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元·脫脫等撰
《宋史》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與《遼史》、《金史》同時修撰。
《宋史》全書有本紀47卷,志162卷,表32卷,列傳255卷,共計496卷,約500萬字,是二十五史中篇幅最龐大的一部官修史書。
《宋史》的特點是史料豐富,叙事詳盡。
兩宋時期,經濟繁榮,文化學術活躍,雕版印刷盛行,編寫的史書,便于刊布流傳。
科舉制的發展,形成龐大的文官群,他們的俸祿優厚,有很好的條件著述。
加之統治者重視修撰本朝史,更促成宋代史學的發達。
修撰本朝史的工作,在北宋前期由崇文院承擔;王安石變法改革官制後,主要由秘書省負責。
官修的當代史有記載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記載宰相、執政議事及與皇帝問對的時政記,根據起居注、時政記等按月日編的日曆,詳細記載典章制度的會要,還有編年體的“實錄”和紀傳體的“國史”。
元末修撰的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舊有宋朝國史編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國史的原貌。
001本紀第一
002本紀第二
003本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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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本紀第二十八
029本紀第二十九
030本紀第三十
031本紀第三十一
032本紀第三十二
033本紀第三十三
034本紀第三十四
035本紀第三十五
036本紀第三十六
037本紀第三十七
038本紀第三十八
039本紀第三十九
040本紀第四十
041本紀第四十一
042本紀第四十二
043本紀第四十三
044本紀第四十四
045本紀第四十五
046本紀第四十六
047本紀第四十七
048志第一天文一
049志第二天文二
050志第三天文三
051志第四天文四
052志第五天文五
053志第六天文六
054志第七天文七
055志第八天文八
056志第九天文九
057志第十天文十
058志第十一天文十一
059志第十二天文十二
060志第十三天文十三
061志第十四五行一上
062志第十五五行一下
063志第十六五行二上
064志第十七五行二下
065志第十八五行三
066志第十九五行四
067志第二十五行五
068志第二十一律曆一
069志第二十二律曆二
070志第二十三律曆三
071志第二十四律曆四
072志第二十五律曆五
073志第二十六律曆六
074志第二十七律曆七
075志第二十八律曆八
076志第二十九律曆九
077志第三十律曆十
078志第三十一律曆十一
079志第三十二律曆十二
080志第三十三律曆十三
081志第三十四律曆十四
082志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