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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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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 【滁陽王奉祀官】今泗州蠙城之北,為熙祖山陵,設泗州祠祭署。

    奉祀一員,朱氏世龔。

    其先為宗婿,遂承國姓。

    仁祖陵在中都鳳陽府太平鄉之北,設皇陵衛,祠祭署。

    奉祀一員,祀丞二員,以劉、汪、趙三姓之後世龔。

    劉即義惠侯子孫,汪即汪氏老母孫也。

    泗州祀官,以懿親當世職不必言。

    如劉如汪,不過龍潛時故舊,世叨冠裳,國恩厚矣。

    惟是滁陽王郭子興長子郭大舍者戰沒,一女充太祖惠妃,幼子名老舍者,僅與莊田,而不得官,卒後亦賜谕祭,傳凡五世,尚以庶民,歲得一朝京師。

    至名琥者,于弘治癸醜,上始與冠帶守祀。

    壬戌歲,聖旨郭琥與做奉祀,遂得比劉、汪二氏矣。

    至正德間,而琥求乞無已。

    且請印信,當事者厭之,遂革其職。

    至世宗登極,琥複疏辨,上哀之,始還其舊秩,止許終身。

    此後遂為編氓,以至于今。

    夫滁陽破家,以成帝業,且無論高後微時瓜葛,即惠妃生蜀、代、谷三王,永嘉、汝陽兩公主,與國家勳舊,兼之戚畹,而後人不叨一命之榮。

    滁陽之祭,亦僅有司歲終一舉而已,是亦聖朝大缺典、大恨事也! 【女神名号】孝女曹娥,在宋大觀四年,封靈孝夫人;至政和五年,加封靈孝昭順夫人;淳祐六年,又加靈孝昭順純懿夫人,父為和應侯,母為度善夫人。

    此無論名号之無稽,而女之父以溺死,則水府乃其深仇,有何和應亦不經極矣。

    我太祖盡革之,但稱孝女曹娥之神,令有司歲時祭祀,則最為正大。

     至于海神,今東南共祀者,在宋已封天妃。

    蓋妃生宋哲宗元祐時,莆田人,姓林氏,生而靈異,殁而為神。

    本朝永樂六年正月初六日,太宗又加封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天妃,廟号宏濟天妃之宮,歲以正月十五日、三月廿三日,遣官緻祭。

     蓋其時将遣鄭和等浮海使外國,故祈神威靈以助天聲。

    與孝女封号事若相戾,然于敬奉靈祗,則二聖一揆也。

    江海二神,俱以女真享食,故并記之。

     按曹娥碑中,所雲婆娑,蓋言巫降神時,按節而歌,此其舞貌也。

    而宋封孝女敕文乃雲:“其父迎婆娑神,因溺死。

    ” 則冬烘之極,不知其時當制者何人也?又宋封天妃,言神功德可與天配,故名天妃。

    今以為後妃之妃,則亵甚矣。

    古以伍子胥為五髭須,以杜拾遺為杜十姨,又何足怪! 【廪生追糧】正統元年,初設提學省直憲臣。

    時山東提學佥事薛瑄,疏請凡廪生考斥者,俱追糧為民,時以為苦。

    至成化九年,北直隸提學禦史閻禹錫奏:“今斥生已奉敕充吏,請停追糧。

    ”上許之。

    禹錫起家甲子乙榜,為國子學正,曾充天順四年會試同考官,尋升監丞。

    值天順七年會試,火焚舉場,禹錫疏請贈舉子焚死者俱為進士。

    禮科駁其非,下錦衣獄訊治。

     既而用其言宥之,成化中遂入台班。

    先禹錫以國子學正掌京衛武學,上疏謂武學生俱纨袴子弟,驕惰不學,今後武生考劣等,俱宜追所食廪糧,以警其餘。

    上亦允之。

    其持論不同又如此。

     蓋斟酌時宜,通達國體之士也。

    按正統四年八月,江西南安知府林芊言:“比者提學薛瑄,以生員有疾罷斥者,追所給廪米。

     臣以為不幸有疾,罷之可也。

    至于廪給,縻費于累歲,而追索于一朝,固亦難矣。

    且父兄不能保子弟之無疾,今懲償納之苦,孰肯令其就學。

    ”上是之,行體部除其令矣。

    何以成化間,而禹錫又有免追之疏,想林疏已行而中止耶。

     【五嶽神廟】正統三年,湖廣巡按禦史陳祚奏,衡山嶽廟坍損,遂欲盡毀其後妃像設、寝殿朝堂,僅立壇壝齋室,以供祀事;且引宋儒張栻之言曰:“川流山峙,是其形也,而人之也何居?其氣之流通可相接,而宇之也何居?”上下其奏于禮部。

    尚書胡濙、以為太祖更制神号,而不除像設,必有明見,所言不可行。

    上從之,命湖廣布政司督修。

    按禮、五嶽視三公,豈有無室無貌之理,陳祚祖、張敬夫陋野之談,妄議祀典,已開張璁去孔廟聖像之端矣。

     【北嶽】北嶽恒山,據《一統志》雲:“在山西大同府渾源州南二十裡,曆代自舜時巡俱祀于此地。

    及石晉賂契丹,割以與虜,至宋不能複,乃緻祭于真定府之曲陽縣。

    因俗有飛來石之語,遂借之以文其陋。

    本朝因而不改,此說其來舊矣。

    弘治六年,鈞陽馬端肅(文升)為大司空,始疏請還祀渾源,謂本朝既遷都北平,而真定在京師之南,于祀北嶽甚悖。

    況渾源尚有故廟基址,修葺無難。

    上下其疏于禮部,時宗伯倪文毅(嶽)覆疏,謂事體重大,僅請修建恒山舊廟而已。

    說者謂文毅之父謙,曾禱于曲陽北嶽廟,因生子,名以嶽,故文毅力遏移祀,未知果否?後至萬曆二十年,大同巡撫胡來貢,又如鈞陽疏請之,卒格于禮臣覆議,不允而止。

    因陋就簡,此祀之正,在何日耶?又《寰宇記》雲:“恒山在曲陽縣西北一百四十裡。

     《禹貢》太行恒山,至于碣石。

    正是此地。

    ”《周禮》曰并州,山鎮曰恒山,鄭注雲:“恒山在上曲陽縣。

    至高齊天保之年,始去上字,故郡名恒山。

    今祀本不誤,不宜更易于渾源。

    ”此說似祖趙宋飛石而附會之,謂舜阻雪于此,即柴望北嶽之說也。

     當再質之博洽者。

     【祀典】世宗朝,大虜頻犯内地,上憤怒,思所以大創之。

     時正議禮紛紛,前朝祀典,多所更改。

    于是修撰姚涞、給事中陳棐輩,窺知上意,疏請帝王廟削元世祖之祀;又追論故誠意伯劉基,曾受胡元僞命,故力為擁護,緻污廟祀,非出我太祖深意。

    上嘉而允之。

    又如孔廟易像為主,易王為師,尚為有說;至改八佾為六,笾豆盡減。

    蓋上素不樂師道與君并尊,永嘉伺得微旨,建議迎合,廷臣争之,上不顧也。

    又進歐陽修于兩庑,則以濮議與永嘉暗合,故特崇之,未免為有識所笑。

    至斥姚少師配享太宗,則聖見超卓,非臣下所及矣。

    今上甲申年,議孔廟從祀,時主王守仁者居多,而主事唐伯元力攻之,蓋猶祖桂萼等之說也。

    唐以貶去,先是守仁與陳獻章、胡居仁俱得旨崇祀,已定至次年,而唐始阻止,且疏末又欲斥兩庑之陸九淵,而進宋之周、張、朱、二程于十哲之末。

    則舉朝皆駭怪。

    況九淵為世宗所褒,與歐陽修并祀,安得擅議廢退?其僅得薄譴者幸耳。

    先是江陵當國,最惡講學,故凡言官以從祀諸儒請者,禮部概不允。

    至是詞臣吳中王珩力主陳獻章、王守仁、胡居仁三人并祀、蓋吳以劾江陵奪情新起,故廟堂皆是其說。

    而妒者至謂守仁因戚畹永年伯得之,獻章因大榼張宏得之,遂波及居仁。

    蓋子産立公孫洩意也,亦刻薄無稽甚矣。

    先是至甚矣數句,據寫本補,是後王弇州,遂疏請裁定孔廟從祀,欲升有若、南宮适,而降宰予、冉求。

    申王二相在位,俱弇州所厚,竟從中格。

    而說者遂幾弇州考察聖賢。

    此等大事,非君相主持,萬無行理,此議似可已。

     【園陵設教坊】世宗入紹,報恩所生,如尊興邸舊園為顯陵,此情也,亦禮也。

    至推恩蔣氏,命為世都督佥事,令專典祀事,以比魏國公徐氏,世奉孝陵故事,已為濫典。

    至嘉靖二十七年,增設伶官左右司樂,以及俳長色長,鑄給顯陵供祀教坊司印,獨異天壽山諸陵,不特祀豐于祢廟傅嚴猶以為渎,且教坊何職,可與陵祀接稱?不幾于皇帝梨園子弟,贻譏後世乎?時嚴分宜為首揆,費文通為宗伯,宜其有此。

     【孔廟廢塑像】正統八年,國子助教李繼上言宮殿将成,惟太學尚仍元舊;且士木肖像不稱,亦非古制,請擇地改建。

     上曰:“朝廷自有措置”不允。

    天順六年三月,蘇州知府林鹗,因文廟聖像頹壞,乃并諸賢像皆易為木主,然未敢聞之朝也。

     至成化十七年,國子監丞祝瀾者,遂上疏欲以木主改塑像,上不允,斥為雲南府幕而去。

    至弘治十二年己未,南京兵科給事中楊廉遇阙裡災,乃上疏宜趁廟宇一新,更易木主,以革夷教;又“大成”二字,乃譬喻之語,于谥法不合。

    亦宜革去。

    上雖不從,而不加谯讓。

    至嘉靖初,張張字據寫本補,永嘉用事,而普天塑像被毀矣,蓋其說非始于張也。

    楊又有疏申明祀典,謂宋儒周、程、張、朱從祀之位,宜升居漢、唐諸儒之上。

    其說更為不經,識者非之。

    楊至弘治甲子以告病光祿少卿,聘主浙江鄉試,被言官指谪,謂其欺君不忠,後官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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