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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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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皇上的勤勉的邀請和訪問,所以崇尚因循守舊,不激勵自己,文化雅士階層漸漸生出弊病,臣私下為聖朝感到可惜。

    希望能開辟内館,恢複景德以前的舊制度。

    ”皇上下诏認可。

     謝绛雖在京城以外做官,仍多次議論國事。

    他上奏說:“近年有些不逞之徒,假托術數,以先生、處士自命,身着短褐頭戴秃巾,在朝中勾結權貴亻幸臣,在朝外奔走州縣,甚至僞造诏書,傲慢輕視地方官吏,請求皇上嚴令禁止,把曾經以親筆手令賞賜給術士們的封号,撤銷收回。

    ” 回朝後任權開封府判官,又說: 蝗蟲遍野,湧入城市,跳到官府寺廟,井裡溝中,到處都是。

    《春秋》上三次記載魯國的螟災,《谷梁傳》認為是因為魯哀公用田賦名目殘酷剝削人民所緻。

    朝廷征斂的法律,基本上輕廉公平,據臣所知,似乎是官吏們不很稱職才招來災害。

    凡今日掌管城市和百姓的人,都有專制一方面的權勢:有才的掠取功名,用嚴急作為治理方法,有的僅憑口說,虛僞無實績,卻多次蒙受獎勵、任用;愚蠢的隻知到期統計簿書,畏首畏尾。

    這兩種人的政治雖殊,然而卻同樣有害。

     治國重要的在養民,養民關鍵在選官,官吏守法,人民就安定;氣氛和諧,災難就息滅。

    希望先挑選幾十個大州縣,下诏公卿以下,被推舉任知州太守的人,可以自己征聘所屬縣的縣令和下屬官吏,務求有治理才能的人,不要受資格限制。

    然後放松約束,允許他們因宜獨自決策。

    以一年為期上報治理狀況,再依此決定是留任還是撤去,必定會有改變風氣、與官方按資曆任職不同的效果。

    漢代時,皇上下诏向京房詢問使災異平息的方法,京房用考核官吏的功績作為對策來回答。

    臣希望陛下廣泛詢訪司法官,廢除煩雜苛細的命令;申令财政統計官,減輕聚斂的徭役。

    不要興起大的罪案訟事,不重用急躁的人,務求清靜安甯,保持深沉靜默。

    《傳》說:“大災年的禮節,百官都設置但不治事。

    是講要省事。

    ”當今災氣像這樣肆虐不止,美好的時刻總不來,這是皇上的靈意被歪曲,皇上的聖言被篡改。

     這時正好郭皇後被廢,謝绛陳說《詩經?白華》,引申後、褒女以的故事來諷谏,言辭非常懇切。

    調任三司度支判官,再升兵部員外郎。

    上奏說“:近來用東西越來越奢侈,賞賜過度,宮中需要的費用,去年共計是四十五萬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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