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亠郲}〉』不成字,當作『鄡』。
說文:『鄡,鉅鹿縣,從邑,梟聲。
』漢志卷二八上鉅鹿郡作『郻』,『』與『梟』文異而音義同。
」按錢說是,今改正。
下「〈日{亠郲}〉城」同改。
〔二七〕安陽赤泉神 水經注卷一一滱水篇:蒲水「側有古神祠。
(中略)又南逕安陽亭東」。
楊疏,熊會貞雲:「地形志有『安陽赤泉神』,疑『赤』為『亭』之誤,謂下『安陽亭』。
『泉神』,即此水側神祠也。
」按「安陽」,趙、戴本水經注並作「陽安」,楊據元和志(卷一八定州北平縣)作「安陽故關」以為作「安陽」是,今不俱論。
熊說疑是。
〔二八〕孫山 滱水篇稱:高昌城東「有山孤峙,世以山不連陵,名之曰孤山」。
楊疏:熊會貞雲:「地形志,望都有孫山,『孫』與『孤』形近,乃『孤』之誤。
」
〔二九〕太和二十二年復屬 諸本「復」作「後」。
按上雲「神瑞二年併廣川」,知「後」乃「復」之訛,下索盧縣也是神瑞二年併廣川,即雲「太和二十二年復屬」,可證。
今改正。
〔三0〕晉屬廣川 溫校:「今晉志卷一四屬渤海郡。
」按魏晉郡縣分併置罷,晉志多不具載,如長樂郡,此志雲「晉改」,而晉志無此郡。
以水經注河水篇卷五證之,知是晉太康五年改,魏收不誤。
廣川縣之屬廣川郡,魏收或別有據。
今後凡魏晉沿革、晉、宋志與此志異者,不一一列舉。
〔三一〕脩前漢晉屬號脩後改 錢氏考異卷二九雲:「『脩』與漢、晉無異文,何以雲改?據列傳高氏、封氏皆稱『勃海蓨人』,乃知晉以前本作『脩』。
上一字當作『脩』,後魏改從艸耳。
」楊校:「按元和志:德州蓨縣,本漢條縣,即條侯國,屬信都,後漢屬渤海,晉改『條』為『脩』,隋廢渤海郡,改『脩』為『蓨』。
漢志卷二八下信都國脩縣,顏氏亦音『條』;周亞夫封條侯,功臣表作『脩』,郡國志二亦作『脩』,宋志卷二六始以『脩』作『蓨』;後魏志仍作『脩』,而高湖、高肇等傳皆作『蓨』。
是『脩』『蓨』『條』古通用。
」按三字通用是對的。
但這裏縣既標名作「脩」,與漢、晉同,何以又說「後改」,不能回答錢氏的問題。
疑這裏標縣名本作「蓨」,否則「號脩」之「脩」作「條」,亦通。
〔三二〕晉置屬 諸本「屬」上有「勃」字。
按晉書卷一四地理志上冀州渤海郡有東安陵。
元和志卷一七德州安陵下雲:「本漢蓨縣地,晉立安陵縣,屬渤海郡。
」這裏本系於勃海郡下,無須更說「屬勃海郡」,知「勃」字衍,今刪。
〔三三〕前漢屬勃海後漢屬安平 溫校:「按郡國志二、安平國:『阜城故昌城。
』與前漢之阜城,明是二縣。
」
〔三四〕神光二年併武邑太和十八年復 百衲本「二」訛「一」,今從諸本。
楊校:「後魏無『神光』之號,而有神瑞,此『光』為『瑞』之誤。
」按「神光」顯誤,但太和前魏有「神瑞」,也有「始光」(拓跋燾年號),不知誤在哪一字。
〔三五〕二漢晉屬平原 諸本無「平原」二字。
溫校:「『晉屬』下當有『平原』二字。
」按元和志卷一七德州平原下雲:「本漢舊縣,屬平原郡,後漢屬平原國,後魏屬安德郡。
」晉書卷一四地理志上冀州平原國有平原。
這裏脫「平原」二字。
今據補。
〔三六〕出帝太昌中霸朝置大丞相府 諸本「太昌」作「永昌」。
楊校:「孝武帝改元太昌,非永昌也。
此『永』為『太』之誤。
」按北史卷六齊本紀上稱:「并州平,神武以晉陽四塞,乃建大丞相府而定居焉。
」「并州平」在太昌元年七月,見卷一一出帝紀。
這裏「永」乃「太」之訛,楊說是,今改正。
〔三七〕武定初齊獻武王上置晉陽宮 南本以下諸本「上」作「止」,獨百衲本作「上」,按北史齊紀上武定三年正月丁未記「神武請於并州置晉陽宮」。
「上」作「上請」解,今從百衲本。
〔三八〕有中都 溫校:「『中都』下脫『城』字。
郡國志(五并州太原郡)中都縣下引杜預曰:界休縣南中都城是也。
」按鄔縣在界休東北,此城若在界休南,不得入鄔縣注,下「太嶽山」即霍山,也是中隔界休。
〔三九〕豫水出得車嶺 本書卷一一二下靈徵志正光三年六月條雲:「并州靜林寺僧在陽邑城西橡谷掘藥。
」元和志卷一三太原府太谷縣下雲:「蔣谷水,今名象谷水,源出縣東南象谷。
」水經注卷六洞過水篇有「蔣谷水」。
楊疏據上引靈徵志及元和志證地形志「豫水」乃「橡水」之訛,亦即蔣谷水。
按楊說是。
又洞過水注雲:「有蔣谷大道,度軒車嶺,通於武鄉。
」楊疏亦以此志「得車嶺」為「軒車嶺」之訛。
〔四0〕有汾陽追城 按水經注卷六汾水篇雲:「汾水又南逕汾陽故城東。
」這裏「汾陽」下脫「城」字,或衍「追」字。
〔四一〕徐水 水經注卷六洞過水篇:塗水「出陽邑東北大嵰山塗谷西南。
」溫、楊並據此證此「徐水」為「塗水」之訛。
〔四二〕餘五城 溫校:「『五』當作『吾』。
漢志卷二八上,上黨郡有餘吾縣,後漢蓋省入屯留,郡國志五屯留下注雲『在縣西北三十裡』。
」按此亦當是音近通用,非必字訛。
〔四三〕有廉山濁漳出焉 楊校:「水經濁漳注卷一0,水出鹿谷山。
此『廉』為『鹿』之誤,並脫『谷』字。
」溫校引漢志卷二八上,上黨郡長子縣鹿谷山,濁漳水所出。
但以為是一山之異名。
〔四四〕雞鳴嶺一名大山 溫校「大」改「火」,無說。
按元和志卷一五、太平寰宇記卷四五潞州上黨縣下並作「火山」。
疑「大」字訛。
〔四五〕二漢為猗氏屬晉 楊校:「按元和志,漢猗氏,至晉省,則此脫『省』字。
」今檢元和志卷一二河中府猗氏條無「至晉省」文。
然晉書卷一四地理志上上黨郡無猗氏,則楊以為「晉」下脫「省」字是。
〔四六〕三想山北有水源出蒲谷東南流入給水 楊校:「寄氏不聞有給水,一統志(卷一四二山西潞安府蒲谷水條)引,『給』作『絳』是也。
」按此「三想山」當即上屯留下注之「三楒山」。
〔四七〕藍水出其南東流合濁漳 百衲本「合」作「令」,北、汲、殿、局四本作「入」,唯南本作「合」。
按「令」顯為「合」之訛,今從南本。
〔四八〕石弟水東行入漳 楊校雲:「寰宇記卷四六威勝軍,石梯山下引水經注曰:銅鞮縣有石梯山。
今水經注卷一0濁漳水篇雲銅鞮水『出銅鞮縣西北石隥山』,是『石隥山』即『石梯山』,『銅鞮水』即『石梯水』也。
此『弟』為『梯』之脫爛。
」按元和志卷一五潞州銅鞮縣下有「石梯山」。
〔四九〕真君九年併沾 諸本「沾」作「治」。
楊校:「元和志卷一三太原府樂平縣:『樂平縣,本漢沾縣。
』『沾』與『治』形近,此『治』為『沾』之誤。
」按楊說是,今改正。
〔五0〕前漢屬太原後罷 溫校:「按郡國志二上艾屬常山國,未嘗廢也。
」
〔五一〕妒女泉及祠 諸本「妒」作「宏」。
溫校:「『宏』當為『妒』字之訛。
(中略)元和郡縣志卷一三太原府廣陽縣下雲:『澤發水一名阜漿水,亦名妒女泉,源出縣東北董卓壘東。
(中略)泉旁有祠,土人祀之。
』」按溫說是,魏收避魏諱「宏」字,即本名作「宏」,也當改他字,況此本名「妒女」。
今改正。
〔五二〕侯城 按水經注卷一一滱水篇,滱水逕博陵縣故城後,「又東北逕侯世縣故城南」。
楊疏,熊會貞雲:「地形志博野有侯城,疑即侯世城也。
」
〔五三〕治京城 寰宇記卷六瀛州景城縣條雲:「漢舊縣,屬渤海郡,後漢省,後魏延昌二年自今縣南二十裡徙成平縣來理之。
」溫、楊並以為「京」乃「景」之訛。
〔五四〕有成平城 諸本無「成」字。
楊校據前引寰宇記景城縣條雲:「『平』上脫『成』字。
蓋成平移治景城,其故城在縣境,故雲『有成平城』也。
」按寰宇記景城縣下有「成平故城」,雲:「後魏徙理景城,因而荒廢。
」是「平」上脫「成」字無疑,今據補。
〔五五〕有文安 溫校:「『文安』下脫『城』字。
」寰宇記卷六七霸州文安縣:「古文安縣城,在今縣東北三十裡。
」
〔五六〕廣陵 溫校疑下脫「城」字。
按也可能與下「趙君神」連讀。
〔五七〕治阿陵城 諸本無「阿」字。
寰宇記卷六六莫州任邱縣稱:「故阿陵,在縣東北二十裡阿陵故城是。
後漢省,後魏曾移鄚縣理此。
」溫、楊並據此文證「陵城」上脫「阿」字。
今據補。
〔五八〕後漢建武中復 殿本考證雲:「景帝三年改趙國為邯鄲郡,五年即復為趙國,是以前志列趙國,豈遲至光武復置乎?」
〔五九〕治舊楊城 溫校:「按『舊楊城』即楊氏縣也。
元和志卷一七趙州:寧晉縣本春秋時晉楊氏邑,漢以為縣,屬鉅鹿郡,晉省。
」按「楊」下當有「氏」字,下廮遙縣注「治楊城」同。
或當時習稱省「氏」字。
〔六0〕有沾水 溫校引漢志卷二八下漁陽郡漁陽下注「沽水出塞外,東南入泉州入海」條及水經注卷一四沽河篇改「沾」為「沽」。
按沽河篇,沽河逕泉州故城,「又東南合清河,今無水」,即鮑丘水篇之笥溝,在章武北,溫說疑是。
〔六一〕有富平城邵續居之號邵城 諸本「富」下無「平」字。
溫校:「當作『富平城』,脫『平』字。
」按水經注卷五河水篇:「商河又東北流,逕馬嶺城西北,屈而東注,南轉逕城東。
(中略)又東北逕富平縣故城北。
」馬嶺城即厭次縣治,此「富城」自即「富平城」。
又寰宇記卷六四棣州陽信縣有富平故城,在今縣東三十裡,今名邵城,與此志合。
知「富」下脫「平」字,溫說是。
今據補。
〔六二〕和帝永元六年復為廣陽郡 溫校:「按後漢書和帝紀卷四永元八年復置廣陽郡,此作『六年』誤也。
郡國志五作『永平八年』,蓋『永元』之誤。
」
〔六三〕漢高帝置涿郡後漢章帝改 殿本考證雲:「按二漢俱名涿郡。
晉志卷一四幽州曰:範陽國,『漢置涿郡,魏文更名』。
是改稱範陽非後漢章帝也。
」溫校同。
按水經注卷一二聖水篇亦雲「晉泰始元年改曰範陽郡」,與晉志合。
〔六四〕永陽城 按水經注卷一0易水篇:「易水又東逕武陽城南。
蓋易自寬中歷武夫關東出,是兼武水之稱,故燕之下都,擅武陽之名。
」下引傅逮述遊賦有「登金臺,觀武陽」之句。
「武陽」燕之下都,水經注所記甚詳,「永陽」不見記載。
傅逮之賦,「武陽」與「金臺」並舉,而此注「永陽城」下即「金臺」,疑「永」字為「武」之訛。
〔六五〕前後漢屬涿晉屬 溫校:「按郡國志五,涿郡無『容城縣』,『後』字衍。
『屬涿』下當雲『後漢省』也。
」按志例稱「二漢」,不稱「前、後漢」,知非魏收原誤。
原文如作「後漢省」,則「晉」下亦當有「復」字。
〔六六〕□樂城 百衲本闕字作空格,南本墨釘,北、殿二本注「闕」字,汲、局二本作「有」。
按「有」字已出上「漁陽城」上,不應重複。
水經注卷一四〈氵纍〉餘水篇、沽河篇皆見「安樂縣故城」,並引晉書地道記,晉封劉禪安樂公,即此地。
縣在漁陽縣東,地望相合,所闕當是「安」字。
〔六七〕二漢屬河東晉屬即漢晉之北屈也 延昌志卷三平陽郡禽昌縣下雲:「漢、晉北屈縣在今吉州東北,魏禽昌縣在今平陽東,相距絕遠,斷非一地。
」
〔六八〕有晉水 諸本「水」作「永」。
溫校雲:「『永』疑『水』之訛。
水經注卷六汾水篇:『平水出平陽縣西壺口山,又東逕平陽城南,東入汾,俗以為晉水,非也』。
」楊校同。
按「永」字顯誤,今改正。
〔六九〕建義元年置 諸本脫「置」字,今補。
〔七0〕領縣三 楊校:「郡所領隻二縣,『三』為『二』誤。
」按上晉州下雲領縣三十一,這裏如隻領二縣,則合計隻三十縣,疑下脫去一縣。
〔七一〕治會交川 按水經注卷六澮水篇:「澮水又西南,與諸水合,謂之澮交。
」「會交」疑當作「澮交」。
〔七二〕建義元年罷 按郡於建義初置,建義也隻有元年,何以即在元年罷此縣?且此縣乃新置,何以先不言置,忽記其罷?這裏「罷」字當是「置」字之訛。
〔七三〕治沁城 溫校雲:「當作『沁水城』。
水經注卷九沁水篇:『蓋藉水以立名矣。
』」
〔七四〕有溫 溫校:「今本逸『城』字。
寰宇記卷五二孟州:溫城在溫縣西南三十裡。
」
〔七五〕浿水 楊校:「左傳襄十六年杜注:『湨水出河內軹縣。
』水經濟水注卷七有『湨水』。
義橋石像碑『沇、湨雙吐。
』字從『狊』,不從『貝』,此『浿』為『湨』之誤。
」溫校亦引杜注,謂當作「湨」。
〔七六〕治玄氏城 按漢、晉、隋地志「玄」都作「泫」。
元和志卷一五澤州高平縣下雲:「在泫水之上,故以為名,後魏(岱南閣本訛作『漢』)改為玄氏。
」楊守敬隋書地理志考證以為地形志作「玄」,乃「泫」字脫爛。
其實當時地名常用同音或音近字,去水去土皆隻是書寫異文。
見於此志者,如「樂浪」之作「樂良」,「渤海」之作「勃海」,「湖陸」之作「胡陸」,「湖城」之作「胡城」,本非改名,亦非脫爛,此「泫氏」之作「玄氏」,也同此類。
今後此類,不再出校記。
〔七七〕真君九年併永樂 百衲本「永」作「冰」,北、汲、殿、局四本作「水」,獨南本作「永」。
按「冰」「水」為「永」形近而訛,今從南本。
〔七八〕口一萬六千七百六十四 按義州七郡口數相加為二萬三千六十五,相差甚巨,必有誤。
南、局本與合加數相符,當是校者所改,非別有據。
〔七九〕寄治幽州宣都城 錢氏考異卷二九雲:「按幽州無『宣都城』,一本作『宜都』(汲本)亦誤,當是『軍都』之訛。
」楊校:「幽州燕郡有『軍都縣』,此『宜都』當作『軍都』。
」
〔八0〕萬言 隋書卷三0地理志中涿郡昌平縣下雲:「開皇初,省萬年縣入焉。
」溫、楊並據謂「言」字為「年」之訛。
〔八一〕狼水 按水經注卷一四大遼水篇雲:「白狼水又東北逕昌黎縣故城西。
」寰宇記卷七一營州柳城縣引魏氏風土記雲:「黃龍城西南有白狼河東北流。
」「狼水」上疑脫「白」字。
〔八二〕併令支含資屬焉 諸本「含」作「合」,殿本作「令」。
按續漢書郡國志四幽州樂浪郡、晉書卷一四地理志上幽州帶方郡並有「含資」,「合」「令」皆「含」之訛,今改正。
〔八三〕前漢屬涿後漢晉屬遼東後屬 溫校:「按此縣亦後魏僑置,當從朝鮮注為例。
且營州遼東郡新昌縣『二漢晉屬』。
此復書『後漢、晉屬遼東』,而以前漢涿郡之新昌合而為一,牴牾甚矣。
漢志卷二八下,新昌,明是兩縣。
一屬涿郡,後漢省,今固安縣南三十裡;一屬遼東,在今海城縣東。
」
〔八四〕裋鴻 諸本下注「一本作祇鴻」。
溫校:「通鑑注引此作『旋鴻』。
考水經注卷一三〈氵纍〉水篇:如渾水出涼城旋鴻縣。
今志作『裋』及『祇』,未詳。
」楊校亦引〈氵纍〉水篇,雲:「作『裋』作『祇』皆非。
」
〔八五〕廣牧 諸本「牧」作「收」。
通鑑卷一五四.四七八七頁廣牧斛斯椿條胡注:「廣牧縣,漢朔方東部都尉治所也。
魏省朔方,以廣牧縣屬新興郡。
魏收志,屬朔州附化郡。
考椿傳魏書卷八0,椿,廣牧富昌人,則又似廣牧自為一郡也。
」(溫引此注未全。
)按廣牧,二漢屬朔方,漢末建安二十年屬新興郡,並見兩漢志。
胡注引此志亦作「廣牧」。
「收」字乃「牧」之訛,今改正。
〔八六〕歸順永興中置 按此州他縣並雲「永熙中置」,獨此縣及下雲中郡延民縣稱「永興」。
雲中之置朔州,見於史傳者最早在拓跋燾時(卷三七司馬楚之傳),永興是拓跋嗣年號,當時是否立州,已不可知。
疑兩縣稱「永興」皆「永熙」之訛。
〔八七〕雲中郡秦置 按晉已罷郡為縣,屬新興郡,或魏置朔州時復置,也可能永熙復置。
疑「秦置」下有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