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眭誇 馮亮 李謐 鄭脩
蓋兼濟獨善,顯晦之殊,其事不同,由來久矣。
昔夷齊獲全於周武,華矞不容於太公,何哉?求其心者,許以激貪之用;督其跡者,以為束教之風。
而肥遁不反,代有人矣。
夷情得喪,忘懷累有。
比夫邁德弘道,匡俗庇民,可得而小,不可得而忽也。
自叔世澆浮,淳風殆盡,錐刀之末,競入成群,而能冥心物表,介然離俗,望古獨適,求友千齡,亦異人矣。
何必禦霞乘雲而追日月,窮極天地,始為超遠哉。
今錄眭誇等為逸士傳。
眭誇,一名昶,趙郡高邑人也。
祖邁,晉東海王越軍謀掾,後沒石勒為徐州刺史。
父邃,字懷道,慕容寶中書令。
誇少有大度,不拘小節,耽志書傳,未曾以世務經心。
好飲酒,浩然物表。
年二十遭父喪,鬚鬢緻白,每一悲哭,聞者為之流涕。
高尚不仕,寄情丘壑。
同郡李順願與之交,誇拒而不許。
邦國少長莫不憚之。
少與崔浩為莫逆之交。
浩為司徒,奏徵為其中郎,辭疾不赴。
州郡逼遣,不得已,入京都。
與浩相見,延留數日,惟飲酒談敘平生,不及世利。
浩每欲論屈之,竟不能發言。
其見敬憚如此。
浩後遂投詔書於誇懷,亦不開口。
誇曰:「桃簡,卿已為司徒,何足以此勞國士也。
吾便於此將別。
」桃簡,浩小名也。
浩慮誇即還。
時乘一騾,更無兼騎,浩乃以誇騾內之廄中,冀相維縶。
誇遂託鄉人輸租者,謬為禦車,乃得出關。
浩知而歎曰:「眭誇獨行士,本不應以小職辱之。
又使其人仗策復路,吾當何辭以謝也。
」時朝法甚峻,誇既私還,將有私歸之咎。
浩仍相左右,始得無坐。
經年,送誇本騾,兼遺以所乘馬,為書謝之。
誇更不受其騾馬,亦不復書。
及浩誅,為之素服,受鄉人弔唁,經一時乃止。
歎曰:「崔公既死,誰能更容眭誇!」遂作朋友篇,辭義為時人所稱。
婦父鉅鹿魏攀,當時名達之士。
未嘗備婿之禮,情同朋好。
或人謂誇曰:「吾聞有大才者必居貴仕,子何獨在桑榆乎?」遂著知命論以釋之。
年七十五卒。
葬日,赴會者如市。
無子。
馮亮,字靈通,南陽人,蕭衍平北將軍蔡道恭之甥也。
少博覽諸書,又篤好佛理。
隨道恭至義陽,會中山王英平義陽而獲焉。
英素聞其名,以禮待接。
亮性清淨,至洛,隱居崧高,感英之德,以時展勤。
及英亡,亮奔赴,盡其哀慟。
世宗嘗召以為羽林監,領中書舍人,將令侍講十地諸經,固辭不拜。
又欲使衣幘入見,亮苦求以幅巾就朝,遂不強逼。
還山數年,與僧徒禮誦為業,蔬食飲水,有終焉之志。
會逆人王敞事發,連山中沙門,而亮被執赴尚書省,十餘日,詔特免雪。
亮不敢還山,遂寓居景明寺。
敕給衣食及其從者數人。
後思其舊居,復還山室。
亮既雅愛山水,又兼巧思,結架巖林,甚得栖遊之適,頗以此聞。
世宗給其工力,〔二〕令與沙門統僧暹、河南尹甄琛等,周視崧高形勝之處,遂造閑居佛寺。
林泉既奇,營製又美,曲盡山居之妙。
亮時出京師。
延昌二年冬,因遇篤疾,世宗敕以馬輿送令還山,居崧高道場寺。
數日而卒。
詔贈帛二百匹,以供兇事。
遺誡兄子綜,斂以衣〈巾臽〉,左手持闆,右手執孝經一卷,置屍盤石上,去人數裡外。
積十餘日,乃焚於山。
以灰燼處,起佛塔經藏。
初,亮以盛冬喪,時連日驟雪,窮山荒澗,鳥獸飢窘,僵屍山野,無所防護。
時壽春道人惠需,每旦往看其屍,拂去塵霰。
禽蟲之跡,交橫左右,而初無侵毀,衣服如本,惟風吹〈巾臽〉巾。
又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