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不決戰,議者疑有異圖。
朝廷重遣河間王琛及臨淮王彧、尚書李憲等三都督外聲助稚,內實防之。
會鮮于脩禮反於中山,以稚為大都督北討。
尋以本使達鄴城。
詔稚解行臺,罷大使,遣河間王琛為大都督,酈道元為行臺。
稚遣子子裕奉表,稱與琛同在淮南,俱當國難,琛敗臣全,遂生私隙。
且臨機奪帥,非算所長。
書奏,不納。
琛與稚前到呼沱,稚未欲戰,而琛不從。
行達五鹿,為脩禮邀擊,琛不赴之。
賊總至,遂大敗,稚與琛並除名。
尋而正平郡蜀反,復假稚鎮西將軍、討蜀都督,頻戰有功,除平東將軍,復本爵。
後除尚書右僕射。
未幾,雍州刺史蕭寶夤據州反,復以稚為行臺討之。
稚時背疽未愈,靈太後勞之曰:「卿疹源如此,朕欲相停,更無可寄如何?」稚答曰:「死而後已,敢不自力。
」時子彥亦患腳痺,扶杖入辭。
尚書僕射元順顧相謂曰:「吾等備位大臣,各居寵位,危難之日,病者先行,無乃不可乎?」莫有對者。
時薛鳳賢反於正平,薛脩義屯聚河東,分據鹽池,攻圍蒲阪,東西連結,以應寶夤。
稚乃據河東。
時有詔廢鹽池稅,稚上表曰:「鹽池天資賄貨,密邇京畿,唯須寶而護之,均贍以理。
今四境多虞,府藏罄竭。
然冀定二州且亡且亂,常調之絹,不復可收。
仰惟府庫,有出無入,必須經綸,出入相補。
略論鹽稅,一年之中,準絹而言,猶不應減三十萬匹也,便是移冀定二州置於畿甸。
今若廢之,事同再失。
臣前仰違嚴旨,不先討關賊而解河東者,非是閑長安而急蒲阪。
蒲阪一陷,沒失鹽池,三軍口命,濟贍理絕。
天助大魏,茲計不爽。
昔高祖昇平之年,無所乏少,猶創置鹽官而加典護,非為物而競利,恐由利而亂俗也。
況今王公素餐,百官屍祿,租徵六年之粟,調折來歲之資,此皆出人私財,奪人膂力。
豈是願言,事不獲已。
臣輒符司監將尉還率所部,依常收稅,更聽後敕。
」
稚克寶夤將侯終德,寶夤出走,雍州平。
除雍州刺史。
莊帝初,封上黨王,尋改馮翊王,後降為郡公。
遷司徒公,加侍中,兼尚書令、大行臺,仍鎮長安。
前廢帝立,遷太尉公,錄尚書事。
及韓陵之敗,斛斯椿先據河橋,謀誅尒朱。
使稚入洛,啟帝誅世隆兄弟之意。
出帝初,轉太傅,錄尚書事。
以定策功,更封開國子。
稚表請回授其姨兄廷尉卿元洪超次子惲。
初,稚生而母亡,為洪超母所撫養,是以求讓,許之。
出帝入關,稚時鎮虎牢,亦隨赴長安。
稚妻張氏,生二子,子彥、子裕。
後與羅氏私通,遂殺其夫,棄張納羅。
羅年大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