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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三十二 傅呂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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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三十二傅呂陳 傅弈,相州鄴人。

    隋開皇中,以儀曹事漢王諒。

    諒反,問弈:“今茲熒惑入井,果若何?”對曰:“東井,黃道所由,熒惑之舍,烏足怪邪?若入地上井,乃為災。

    ”諒怒。

    俄及敗,弈以對免,徙扶風。

     高祖為扶風太守,禮之。

    及即位,拜太史丞。

    會令庾儉以父質占候忤炀帝死,懲其事,恥以術宦,薦弈自代。

    弈遷令,與儉同列,數排毀之,儉不為恨。

    于是人多儉仁,罪弈遽且忿。

     時國制草具,多仍隋舊,弈謂承亂世之後,當有變更,乃上言:“龍紀、火官,黃帝廢之,《鹹池》、《六英》,堯不相沿,禹弗行舜政,周弗襲湯禮。

    《易》稱‘巳日乃孚,革而信也’,故曰‘革之時大矣哉’。

    有隋之季,違天害民,專峻刑法,殺戮賢俊,天下兆庶同心叛之。

    陛下撥亂反正,而官名、律令一用隋舊。

    且懲沸羹者吹冷齑,傷弓之鳥驚曲木,況天下久苦隋暴,安得不新其耳目哉?改正朔,易服色,變律令,革官名,功極作樂,治終制禮,使民知盛德之隆,此其時也。

    然官貴簡約,夏後官百不如虞氏五十,周三百不如商之百。

    ”又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

    衛鞅為秦制法,增鑿颠、一抽一脅、镬烹等六篇,始皇為挾書律,此失于煩,不可不監。

    ” 是時,太仆卿張道源建言:“官曹文簿繁總易欺,請減之以钤吏一奸一。

    ”公卿舉不為然,弈獨是之,為衆沮訾,不得行。

     武德七年,上疏極诋浮圖法曰: 西域之法,無君臣父子,以三塗六道吓愚期庸。

    追既往之罪,窺将來之福,至有身陷惡逆,獄中禮佛,口誦梵言,以圖偷免。

    且生死壽夭,本諸自然;刑德威福,系之人主。

    今其徒矯托,皆雲由佛,攘天理,竊主權。

    《書》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

    ”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于而家,兇于而國。

     五帝三王,未有佛法,君明臣忠,年祚長久。

    至漢明帝始立胡祠,然惟西域桑門自傳其教。

    西晉以上,不許中國髡發事胡。

    至石、苻亂華,乃弛厥禁,主庸臣佞,政虐祚短,事佛緻然。

    梁武、齊襄尤足為戒。

    昔褒姒一女,營惑幽王,能亡其國,況今僧尼十萬,刻繪泥像,以惑天下,有不亡乎?陛下以十萬之衆,自相夫婦,十年滋産,十年教訓,兵農兩足,利可勝既邪?昔高齊章仇子他言僧尼塔廟,外見毀宰臣,内見疾妃嫱,一陽一讒一陰一謗,卒死都市,周武帝入齊,封一寵一其墓,臣竊賢之。

     又上十二論,言益痛切。

    帝下弈議有司,唯道源佐其請。

    中書令蕭瑀曰:“佛,聖人也,非聖人者無法,請誅之。

    ”弈曰:“禮,始事親,終事君。

    而佛逃父出家,以匹夫抗天子,以繼體悖所親。

    瑀非出空桑,乃尊其言,蓋所謂非孝者無親。

    ”瑀不答,但合爪曰:“地獄正為是人設矣。

    ”帝善弈對,未及行,會傳位止。

     初,九年,太白躔秦分,弈奏秦王當有天下,帝以奏付王。

    及太宗即位,召賜食,謂曰:“向所奏,幾敗我!雖然,自今毋有所諱而不盡言。

    ”又嘗問:“卿拒佛法,奈何?”弈曰:“佛,西胡黠人爾,欺訹夷狄以自神。

    至入中國,而鏚兒幻夫摸象莊、老以文飾之,有害國家,而無補百姓也。

    ”帝異之。

     貞觀十三年,卒,年八十五。

    弈病,未嘗問醫,忽酣卧,蹶然悟曰:“吾死矣乎!”即自志曰:“傅弈,青山白雲人也。

    以醉死,嗚乎!”遺言戒子:“《六經》名教言,若可習也;妖胡之法,慎勿為。

    吾死當倮葬。

    ”弈雖善數,然嘗自言其學不可以傳。

    又注《老子》,并集晉、魏以來與佛議駁者為《高識篇》。

    武德時,所改漏刻,定十二軍号,皆诏弈雲。

     呂才,博州清平人。

    貞觀時,祖孝孫增損樂律,與音家王長通、白明達更質難,不能決。

    太宗诏侍臣舉善音者,中書令溫彥博白才天悟絕人,聞見一接,辄窮其妙;侍中王珪、魏征盛稱才制尺八凡十二枚,長短不同,與律諧契。

    即召才直弘文館,參論樂事。

     帝嘗覽周武帝《三局象經》,不能通,或言太子洗馬蔡允恭能之,召問允恭,少通其略,老乃忘。

    試問才,退一昔即解,具圖以聞。

    允恭記其舊,與才正同,由是知名。

    擢累太常博士。

     帝病一陰陽一家所傳書多謬僞淺惡,世益拘畏,命才與宿學老師删落煩訛,掇可用者為五十三篇,合舊書四十七,凡百篇,诏頒天下。

    才于持議儒而不俚,以經誼推處其驗術,諸家共诃短之,又舉世相惑以禍福,終莫悟雲。

     才之言不甚文,要欲救俗失,切時事,俾易曉也。

    故叕刂其三篇。

     《蔔宅篇》曰: 《易》稱“上古一穴一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

    蓋取諸《大壯》”。

    殷、周時有蔔擇之文,《詩》稱“相其一陰陽一”,《書》蔔洛食。

    近世乃有五姓,謂宮也,商也,角也,徵也,羽也,以為天下萬物悉配屬之,以處吉兇,然言皆不類。

    如張、王為商,武、庾為羽,是以音相諧附;至柳為宮,趙為角,則又不然。

    其間一姓而兩屬,複姓數字不得所歸。

    是直野人巫師說爾。

    按《堪輿經》,黃帝對天老,始言五姓。

    且黃帝時獨姬、姜數姓耳,後世賜族者浸多,然管、蔡、郕、霍、魯、衛、一毛一、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本之姬姓,孔、殷、宋、華、向、蕭、亳、皇甫本之子姓,至因官命氏,因邑賜族,本同末異,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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