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朔失。
故先儒及緯文皆言「三百年鬥曆改憲」。
候天減閏,五百五年減閏餘一,九千五百九十五年減一閏月,則從僖公五年至今,日蝕不失晦與二日,合朔者多。
閏餘成月,餘盡為章。
章閏,一百八十六。
五百五年閏月之數,其中減舊十九分之一。
章月,六千二百四十六。
五百五年所有月之數并閏月。
蔀法,六千六十。
十二章為一蔀,至此年小餘成日,為度法。
鬥分,一千四百七十七。
四分度法得一千五百一十五,為古法。
今減三十八者,從僖公五年以來減七日有奇,謂為最近。
一百一十三歲減□日,減之太深,是以三十餘年改徙四子也。
紀法,六萬六百。
十蔀成紀,大餘十也。
統法,十二萬一千二百。
二紀成統,大餘二十。
元法,三十六萬三千六百。
三統成元,大餘盡。
日法,七萬四千九百五十二。
十二乘章月為日法。
章月,一年之閏分。
周天分,二百二十一萬三千三百七十七。
以度法通三百六十五度,內鬥分。
氣法,二十四。
歲中十二,一年一十二次。
〔二〕次有初中,分為二十四。
經月,大餘二十九,小餘三萬九千七百六十九。
日法除周天分得之。
日法者一蔀之月數,周天分者一蔀之日數。
以蔀月除蔀日,〔三〕得一月二十九及餘,是周天分即為月通。
會數,百七十三,餘二萬三千二百八。
五月二十三分月之二十為一會。
以二十三乘五月,內二十,得一百三十五,以乘周天分。
以二十三乘日法除之,得一百七十三及餘。
會通,一千二百九十八萬九千九百四。
以日法乘會數,內會餘。
周日,二十七,餘四萬一千五百六十二。
以月一日行除周天,得二十七日及餘。
通周,二百六萬五千二百六十六。
日法乘周日二十七,內周餘。
小周,六千七百五十一。
月一日行十三度,乘章歲,內章閏也。
月周,八萬一千一十二。
以十二乘小周即得,與度同。
推月朔術第一
推積月術曰:置入紀年,算外,以章月乘之,如章歲為積月,不盡為閏餘。
閏餘滿三百一十九以上,其歲有閏。
推朔積日術曰:以通數乘積月,為朔積分,分滿日法為積日,不盡為小餘。
六旬去積日,不盡為大餘。
命以紀,算外,則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
推上下弦望術曰:加朔大餘七、小餘二萬八千六百八十、小分一,小分滿四,從小餘;小餘滿日法,從大餘一;大餘滿六十,去之,即上弦日。
又加,得望;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後月朔。
推二十四氣術第二
推二十四氣術曰:置入紀年以來,算外,以餘數乘之為實。
以蔀法除之,所得為積沒,不盡為小餘。
以六旬去積沒,不盡為大餘。
命以紀,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日。
求次氣,加大餘十五、小餘一千三百二十四、小分一,小分滿氣法二十四,從小餘一;小餘滿蔀法,從大餘一;大餘滿六十,去之,命如上,即次氣日。
推閏術曰:以閏餘減章歲五百五,餘以歲中十二乘之。
滿章閏一百八十六,得一月;餘半法已上,亦得一月。
數從天正十一月起,算外,閏月月也。
閏有進退,以無中氣為正。
冬至十一月中 小寒十二月節 大寒十二月中 立春正月節雨水正月中 驚蟄二月節 春分二月中 清明三明節穀雨三月中 立夏四月節 小滿四月中 芒種五月節夏至五月中 小暑六月節 大暑六月中 立秋七月節處暑七月中 白露八月節 秋分八月中 寒露九月節霜降九月中 立冬十月節 小雪十月中 大雪十一月節
推交會術第三〔四〕
推合朔交會月蝕去交度術曰:置入紀朔積分,又以交會差分并之,今用甲申紀,差分七百四十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四也。
以會通去之,所得為積交,餘不盡者,以日法除之,所得為度餘,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卻去交度及餘。
求次月去交度術曰:加度二十九日、度餘三萬九千七百六十九,除如上,則次月去交度及分。
求望去交度術曰:加度十四日、度餘五萬七千三百六十半,度餘滿日法從度,滿會數去之,亦除其餘;餘若不足減者,減度一,加會虛,則望去交度及分。
朔望去交度分如朔望合數十四度、度餘五萬七千三百六十半已下,入交限數一百五十八度、度餘四萬七百九十九半以上者,朔則交會,望則月蝕。
甲子紀合朔日月如合璧,交中。
甲戌紀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會差四十九度 度餘三萬六千七百四十四 甲申紀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會差九十八度 度餘七萬三千四百八十八 甲午紀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會差一百四十八度 度餘三萬五千二百八十〔五〕 甲辰紀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會差二十四度 度餘四萬八千八百一十六 甲寅紀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會差七十四度 度餘一萬六百八
求交道所在月:以十一月朔卻去交度及餘,減會數及餘,餘若不足減者,減一度,加日法,〔六〕乃減之。
乃以十一月朔小餘加之,滿日法,除去之,從日一,餘為日餘。
命起往年十一月,如曆月大小除之,不滿月者為入月,算外,交道日。
交在望前者,其月朔則交會,望則月蝕;交在望後者亦其月月蝕,後月朔則交會。
交正在望者,其月月蝕既,前後朔皆交會;交正在朔者,日蝕既,前後望皆月蝕。
求後交月及日:以會數及餘加前入月日及餘,餘滿日法,從日一,如曆月大小除之,命起前蝕月,得後交月及餘。
推月在日道表裏術曰:置入紀朔積分,又以紀交會差分加之,今用甲申紀〔七〕交會差分七百四十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四。
倍會通,去之。
餘不滿會通者:紀首裏者,則天正十一月合朔,月在日道裏;紀首表者,則月在表。
若滿會通者:紀首表者,則月在裏;紀首裏者,則月在表。
黃道南為表,北為裏。
其滿會通者去之,餘如日法而一,即往年天正十一月朔卻交度及餘。
以卻去交度及餘減會數及會餘,會餘若不足減者,減一度,加日法乃減。
餘為前去度及餘。
〔八〕又以十一月朔小餘加之,滿日法從度一。
命起十一月,如曆月大小除之,不滿月者為入月日及餘,算外,交道日。
若十一月朔月在日道裏者,此交為出外,後交為入內;十一月朔在表者,此交為入內,後交為出外。
一出一入,常法也。
其交在朔後望前者,朔,月在日道表裏與十一月同,望則反矣。
若交在望後朔前者,望與十一月同,後月朔則異矣。
若先交會後月蝕者,朔,月在日道裏;望,在表。
朔在表,則望在裏。
其先月蝕後交會者,望在表則朔在裏也。
望在裏則朔在表矣。
推交會起角術曰:其月在外道,先會後交者,虧從東南角起;先交後會者,虧從西南角起。
其月在內道,先會後交者,虧從西北角起;先交後會者,虧從西北角起。
合交中者,蝕之既。
其月蝕在日之衝,起角亦如之。
凡日月蝕,去交十五為限,十以下是蝕也,十以上,虧蝕微少,光影相接而已。
推蝕分多少術曰:置入交限十五度,以朔望去交日數減之,餘則蝕分。
推合朔入曆遲疾盈縮第四
推合朔入曆遲疾術曰:置入紀以來朔日積分,又以紀遲疾差分并之。
今用甲申紀,遲疾差分一百八十一萬九千七百九十二。
〔九〕以通周如一為積周,不盡者以日法約之,為日,不盡為日餘。
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入曆日。
甲子紀 遲疾差二十四日 日餘六萬三千五百六十八 甲戌紀 遲疾差二十四日 日餘四萬二千二百五十六 甲申紀 遲疾差二十四日 日餘二萬九百四十四 甲午紀 遲疾差二十三日 日餘七萬四千五百八十四〔一0〕 甲辰紀 遲疾差二十三日 日餘五萬三千二百七十二 甲寅紀 遲疾差二十三日 日餘三萬一千九百六十
求次月入曆日術曰:加一日、日餘七萬三千一百五十九,日餘滿日法從日,日滿二十七去之,亦除餘如周日餘;日餘若不足,減一日,加周虛。
日滿二十七而餘不滿周日日餘者,為入曆值,周日法滿去之,為入曆一日。
求望入曆術曰:加十四日、日餘五萬七千三百六十半。
又加,得後月曆日。
月行遲疾度及分 損益率 盈縮并 盈縮積分一日十四度三百六十一 益六百八十 盈初分〔一一〕二日十四度三百分 益六百一十九 盈六百八十 盈積分七千五百五十三日十四度二百三十六 益五百五十五 盈一千二百九十九 盈積分一萬四千四百二分〔一二〕 十二四日十四度一百七十一 益四百九十 盈一千八百五十四 盈積分二萬五百八十四分五日十四度九十九分 益四百一十八 盈二千三百四十四 盈積分二萬六千二十四六日十三度四百七十一 益二百八十五 盈二千七百六十二 盈積分三萬六百六十五分七日十三度二百六十六 益八十 盈三千四十七 盈積分三萬三千八百二分 十九〔一三〕八日十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