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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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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

    久之,徵為司徒諮議,固辭不拜。

    光韶性嚴毅,聲韻抗烈,與人平談,常若震厲。

    至於兄弟議論,外聞謂為忿怒,然孔懷雍睦,人少逮之。

     孝莊初,河間邢杲率河北流民十餘萬眾,攻逼州郡。

    刺史元雋憂不自安,州人乞光韶為長史以鎮之。

    時陽平路回寓居齊土,與杲潛相影響,引賊入郭。

    光韶臨機處分,在難確然。

    賊退之後,刺史表光韶忠毅,朝廷嘉之,發使慰勞焉。

    尋為東道軍司。

    及元顥入洛,自河以南,莫不風靡。

    而刺史、廣陵王欣集文武以議所從。

    欣曰:「北海、長樂俱是同堂兄弟,今宗祏不移,我欲受赦,諸君意各何如?」在坐之人莫不失色,光韶獨抗言曰:「元顥受制梁國,稱兵本朝,拔本塞源,以資讎敵,賊臣亂子,曠代少儔,何但大王家事所宜切齒,等荷朝眷,未敢仰從。

    」長史崔景茂、前瀛州刺史張烈、前郢州刺史房叔祖、徵士張僧皓鹹雲:「軍司議是。

    」欣乃斬顥使。

     尋徵輔國將軍、廷尉少卿。

    未至,除太尉長史,加左將軍,俄遷廷尉卿。

    時祕書監祖瑩以贓罪被劾,光韶必欲緻之重法。

    太尉、陽城王徽、尚書令、臨淮王彧、吏部尚書李神俊、侍中李彧,並勢望當時,皆為瑩求寬。

    光韶正色曰:「朝賢執事,於舜之功未聞有一,如何反為罪人言乎!」其執意不回如此。

     永安末,擾亂之際,遂還鄉裡。

    光韶博學強辯,尤好理論,至於人倫名教得失之間,搉而論之,不以一毫假物。

    家足於財,而性儉吝,衣馬弊瘦,食味粗薄。

    始光韶在都,同裡人王蔓於夜遇盜,害其二子。

    孝莊詔黃門高道穆令加檢捕,一坊之內,家別搜索。

    至光韶宅,綾絹錢布,匱篋充積。

    議者譏其矯嗇。

    其家資產,皆光伯所營。

    光伯亡,悉焚其契。

    河間邢子才曾貸錢數萬,後送還之。

    光韶曰:「此亡弟相貸,僕不知也。

    」竟不納。

    刺史元弼前妻,是光韶之繼室兄女,而弼貪婪,多諸不法,光韶以親情,亟相非責,弼銜之。

    時耿翔反於州界,弼誣光韶子通與賊連結,囚其合家,考掠非理,而光韶與之辯爭,辭色不屈,會樊子鵠為東道大使,知其見枉,理出之。

    時人勸令詣樊陳謝,光韶曰:「羊舌大夫已有成事,何勞往也。

    」子鵠亦歎尚之。

    後刺史侯淵代下疑懼,停軍益都,謀為不軌。

    令數百騎夜入南郭,劫光韶,以兵脅之,責以謀略。

    光韶曰:「凡起兵者,須有名義,使君今日舉動直是作賊耳。

    父老知復何計?」淵雖恨之,敬而不敢害。

    尋除征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不起。

     光韶以世道屯邅,朝廷屢變,閉門卻掃,吉兇斷絕。

    誡子孫曰:「吾自謂立身無慚古烈,但以祿命有限,無容希世取進。

    在官以來,不冒一級,官雖不達,經為九卿。

    且吾平生素業,足以遺汝,官閥亦何足言也。

    吾既運薄,便經三娶,而汝之兄弟各不同生,合葬非古,吾百年之後,不須合也。

    然贈諡之及,出自君恩,豈容子孫自求之也,勿須求贈。

    若違吾志,如有神靈,不享汝祀。

    吾兄弟自幼及老,衣服飲食未曾一片不同,至於兒女官婚榮利之事,未嘗不先以推弟。

    弟頃橫禍,權作松櫬,亦可為吾作松棺,使吾見之。

    」卒年七十一。

    孝靜初,侍中賈思同申啟,稱述光韶,贈散騎常侍、驃騎將軍、青州刺史。

     光韶弟光伯,尚書郎、青州別駕。

    後以族弟休臨州,遂申牒求解。

    尚書奏:「按禮: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臣昆弟不臣諸父,封君之孫得盡臣。

    計始封之君,即是世繼之祖,尚不得臣,況今之刺史,既非世繼,而得行臣吏之節,執笏稱名者乎?檢光伯請解,率禮不愆,請宜許遂,以明道教。

    」靈太後令從之。

    尋除北海太守,有司以其更滿,依例奏代。

    肅宗詔曰:「光伯自蒞海沂,清風遠著,兼其兄光韶復能辭榮侍養,兄弟忠孝,宜有甄錄,可更申三年,以厲風化。

    」後歷太傅諮議參軍。

     前廢帝時,崔祖螭、張僧皓起逆,攻東陽,旬日之間,眾十餘萬。

    刺史、東萊王貴平欲令光伯出城慰勞。

    兄光韶曰:「城民陵縱,為日已久,人人恨之,其氣甚盛。

    古人有言『眾怒如水火焉』,以此觀之,今日非可慰諭止也。

    」貴平強之,光韶曰:「使君受委一方,董攝萬裡,而經略大事,不與國士圖之。

    所共腹心,皆趨走群小。

    既不能綏遏以杜其萌,又不能坐觀,待其衰挫。

    蹙迫小弟,從為無名之行。

    若單騎獨往,或見拘縶,若以眾臨之,勢必相拒敵,懸見無益也。

    」貴平逼之,不得已,光伯遂出城。

    數裡,城民以光伯兄弟群情所繫,慮人劫留,防衛者眾。

    外人疑其欲戰,未及曉諭,為飛矢所中,卒。

    贈征東將軍、青州刺史。

     子滔,武定末,殷州別駕。

     史臣曰:李崇以風質英重,毅然秀立,任當將相,望高朝野,美矣。

    崔亮既明達後事,動有名跡,於斷年之選,失之逾遠,救弊未聞,終為國蠹,「無所苟而已」,其若是乎?光韶居雅仗正,有國士之風矣。

     校勘記 〔一〕 鎮捍以德文人威惠既宣 冊府卷一三二宋本「文人」作「乂人」,明本一五九六頁作「爾之」。

    按作「文人」不可通,據文義似作「爾之」是,但恐是明人以意改。

    疑「鎮捍」下有脫文,「以德乂人」連讀,傳本「乂」訛「文」。

     〔二〕 撥亂相因 冊府明本卷五八三.六九八三頁「撥」作「廢」,疑是。

    但冊府宋本也作「撥」,今不改。

     〔三〕 道發明令 冊府(同上卷頁)「道」作「更」。

    按「道發」不可解,疑作「更」是。

     〔四〕 為尚書郭祚所委 諸本「祚」作「秬」,北史卷四四崔亮傳作「祚」。

    按元恪即位後,郭祚即兼吏部尚書,後正除尚書,見卷六四本傳,別無「郭秬」其人為此官。

    「秬」字訛,今據改。

     〔五〕 而朝廷貢秀才 諸本無「秀」字,冊府卷六三八.七六五三頁有。

    按當時秀才試文,孝廉試經,這裏「貢秀才」和下「察孝廉」並舉,顯脫「秀」字,今據補。

     〔六〕 常思同昇舉直 冊府卷八四九.一00九0頁「同昇」作「昇賢」。

    按「同昇舉直」文義較晦,疑作「昇賢」是。

     〔七〕 敬默弟隱處 北史卷四四「隱處」作「敬遠」。

    按亮字敬儒,弟兄以「敬」字排行,疑作「敬遠」是。

    也可能「隱處」作「隱居」解,上下有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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