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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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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俟 陸俟,代人也。

    曾祖幹,祖引,世領部落。

    父突,太祖時率部民隨從征伐,數有戰功,拜厲威將軍、離石鎮將。

    天興中,為上黨太守、關內侯。

     俟少聰慧,有策略。

    太宗踐阼,拜侍郎,遷內侍,襲爵關內侯,轉龍驤將軍、給事中,典選部蘭臺事。

    當官而行,無所屈橈。

    世祖親征赫連昌,詔俟督諸軍鎮大磧,以備蠕蠕。

    車駕還,復典選部蘭臺事。

    與西平公安頡督諸軍攻虎牢,克之,賜爵建業公,拜冀州刺史,仍本將軍。

    時考州郡治功,唯俟與河內太守丘陳為天下第一。

    轉都督洛豫二州諸軍事、本將軍、虎牢鎮大將。

    平涼休屠金崖、羌狄子玉等叛,復轉為使持節、散騎常侍、平西將軍、安定鎮大將。

    既至,懷柔羌戎,莫不歸附。

    追討崖等,皆獲之。

    徵還,拜散騎常侍。

     出為平東將軍、懷荒鎮大將。

    未期,諸高車莫弗訟俟嚴急,待下無恩,還請前鎮將郎孤。

    世祖詔許之,徵俟還京。

    既至朝見,言於世祖曰:「陛下今以郎孤復鎮,以臣愚量,不過周年,孤身必敗,高車必叛。

    」世祖疑謂不實,切責之,以公歸第。

    明年,諸莫弗果殺郎孤而叛。

    世祖聞之,大驚,即召俟,問其知敗之意。

    俟曰:「夫高車上下無禮,無禮之人,難為其上。

    臣所以蒞之以威嚴,節之以憲網,欲漸加訓導,使知分限。

    而惡直醜正,實繁有徒,故訟臣無恩,稱孤之美。

    孤獲還鎮,欣其名譽,必加恩於百姓,譏臣為失,專欲以寬惠治之,仁恕待之。

    無禮之人,易生陵傲,不過期年,無復上下,然後收之以威,則人懷怨懟,怨懟既多,敗亂彰矣。

    」世祖笑曰:「卿身乃短,慮何長也。

    」即日,復除散騎常侍。

     世祖征蠕蠕,破涼州,常隨駕別督輜重。

    又與高涼王那渡河南,略地至濟南東平陵,徙其民六千家於河北。

     又以俟都督秦雍二州諸軍事、平西將軍、長安鎮大將。

    與高涼王那擊蓋吳於杏城,大破之。

    獲吳二叔,諸將欲送京師,俟獨不許,曰:「夫長安一都,險絕之土,民多剛強,類乃非一。

    清平之時,仍多叛動,今雖良民,猶以為懼,況其黨與乎?若不斬吳,恐長安之變未已。

    吳一身藏竄,非其親信,誰能獲之?若停十萬之眾以追一人,非上策也。

    不如私許吳叔,免其妻子,使自追吳,擒之必也。

    」諸將鹹曰:「今來討賊,既破之,獲其二叔,唯吳一人,何所復至。

    」俟曰:「吳之悖逆,本自天性,今若獲免,必誑惑愚民,稱王者不死,妄相扇動,為患必大。

    諸君不見毒蛇乎?斷其頭猶能為害,況除腹心疾,而曰必遺其類,其可乎?」諸將曰:「公言是也。

    但得賊不殺,更有所求,遂去不返,其如罪何?」俟曰:「此罪我與諸君當之。

    」高涼王那亦從俟計,遂遣吳二叔,與之期。

    及吳叔不至,諸將各咎於俟。

    俟曰:「此未得其便耳,必不背也。

    」後數日,果斬吳以至,皆如其言。

    俟之明略獨決,皆此類也。

    遷內都大官。

     安定盧水劉超等聚黨萬餘以叛,〔一〕世祖以俟威恩被於關中,詔以本官加都督秦雍諸軍事,鎮長安。

    世祖曰:「秦川險絕,奉化日近,吏民未被恩德,故頃年已來,頻有叛動。

    今超等恃險,不順王命,朕若以重兵與卿,則超等必合而為一,據險拒戰,未易攻也;若以輕兵與卿,則不制矣。

    今使卿以方略定之。

    」於是俟單馬之鎮,超等聞之大欣,以為無能為也。

    既至,申揚威信,示以成敗,誘納超女,外若姻親。

    超猶自警,初無降意。

    俟乃率其帳下,往見超,觀其舉措,設掩襲之計。

    超使人逆曰:「三百人以外,適當以弓馬相待,三百人以內,當以酒食相供。

    」俟乃將二百騎詣超,超設備甚嚴。

    俟遂縱酒盡醉而還。

    後謂將士曰:「超可取也。

    」乃密選精兵五百人,陳國恩德,激厲將士,言至懇切。

    士卒奮勇,各曰:「以死從公,必無二也。

    」遂偽獵而詣超,與士卒約曰:「今會發機,當以醉為限。

    」俟於是詐醉,上馬大呼,手斬超首。

    士卒應聲縱擊,殺傷千數,遂平之。

    世祖大悅,徵俟還京師,轉外都大官,散騎常侍如故。

     高宗踐阼,以子麗有策立之勳,拜俟征西大將軍,進爵東平王。

    太安四年薨,年六十七,諡曰成。

    有子十二人。

     長子馛,多智,有父風。

    高宗見馛而悅之,謂朝臣曰:「吾常歎其父智過其軀,是復踰於父矣。

    」少為內都下大夫,奉上接下,行止取與,每能逆曉人意,與其從事者無不愛之。

     興安初,賜爵聊城侯,出為散騎常侍、安南將軍、相州刺史,假長廣公。

    為政清平,抑強扶弱。

    州中有德宿老名望重者,以友禮待之,詢之政事,責以方略。

    如此者十人,號曰「十善」。

    又簡取諸縣強門百餘人,以為假子,誘接殷勤,賜以衣服,令各歸家,為耳目於外。

    於是發姦摘伏,事無不驗。

    百姓以為神明,無敢劫盜者。

    在州七年,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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