    十月,遂及勃海王歡戰于沙苑,歡軍敗績,捕虜萬餘。

    是月,獨孤信拔洛陽。

     三年十一月,熒惑犯歲星。

    占曰「有內亂,臣謀主」。

    至四年正月,客星出于紫宮。

    占曰「國有大變」。

    二月壬申,八月癸未,月再掩五車東南星。

    蔔曰「兵起,道不通」。

    十一月,太白晝見。

    占曰「軍興,為不臣」。

    五年二月庚戌、三月甲子,填星逆順行,再犯上相。

    上相,司徒也。

    六月,太白入東井。

    占曰「秦有兵,大臣當之」。

    至元象元年七月,太白在柳,晝見。

    柳,河南也。

    八月辛卯,有大流星出房、心北,東南行,長且三尺,尾跡分為三段,軍破為三之象也。

    先是,行臺侯景、司徒高昂圍金墉,西帝及宇文泰自將救之。

    是月陳于河陰,泰以中軍合戰,大克,司徒高昂死之。

    既而左右軍不利,西師由是敗績,斬將二十餘人,降卒六萬。

    是月,西帝太傅梁景叡據長安反,關中大震,尋皆伏誅。

    天平三年正月,元象元年三月,月再掩軒轅大星。

    是年,西帝廢皇後乙氏,立蠕蠕女為後。

    明年五月,火犯軒轅大星。

    既而乙氏遇害,其後蠕蠕後又死,而乙氏為祟焉。

    元象元年十月,月犯昴,暈畢、胃;丁未,在翼,暈大星、軒轅左角;十一月,在井,暈五車、兩鹹。

    〔二九〕東西主凡三大赦。

    
興和元年二月壬子,火犯井。

    占曰「秦有兵亂,貴人當之」。

    四月,又入鬼。

    亦兵喪之祥也,又土地之分也。

    至二年十一月甲戌,太白在氐,與填星相犯。

    氐,鄭地也。

    至四年七月壬午,火、木合于井,相去一尺。

    占同天平。

    明年,北豫州刺史高仲密據武牢西叛,宇文泰帥眾援之。

    戊申,及勃海王戰于邙山,西軍大敗,虜王侯將校四百餘人,獲六萬餘級。

    元年八月,月在畢,暈昴、畢、觜、五車。

    二年正月大赦。

    三年正月至八月,又再暈之,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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