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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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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是個名利之徒。

    我嘴裡說想轉業,但聽說可以提前晉職,聽說楊主任賞識我,心裡已開始動搖。

    回到家與父親說起此事,父親也反對我轉業。

    父親說,當年,你大爺爺對楊司令有恩,治好了他的腿,還治好了他夫人的病。

    現在他是那麼大的官,跟他攀上關系,你的前途能差得了嗎?我嘴上反駁父親的說法,其實心裡也是這麼想的。

    我們是俗人,小小老百姓,有攀龍附鳳的想法,也是可以原諒的吧。

    所以,當姑姑又來找我談話時,我的态度就變了。

    所以,當姑姑提出要我與小獅子結婚,我雖然依然拿着王肝癡戀小獅子十幾年說事,但心裡的防堤,已經開始崩潰。

     姑姑說,我沒有孩子,在我的心裡,一直把小獅子當成親女兒。

    她人品端正,心地善良,對我忠心耿耿。

    我怎麼可能把她嫁給王肝? 姑姑,我說,您肯定知道,從一九七〇年王肝寫給小獅子第一封情書,到現在已經整整十二年。

    十二年裡,他一共寫了五百多封信,這是他親口對我說的。

    而且,他為了表示對小獅子的愛,不惜出賣了自己的妹妹。

    當然,他也出賣了袁腮,他也出賣了王仁美,要不,你們怎麼能知道袁腮非法取環,你們又怎麼知道王仁美和王膽計劃外懷孕? 實話對你說,姑姑道,他那些肉麻的信,小獅子一封也沒看到,全被我給扣下了——我跟郵局馬局長說好了,這個人的信,直接送給我。

     但他對你們的工作,還是立了功的,我說,從他爹結紮開始,他就幫着你們,這次,他又大義滅親,連自己的親妹妹都舉報了。

     這樣的人更不能嫁,姑姑憤怒地說,為了一個女人,竟然出賣朋友,出賣妹妹,你說這樣的人能靠得住嗎? 可他畢竟幫了你們的忙! 那是兩碼事!姑姑語重心長地說,小跑,你記住,人哪,什麼都可以當,就是不能當叛徒,無論有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也不能當叛徒。

    古今中外,叛徒都沒有好下場。

    ——包括那王小倜,盡管他得了五千兩黃金,但我敢打賭他最終不得好死。

    你今天為了五千兩黃金投奔國民黨,明天有個什麼黨給你一萬兩黃金是不是又要叛變?所以啊,王肝向我們提供的情報越多,我心裡越鄙視他,他在我心裡,已經成了一堆臭狗屎。

     但是,我說,姑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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