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長史,領中書舍人。
遭母憂去職,帝令中書舍人溫子昇就宅弔慰,詔攝本任,表辭不許。
三年,加前軍將軍。
及元顥逼虎牢城,或勸帝赴關西者,帝以問道穆,道穆對曰:「關中今日殘荒,何由可往。
臣謂元顥兵眾不多,乘虛深入者,由國家將帥征捍不得其人耳。
陛下若親率宿衛,高募重賞,背城一戰,臣等竭其股肱之力,破顥孤軍,必不疑矣。
如恐成敗難測,非萬乘所履,便宜車駕北渡,循河東下。
徵大將軍天穆合於滎陽,向虎牢;別徵尒朱王軍,令赴河內以掎角之。
旬月之間,何往不克。
臣竊謂萬全之計,不過於此。
」帝曰:「高舍人語是。
」其夜到河內郡北,未有城守可依,帝命道穆秉燭作詔書數十紙,布告遠近,於是四方知乘輿所在。
除中軍將軍、給事黃門侍郎、安喜縣開國公,食邑千戶。
於時尒朱榮欲回師待秋,道穆謂榮曰:「元顥以蕞爾輕兵,奄據京洛,使乘輿飄露,人神恨憤,主憂臣辱,良在於今。
大王擁百萬之眾,輔天子而令諸侯,自可分兵河畔,縛筏造船,處處遣渡,徑擒群賊,復主宮闕,此桓文之舉也。
且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今若還師,令顥重完守具,徵兵天下,所謂養虺成蛇,悔無及矣。
」榮深然之,曰:「楊黃門侃已陳此計,當更議決耳。
」
及莊帝反政,因宴次謂尒朱榮曰:「前若不用高黃門計,則社稷不安。
可為朕勸其酒令醉。
」榮對曰:「臣本北征蠕蠕,高黃門與臣作監軍,臨事能決,實可任用。
」除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兼禦史中尉。
尋即真,仍兼黃門。
道穆外秉直繩,內參機密,凡是益國利民之事,必以奏聞。
諫諍極言,無所顧憚。
選用禦史,皆當世名輩,李希宗、李繪、陽休之、陽斐、封君義、邢子明、蘇淑、宋世良等四十人。
於時用錢稍薄,道穆表曰:「四民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所先。
自頃以私鑄薄濫,官司糾繩,挂網非一。
在市銅價,八十一文得銅一斤,私造薄錢,斤餘二百。
既示之以深利,又隨之以重刑,罹罪者雖多,姦鑄者彌眾。
今錢徒有五銖之文,而無二銖之實,薄甚榆莢,上貫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沉。
此乃因循有漸,科防不切,朝廷之愆,彼復何罪。
昔漢文帝以五分錢小,改鑄四銖,至武帝復改三銖為半兩。
此皆以大易小,以重代輕也。
論今據古,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則一斤所成止七十六文。
銅價至賤五十有餘,其中人功、食料、錫炭、鉛沙,縱復私營,不能自潤。
直置無利,自應息心,況復嚴刑廣設也。
以臣測之,必當錢貨永通,公私獲允。
」後遂用楊侃計,鑄永安五銖錢。
僕射尒朱世隆當朝權盛,因內見衣冠失儀,道穆便即彈糾。
帝姊壽陽公主行犯清路,執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棒破其車。
公主深以為恨,泣以訴帝。
帝謂公主曰:「高中尉清直之人,彼所行者公事,豈可私恨責之也。
」道穆後見帝,帝曰:「一日家姊行路相犯,極以為愧。
」道穆免冠謝曰:「臣蒙陛下恩,守陛下法,不敢獨於公主虧朝廷典章,以此負陛下。
」帝曰:「朕以愧卿,卿反謝朕。
」尋敕監儀注。
又詔曰:「祕書圖籍所在,內典□書,又加繕寫,緗素委積,蓋有年載。
出內繁蕪,多緻零落。
可令禦史中尉、兼給事黃門侍郎道穆總集帳目,并牒儒學之士,編比次第。
」
道穆又上疏曰:「臣聞舜命臯陶,姦宄是託;禹泣罪人,堯心為念。
所以舉直措枉,事切曩賢;明德慎罰,議存先典。
高祖太和之初,置廷尉司直,論刑辟是非,雖事非古始,交濟時要。
所謂禮樂互興,不相沿襲者矣。
臣以無庸,忝當今任,所思報效,未忘寢興。
但識謝知今,業慚稽古,未能進一言以利國,說一策以興邦,索米長安,豈不知愧。
至於職司其憂,猶望僶俛。
竊見禦史出使,悉受風聞,雖時獲罪人,亦不無枉濫。
何者?得堯之罰,不能不怨。
守令為政,容有愛憎。
姦猾之徒,恒思報惡,多有妄造無名,共相誣謗。
禦史一經檢究,恥於不成,杖木之下,以虛為實,無罪不能自雪者,豈可勝道哉。
臣雖愚短,守不假器,繡衣所指,冀以清肅。
若仍踵前失,或傷善人,則屍祿之責,無所逃罪。
所以夙夜為憂,思有悛革。
如臣鄙見,請依太和故事,還置司直十人,名隸廷尉,秩以五品,選歷官有稱,心平性正者為之。
禦史若出糾劾,即移廷尉,令知人數。
廷尉遣司直與禦史俱發,所到州郡,分居別館。
禦史檢了,移付司直覆問,事訖與禦史俱還。
中尉彈聞,廷尉科按,一如舊式。
庶使獄成罪定,無復稽寬;為惡取敗,不得稱枉。
若禦史、司直糾劾失實,悉依所斷獄罪之。
聽以所檢,疊相糾發。
如二使阿曲,有不盡理,聽罪家詣門下通訴,別加按檢。
如此,則肺石之傍,怨訟可息;叢棘之下,受罪吞聲者矣。
」詔從之,復置司直。
及尒朱榮之死也,帝召道穆付赦書,令宣於外。
因謂之曰:「自今日後,當得精選禦史矣。
」先是,榮等常欲以其親黨為禦史,故有此詔。
及尒朱世隆等率其部類戰於大夏門北,道穆受詔督戰,又贊成太府卿李苗斷橋之計,世隆等於是北遁。
加衛將軍、假車騎將軍、大都督、兼尚書右僕射、南道大行臺。
又除車騎將軍,餘官如故。
時雖外託征蠻,而帝恐北軍不利,欲為南巡之計。
未發,會尒朱兆入洛,道穆慮禍及己,託病去官。
世隆以道穆忠於前朝,遂害之,時年四十二。
太昌中,贈使持節、都督雍秦二州諸軍事、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
子士鏡,襲爵。
為北豫州刺史。
高仲密擁入關。
道穆弟謹之,繼沮渠氏後。
卒於滄州平東府主簿,年三十五。
贈通直郎。
無子。
謹之弟慎之,字道密。
好學,有諸兄風。
年二十三,卒,無子,以兄謙之第二子緒繼焉。
史臣曰:宋翻剛鯁自立,猛而斷務。
辛雄以吏能歷職,任智效官。
羊深以才幹從事,聲跡可紀。
楊機清斷在公。
高崇明濟為用。
謙之兄弟,鹹政事之敏,飾學有聞,列于朝廷,豈徒然也。
深失之晚節,至於顛覆,惜乎!
校勘記
〔一〕 北溝求救 按「北溝」不見記載。
卷九肅宗紀孝昌元年十二月詔稱「北淯懸危,南陽告急」,即此傳所敘事。
「北溝」當是「北淯」之訛。
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荊州有「北清郡」,錢氏考異卷三0據上引肅宗紀及卷七三楊大眼傳以為「清」當作「淯」。
其地在今河南南陽市之北,此傳上文說「裴衍西通鳥路」的第一鳥也即在其地,可證。
〔二〕 若不除煩收疾 冊府卷六五五.七八四六頁「收」作「救」,疑是。
〔三〕 東軍不守 冊府卷四一七.四九七五頁「軍」作「中」。
按上文稱永安二年元顥攻城,尒朱世隆狼狽退還雲雲,據卷七五世隆傳稱:「元顥逼大梁,詔假儀同三司、前軍都督,鎮虎牢。
」下文又說纂「還鎮虎牢」,知辛纂所守之城即虎牢。
卷一0六地形志中北豫州條,雲太和十九年於虎牢置「東中府」。
這裏「軍」當是「中」之訛。
又上記辛纂官「平東將軍、中郎將」,「中郎將」上亦當有「東」字。
〔四〕 父敬宗 北史卷五0辛雄傳附辛琛作「祖敬宗,父樹寶」。
按元和姓纂輯本卷三辛氏稱「敬宗曾孫術」,術即琛子,又唐書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也是敬宗、樹寶、琛分列三代,當是此傳脫去「樹寶」,「父敬宗」亦當作「祖敬宗」。
〔五〕 子懿 北史卷五0辛雄傳末「懿」作「愨」。
按辛愨見北齊書卷四三源彪傳、元和姓纂輯本卷三、唐書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
據姓纂,懿乃愨六世祖,不應同名。
這裏「懿」當是「愨」之訛。
〔六〕 太山平陽人 殿本考證雲:「按北史羊祉傳卷三九祉太山鉅平人。
本書地形志(卷一0六中)泰山郡有鉅平,若平陽則屬高平郡,又有陽平,則屬魯郡,當以鉅平為是。
」按本書卷八八良吏羊敦傳、卷八九酷吏羊祉傳並雲「太山鉅平人」。
羊氏本泰山南城人,羊祜封鉅平侯,後人或稱鉅平,或稱梁父,這裏「平陽」當誤。
〔七〕 正平薛鳳賢等聚眾作逆 諸本「正」作「王」,北史卷三九羊祉附羊深傳大德本作「正」,百衲本從他本改「王」。
按通志卷一四九羊深傳也作「正」,知北史本是「正」字。
本書卷一0六上地形志上東雍州有正平郡。
薛鳳賢於正平起事,見本書卷二五、北史卷二二長孫道生附長孫稚傳。
(北史避唐諱「稚」作「幼」)。
「王」字訛,今據改。
〔八〕 憚比刑書 北史卷五0高道穆附高謙之傳「比」作「此」,疑是。
〔九〕 刺史李世哲即尚書令崇之子 北史卷五0高道穆傳「刺史」上有「前」字。
按卷六六李崇附李世哲傳,世哲此時已徵為兼太常卿,疑此傳脫「前」字。
〔一0〕與薛曇尚書使晉陽 按薛曇尚,附卷四四薛野〈月者〉傳,這時他以司徒左長史兼吏部尚書出使晉陽,授尒朱榮官。
疑「書」字衍。
但「曇尚」也可單稱「曇」,「尚書」作官名連讀,亦可通,今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