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二位斷事不許之。
何作此難耶答。
末那煩惱。
雖唯俱生。
通二位斷。
故知。
于一煩惱分粗細也。
此以終教義難始教也。
但于難者。
末那煩惱種子見道頓斷。
習氣地地漸斷之故。
證見道斷粗修道斷細義許也”。
一。
十四于分别惑所籍三緣等(文)此門寄顯出何經論耶答。
瑜伽論等也難雲。
指事雲。
言十四于分别至如次應知者○思惟所起煩惱(未檢正文)指事注解分明也。
何雲瑜伽論耶答。
次下章自結雲此諸義廣如瑜伽等(雲雲)而折薪釋彼文雲。
此諸下。
總指十四至十八也(文)但于難者。
今可依折薪記故無相違。
五日
一。
十五說于俱生内等(文)今雲俱生者通二障欤答。
今且約煩惱障俱生欤難雲。
煩惱障俱生現行永伏。
及入觀之有間無間。
并是始教實義也。
今何雲寄顯耶答。
當段但于難者。
義苑釋第十八門雲。
帶實指權(雲雲)雖約當教則是實義。
而約圓實教意。
但是對權機。
一往假說。
有教無人故雲寄顯也。
一。
十六又以六識煩惱寄至四地(文)始教心。
第六相應煩惱障寄四地斷之欤答。
爾也難雲。
始教心。
第六識相應煩惱障。
七地已還現起雲事。
其文分明也。
寄至四地雲事。
未見其文如何答。
指事雲。
瑜伽及唯識文也。
是故瑜伽論第七十八。
引深密經雲。
善男子。
略有三種○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
便能永斷○今四地中。
既得無漏菩提分法。
彼便永滅。
法我見等亦不行○四地修得菩提分法。
方名出世故。
能永害二身見等(文)但于難者。
七地已來現起者。
就六七二識煩惱障論之也。
若望第六識者。
似有漏。
若望第七識者。
實有漏。
然第八地已去。
生空無漏純相續故。
更無有間斷。
是故六七二識相應。
似實煩惱。
俱是違生空智故。
必不可現起。
是故今章雲八地以去永伏不起也(為言)。
一。
八地以去唯有所知障(文)今雲所知障者。
與何識相應之所知障耶答。
可通八識也難雲。
唯識論第十雲。
所知障中○八地以上六識俱者。
不複現行○第七識俱者。
猶可現行(文)準此今雲八地以去唯有所知障。
豈非第七識俱者耶答。
元曉二障義雲。
或有說者。
法執分别遍通八識。
未達法空故。
取相分别故。
如深密經言微細随眠者。
謂八地已上。
從此已去。
一切煩惱不複現行。
唯有所知障為依止故。
當知是說阿賴耶識微細所知障現行不斷(文)或有說者安惠師也。
又雲。
然此識中想數為首故。
取相分别。
即不了達無相真如故名法執。
亦名無明。
非推求性計度實有故。
無惠等餘心數法(文)述記九雲。
安惠等執。
即通三性有漏之心。
無非執者。
五八識唯有法執也。
唯有人六通二種(文)但于難者。
唯識論述護法意。
元曉明安惠義。
然今章意同元曉欤。
六日
一。
十七為顯十地及佛地(文)此下二門寄在欤答。
爾也難雲。
十地所斷者。
實通二障。
而為顯無漏智之地地增進故。
别舉能障之無明。
實十一障可通煩惱所知二障。
偏不可雲十一無明。
始教意。
以十重障為實義。
如何今雲寄在耶答。
自元十八門中十七十八之二門故。
寄顯雲事無子細也。
但于難者。
義苑記釋十八門中雲。
如深密下。
引經雙證二門。
或曰。
法相大乘。
以此粗重正為斷證。
何以此中卻為寄顯答。
據彼雲斷。
今此帶實指權。
但是安立。
何以故。
有教無人故。
阿含施說故(文)帶實指權者。
如鈔雲。
唯圓教因果俱有實事。
前四因中即有。
至果皆無。
由修權因。
若入地後即入實故(文)既雲若入地後即入實故。
明知。
十一無明。
隻是為顯十地等所施設也。
全非謂有如是實修實斷之人也(為言)。
一。
以十一無明返寄顯之(文)初地異生性。
三性中何性耶答。
有二釋。
一雲染污也難雲。
種在本識。
與識同性故。
尤可雲無覆無記。
何雲染污耶答。
私記雲。
有二釋。
一雲染污。
一雲無覆無記。
初釋意。
依染種立故雲唯染污(文)二釋中初釋為勝。
既五無記中。
不雲異生性是五無記等。
故非無記也。
但于難者。
自元兩釋也。
二釋中可依初釋也。
尋雲。
異生性障為煩惱障欤。
所知障欤答。
唯識論有二說。
通二障為勝也(可見纂釋也)。
一。
既雲安立(文)安立言顯非實義欤答。
爾也難雲。
安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