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九)今河州即漢金城縣之枹罕縣也。
又雲:太和十六年,改枹罕鎮為河州。
是後魏河州治枹罕城。
此『抱至』為『枹罕』之誤,又脫『城』字。
」按「抱至」顯訛,今改正。
下亦當有「城」字,但他處也多此例,今皆不補。
〔二八〕縣十四 按合計諸郡所領縣隻十一,「四」字當訛。
〔二九〕後漢建武十三年囗隴西 百衲本所闕字作「〈手廠乂乚〉」,不成字。
諸本空格或注「闕」字。
溫校:「據元和志(卷三九蘭州)當是『省入』二字。
」楊校亦引元和志,雲「此乃闕『併』字也」。
按所闕止一字,疑楊說是,但與百衲本訛字不類,今從諸本空格。
〔三0〕蕈州 溫校:「隋志(卷三九枹罕郡下)作『蕈川』。
考水經注:(卷二河水篇二)『洮水又北出門峽,歷東歷川(戴本「東歷」作「未厥」,溫乃用趙本,)蕈川水注之。
』蓋縣以水名也。
」楊校同。
〔三一〕南安陽郡 錢氏考異卷三0雲:「此『陽』字疑衍。
隋志:(卷二九隴西郡)隴西縣舊曰內陶(即中陶),置南安郡。
」按元和志卷三九渭州隴西縣條雲:「本漢獂道縣也,屬天水郡,後漢末于此置南安郡。
」晉書卷一四秦州有南安郡,統獂道、新興、中陶三縣。
「獂」音「桓」。
今此南安陽郡統桓道、中陶二縣,則郡必因漢晉舊置,何以忽加「陽」字,當如錢說是衍文。
〔三二〕宜盛 楊校:「兩漢、魏、晉武威郡並有『宣威縣』,此作『宜盛』,以形近緻誤。
」
〔三三〕臨杜郡 諸本「杜」下注一作「社」。
楊校:「寰宇記:(卷一五二涼州)『後魏太和中置臨松郡,故城在臨松山下。
』則『杜』『社』皆『松』字之誤。
」按隋書卷三九張掖郡張掖縣雲:「又有臨松縣,後周廢,有甘峻山、臨松山。
」晉書卷一四地理志上涼州後序雲:「張天錫又別置臨松郡。
」則魏當因前涼舊名。
「杜」「社」並「松」之訛。
〔三四〕揟次 諸本下有注雲:「本作『撮沙』,又作『揖次』。
」晉書卷一四地理志上涼州武威郡下作「揖次」。
錢氏考異卷一九雲:「當作『揟次』,漢隸『胥』『咠』二字文相亂,故訛為『揖』。
」按漢書卷二八下地理志下、續漢書郡國志五武威郡下並作「揟次」,此志傳本不誤。
〔三五〕台城 溫校:「通鑑注引作『治城』。
」
〔三六〕太和十一年分秦州之華山澄城白水置 按華山等三郡當本屬治蒲阪之「泰州」,「泰」訛「秦」,見下校記〔三九〕。
〔三七〕潼關 諸本「潼」作「濕」。
溫校引元和志卷二華州華陰下「潼關」條,楊校引左傳文十三年杜注「桃林在華陰縣東潼關」條,證此「濕關」為「潼關」之訛。
按華陰下舉關塞,無不舉「潼關」之理,「潼關」也不聞別名「濕關」,必是形近而訛,今改正。
〔三八〕延興二年為三縣鎮 百衲本「鎮」作「〈木疑〉」,南本以下諸本「縣」下旁注「疑」字。
溫校:「據元和志(卷三寧州序)當作『三縣鎮』。
」按元和志雲「後魏延興二年為三縣鎮」雲雲即引此志文。
當是「鎮」字殘缺,後人旁注「疑」字,與殘存筆畫相合,訛作「〈木疑〉」,他本逕注「疑」字。
今據元和志改「鎮」。
〔三九〕廣武前漢屬太原後漢晉屬雁門後屬 溫校:「此注已見上卷雁門郡廣武縣下。
」又引通鑑注以此注為誤。
按雁門之廣武在今山西代縣境內,此廣武在今陝西延安境內,相距遙遠。
隋書卷二九延安郡豐林縣下雲:「後魏置曰『廣武』,及偏城郡。
」元和志卷三延州豐林縣下雲:「本漢高奴縣地,後魏孝文帝置廣武縣,屬偏城郡。
」與雁門之廣武無涉,此注誤。
〔四0〕泰州神{鹿加}元年置雍州延和元年改太和中罷天平初復後陷 諸本「泰」作「秦」。
錢氏考異卷三0雲:「(上略)延和元年改雍州為秦州,其時赫連定甫平,秦州初入版圖,豈有復置秦州之理?予積疑者數載。
後讀食貨志(卷一一0),稱:并、肆、汾、建、晉、泰、陝、東雍、南汾九州;靈徵志:(卷一一0)天平四年泰州井溢,太和二年泰州獻五色狗;薛辯傳:(卷四二)贈都督冀、定、泰三州諸軍事;出帝紀:(卷一二)泰州刺史萬俟普撥;又齊書莫多婁貸文傳:(卷一九)仍為汾、陝、東雍、晉、泰五州大都督;周書薛端傳:(卷三五)高祖謹,泰州刺史;侯植傳:(卷二九)父欣,泰州刺史。
史言泰州者多矣,而地形志無之。
乃悟蒲阪之秦州當是『泰州』之訛,字形相涉,讀史者不能是正,非一日矣。
」溫校:「北史魏宗室傳,(卷一五常山王遵傳)贊弟淑,孝文時為河東太守,為之謠曰:『泰州河東,杼軸代舂。
』連下所屬河東郡書之,更明。
」楊校:「隋太僕卿元公墓誌:曾祖忠,為相、太二州刺史。
『太』『泰』往往通用,亦後魏有泰州之證。
」又墓誌集釋有肅宗充華盧令瑗墓誌(圖版三七),稱:「祖淵,夫人李氏,父孝伯,平西將軍、泰州刺史。
」集釋卷二跋此誌以為魏書李孝伯傳(卷五三)作「秦州」,傳誤而誌是。
今按錢氏所引諸條,其中也或有「秦」訛「泰」的,如出帝紀之泰州刺史萬俟普撥便是,(見卷一一校記)〔一二〕但結論是可信的。
元、盧二誌,當時石刻,足為堅證。
元誌「泰」作「太」,也見於其他史籍碑刻。
本書卷四四薛野〈月者〉傳,北齊書卷一七斛律金傳、卷二0薛脩義傳,文館詞林卷六二二北齊文宣帝征長安詔,山右石刻叢編卷二六周故譙郡太守曹囗囗囗碑,均作「太州」,而觀其地望,征長安詔和曹囗囗囗碑皆確指蒲阪。
「泰」「太」同音通用,若本作「秦」,音形皆殊,何以史籍碑誌都有「太州」記載?此州應作「泰州」無疑。
但水經注卷四河水篇,酈注於經文「又南過蒲阪西」下雲:「魏秦州刺史,太和遷都罷州。
」故楊疏為酈注解釋,以為志稱延和元年改秦州不誤,隻是略去改泰州事。
關於延和元年是否曾名秦州,後又改泰州,涉及考證,今不具論。
但李孝伯出為泰州刺史,據本傳在興安二年(四五三),薛野〈月者〉之為太州刺史,在和平中(四六0至四六五),則至遲元濬統治時直到元宏太和十八年(四九四)遷都,此州都名泰州。
至魏末復置,則「泰」或「太州」屢見於齊、周書及文館詞林所載北齊討長安詔。
此志本以所謂「永熙綰籍」即北魏末年的州郡為準,即使延和元年曾為秦州,按之志例,也不應不標「泰州」,而遠取百年前久廢之故名。
則此「秦州」必為「泰州」之訛,非如楊說,志與水經注都隻是略去改泰州事而已。
今改正。
〔四一〕領郡三 按下隻有河東、北鄉二郡,二郡領縣七,和總數相符,知非脫一郡。
「三」當是「二」之訛。
〔四二〕八年罷 錢氏考異卷三0雲:「當雲『太和十八年罷』,蓋遷洛之後,以畿內罷州也。
」
〔四三〕太和十一年改 錢氏考異卷三0雲:「當作『太和十八年』,字誤。
」按志中洛州條注雲:「太宗置,太和十七年改為司州。
」太和十一年洛陽尚名洛州,不得此州又改洛州,錢說是。
〔四四〕高東祠 楊校:「禦覽卷四三.二0六頁引高士傳:高車山上有四皓碑及祠,皆漢惠帝所立也。
漢高後使張良迎四皓之處,因名『高車山』。
此『東』為『車』之誤。
」溫校同,唯未注明引自禦覽。
〔四五〕有清水 按南陽一帶較大之水隻有「淯水」,水經注卷三一淯水篇稱淯水「又南逕宛城東」。
元和志卷二一鄧州南陽縣、新野縣並有「淯水」,別無所謂「清水」。
唯寰宇記卷一四二鄧州南陽縣下引隋圖經有「清水」,而所經流獨山、史定伯碑、瓜裡津等並同淯水篇,明是一水。
雖也可能「淯水」一名「清水」,但諸地志所未言,疑「清」為「淯」字形訛。
〔四六〕羊角 殿本考證雲:「『羊角』下疑有脫字。
」
〔四七〕有涅 殿本考證雲:「以縣在涅水之陽,故名。
『有涅』之下,當有『水』字。
」楊校引水經湍水篇:(卷三一)涅水「東南逕涅陽縣故城西。
應劭曰:在涅水之陽矣」。
亦雲:「當作『有涅水』。
」
〔四八〕北清郡 錢氏考異卷三0雲:「『清』當作『淯』。
肅宗紀(卷九孝昌元年十一月詔)『北淯懸危,南陽告急』。
楊大眼傳:(卷七三)出為荊州刺史,北淯郡嘗有虎患,大眼搏而獲之。
」按「北淯」以淯水得名,錢說是。
〔四九〕國 錢氏考異卷三0雲:「『國』當作『圉』,字之訛也。
宋志(卷三七)雍州之弘農郡寄治五壟,領邯鄲、圉、盧氏三縣。
」按南齊書卷一五州郡志雍州弘農郡同。
「國」當是「圉」之訛。
〔五0〕西淮郡 溫校:「隋志(卷三0舂陵郡湖陽縣下)作『西淮安郡』。
」
〔五一〕清陰 諸本下有注「一本作『清丘』」。
〔五二〕南郢州 楊校雲:「前已有南郢州,治赤石關。
此州在郢州之西,當作『西郢州』。
隋志(卷三0淮安郡比陽)『比陽故城置西郢州,西魏改曰鴻州』,即此也。
」
〔五三〕永安郡 錢氏考異卷三0雲:「南郢州所領十二郡,今刊本殘缺,失其二。
又有兩永安郡,所領縣各不同,而不加東、南、西、北以別之。
六朝郡縣僑置,雖多重複,然一州領郡若幹,未有同名者。
獨南廣州有兩襄城與此兩永安,皆可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