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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六十 列傳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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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夫帝皇所以居尊以禦下者,威也;兆庶所以徙惡以從善者,法也。

    是以有國有家,必以刑法為治,生民之命,於是而在。

    有罪必罰,罰必當辜,則雖箠撻之刑,而人莫敢犯也。

    有制不行,人得僥倖,則雖參夷之誅,不足以肅。

    自太和以來,未多坐盜棄市,〔五〕而遠近肅清。

    由此言之,止姦在於防檢,不在麗刑也。

    今州郡牧守,邀當時之名,行一切之法;臺閣百官,亦鹹以深酷為無私,以仁恕為容盜。

    疊相敦厲,遂成風俗。

    陛下居九重之內,視人如赤子;百司分萬務之要,遇下如仇讎。

    是則堯舜止一人,而桀紂以千百。

    和氣不至,蓋由於此。

    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實宜敕示百僚,以惠元元之命。

    」 又曰:「昔周王為犬戎所逐,東遷河洛,鎬京猶稱『宗周』,以存本也。

    光武雖曰中興,實自創革,西京尚置京尹,亦不廢舊。

    今陛下光隆先業,遷宅中土,稽古復禮,於斯為盛,豈若周漢,出於不得已哉。

    按春秋之義,有宗廟曰都,無則謂之邑,此不刊之典也。

    況北代宗廟在焉,山陵託焉,王業所基,聖躬所載,其為神鄉福地,實亦遠矣。

    今便同之郡國,臣竊不安。

    愚謂代京宜建畿置尹,一如故事,崇本重舊,以光萬葉。

    」 又曰:「伏見洛京之制,居民以官位相從,不依族類。

    然官位非常,有朝榮而夕悴,則衣冠淪於冢豎之邑,臧獲騰於膏腴之裡。

    物之顛倒,或至於斯。

    古之聖王,必令四民異居者,欲其業定而志專。

    業定則不偽,志專則不淫。

    故耳目所習,不督而就;父兄之教,不肅而成。

    仰惟太祖道武皇帝創基撥亂,日不暇給,然猶分別士庶,不令雜居,伎作屠沽,各有攸處。

    但不設科禁,賣買任情,販貴易賤,錯居混雜。

    假令一處彈箏吹笛,緩舞長歌;一處嚴師苦訓,誦詩講禮。

    宣令童齔,任意所從,其走赴舞堂者萬數,往就學館者無一。

    此則伎作不可雜居,士人不宜異處之明驗也。

    故孔父雲裡仁之美,孟母弘三徙之訓,賢聖明誨,若此之重。

    今令伎作家習士人風禮,則百年難成;令士人兒童效伎作容態,則一朝可得。

    是以士人同處,則禮教易興;伎作雜居,則風俗難改。

    朝廷每選舉人士,則校其一婚一宦,以為升降,何其密也。

    至於開伎作宦途,〔六〕得與膏粱華望接閤連甍,何其略也。

    此愚臣之所惑。

    今稽古建極,光宅中區,凡所徙居,皆是公地,分別伎作,在於一言,有何為疑,而闕盛美。

    」 又曰:「自南偽相承,竊有淮北,欲擅中華之稱,且以招誘邊民,故僑置中州郡縣。

    自皇風南被,仍而不改,凡有重名,其數甚眾。

    疑惑書記,錯亂區宇,非所以疆域物土,必也正名之謂也。

    愚以為可依地理舊名,一皆釐革。

    小者并合,大者分置。

    及中州郡縣,昔以戶少併省,今人口既多,亦可復舊。

    〔七〕君人者,以天下為家,不得有所私也。

    故倉庫儲貯,以俟水旱之災,供軍國之用,至於有功德者,然後加賜。

    爰及末代,乃寵之所隆,賜賚無限。

    自比以來,亦為太過。

    在朝諸貴,受祿不輕,土木被錦綺,僮妾厭粱肉,而復厚賚屢加,動以千計。

    若分賜鰥寡,贍濟實多。

    如不悛革,豈周急不繼富之謂也?〔八〕愚謂事有可賞,則明旨褒揚,稱事加賜,以勸為善,不可以親近之昵,猥損天府之儲。

    」 又曰:「諸宿衛內直者,宜令武官習弓矢,文官諷書傳。

    而今給其蒱博之具,以成褻狎之容,長矜爭之心,恣諠囂之慢,徒損朝儀,無益事實。

    如此之類,一宜禁止。

    」 高祖善之。

     後乃啟乞宋王劉昶府諮議參軍事,欲立效南境,高祖不許。

    高祖曾謂顯宗及程靈虯曰:「著作之任,國書是司。

    卿等之文,朕自委悉,中省之品,卿等所聞。

    若欲取況古人,班馬之徒,固自遼闊。

    若求之當世,文學之能,卿等應推崔孝伯。

    」又謂顯宗曰:「見卿所撰燕志及在齊詩詠,大勝比來之文。

    然著述之功,我所不見,當更訪之監、令。

    校卿才能,可居中第。

    」又謂程靈虯曰:「卿比顯宗復有差降,可居下上。

    」顯宗對曰:「臣才第短淺,猥聞上天,至乃比於崔光,實為隆渥。

    然臣竊謂陛下貴古而賤今,臣學微才短,誠不敢仰希古人,然遭聖明之世,睹惟新之禮,染翰勒素,實錄時事,亦未慚於後人。

    昔揚雄著太玄經,當時不免覆盎之談,二百年外,則越諸子。

    今臣之所撰,雖未足光述帝載,稗暉日月,然萬祀之後,仰觀祖宗巍巍之功,上睹陛下明明之德,亦何謝欽明於唐典,慎徽於虞書。

    」高祖曰:「假使朕無愧於虞舜,卿復何如於堯臣?」顯宗曰:「臣聞君不可以獨治,故設百官以贊務。

    陛下齊蹤堯舜,公卿寧非二八之儔。

    」高祖曰:「卿為著作,僅名奉職,未是良史也。

    」顯宗曰:「臣仰遭明時,直筆而無懼,又不受金,安眠美食,此臣優於遷固也。

    」高祖哂之。

    後與員外郎崔逸等參定朝儀。

     高祖曾詔諸官曰:「自近代已來,高卑出身,恒有常分。

    朕意一以為可,復以為不可。

    宜相與量之。

    」李沖對曰:「未審上古已來,置官列位,為欲為膏粱兒地,為欲益治讚時?」高祖曰:「俱欲為治。

    」沖曰:「若欲為治,陛下今日何為專崇門品,不有拔才之詔?」高祖曰:「苟有殊人之伎,不患不知。

    然君子之門,假使無當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純篤,朕是以用之。

    」沖曰:「傅巖、呂望,豈可以門見舉?」高祖曰:「如此濟世者希,曠代有一兩人耳。

    」沖謂諸卿士曰:「適欲請諸賢救之。

    」祕書令李彪曰:「師旅寡少,未足為援,意有所懷,不敢盡言於聖日。

    陛下若專以門地,不審魯之三卿,孰若四科?」高祖曰:「猶如向解。

    」顯宗進曰:「陛下光宅洛邑,百禮唯新,國之興否,指此一選。

    臣既學識浮淺,不能援引古今,以證此議,且以國事論之。

    不審中、祕書監令之子,必為祕書郎,頃來為監、令者,子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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